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和人事部《关于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生产之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暂行规定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评。国家正式职工不得参加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考评。第三条 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第四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必须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文化程度和专业工作资历。第五条 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等级定为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 *** 、农民 *** 、农民高级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后注明专业类别。各级职称的业务标准是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农民技术员: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者;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者;初、高中毕业生,参加300学时以上系统地初等农业技术教育并取得结业证书,初中生须再经二年以上、高中毕业生须再经一年以上农业生产实践,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上工作,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和小结;

3.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助理 *** :

1.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能撰写工作小结;

3.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4.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四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良好。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 *** :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的学历,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2.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农民助理 *** 开展技术工作;

3.能配合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4.取得农民助理 *** 五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显著。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高级 *** :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的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过地区(市)级以上科技或推广成果奖励、表彰;

3.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实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4.能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 *** 开展技术工作;

5.取得农民 *** 职称五年以上。第六条 开展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绿色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地区,凡不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的农民(含农民技术人员),应首先取得已设专业的“绿色证书”后,方能申请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七条 少数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工作时间的限制,直接破格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河北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不同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作者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不同的职称评定等级,不同的作者专业领域和地域单位,政策也不一样。所以职称评定条件是有区别的。河北省工程系列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学历和资格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二,外语,计算机条件

(1)掌握一门外语。参加职称全国统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省级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1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或工程项目;

(二)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2项以上市级科技或工程项目;

(三)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编写完成三项以上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新产品(品种)开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3项以上;

(五)是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2项以上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人,或者是参与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5项以上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技术骨干;

(六)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建设面积50000亩以上或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林业治理工程或自然保护区工程,并参与设计、施工、验收工作;或参与本领域面积50万亩或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

(七)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全程参与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预测预警、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规划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或繁育、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监测评估工作或主持本专业领域的专项技术工作;或参与编写水土保持、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自然保护区规划与管理(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调查、监测与评价、野生动物繁殖与繁育、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监测与评价等专题报告2份;

(八)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林业相关产业项目的项目设计或项目实施2项;

(九)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专业领域的大型科研项目或区域调查监测、规划设计项目;

(10)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过中等城市的城市生态旅游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或省级森林公园、中型景区、中型公园、绿地的规划、设计、施工5项以上;

(十一)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过三个以上城市森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咨询项目,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或参与完成5项以上中型或相当规模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十二)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或鉴定;

(十三)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重要设备设计、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标准化和信息化、制造技术等工作;

(十四)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完成1项以上大型林业行业RD项目,或2项以上中型林业行业RD项目;

(十五)作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与大中型林业及类似土木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作5项以上;

县级以下人员可以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为本县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技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参与市级以上重大推广项目的实施;

(三)在创新基层技术推广方式 *** 、培育社会化技术服务组织、培育基层技术骨干和新型职业农民、科技示范户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绩效结果的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以上,或市(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获奖证书、人员定额为准);

(二)参与省重点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工作,并通过省主管部门验收(以验收报告、专家评审和论证报告为准);

(3)参与主持林业科研、生产、经营、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通过创新解决2项以上技术难题,并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以验收报告为准);

(4)获得本专业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5)编制中主要涉及的国家、省、地方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并已公布实施(以公布的参加人员名单为准);

县级以下人员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参加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2项以上(在主要研究名单中);

(二)参与国家、省、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制定、编制,并发布实施(以发布的参与人员名单为准);

获得本专业国家专利一项以上(以证书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论文和作品的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主编(前三名),出版过一个以上版本的专业学术著作;

(二)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专业论文;

(3)撰写2份以上技术报告(包括: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本人直接承担的项目;

县级以下人员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二)撰写重大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撰写2份以上技术培训材料,并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三)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技术讲座3次以上。

很荣幸为大家解答。如果你觉得不错,请喜欢,收藏,关注我。如果您有类似的问题或看法,欢迎留言或私信我为您解答!

[河北省]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河北省农业职称评定标准2020

河北石家庄两个农民获得农民职称, 这一奖项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能参评?

石家庄首次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的要求:

1、高中(中专)以上学历,21-60岁周岁,以农业为职业,收入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

2、申报中级职称的,需连续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职称满3年,培训学习不少于56个小时。申报初级职称的,需连续从事相应农业技术3年以上,培训学习不少于120个小时。

3、取得中级职称,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得初级职称,给予一定的一次性补助。这次评定,分为3个专业6个大类评价标准,对参评人员,以养了多少头牛,种了多少亩粮食等具体数字为依据,对专业、论文、科研等不做要求。

当人也有网友质疑:

啥时候农民种地都需要职称了?就是不知道这以后没有这职称还能不能种地了?还有一个问题,去给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民评职称的这些专家学者,是否分的清秧苗跟杂草的区别?是否知道几月播种?多久出秧苗?知不知道几月种小麦?几月种棉花?何时种黄豆,何时种地瓜?

也有人说:“拿职称的不种地,种地的拿不到职称!”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认为石家庄对两名农民进行了职称评定,意味着下一步可能新型农民也能进行职称评定了,据说有了职称的农民可以优先承接项目。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可以大面积的承包农田,靠提高种地规模来挣钱,使用高效的农用机具,如播种机械、收割机械、无人机等,更大的提高农田产量。以后种田要更加的科学了,更加的强调技术了,对发展农业的规模种植、科学种植应该会有很大的帮助。

期待新型农民,开创种田新体验!没有创新就没有提高,创新是发展的动力!

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了认真培养和正确使用农业技术干部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做好考核和晋升工作,充分发挥他们河北农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勇于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宏大的农业科技队伍,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农业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定为: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第三条 确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业技术干部,必须拥护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工作,钻研科学技术,又红又专,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第四条 确定和晋升农业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以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并适当考虑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第五条 中等农业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干部,经过一年见习期的考察,能初步应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完成工作任务,或具有同等学力和同等技术水平的,定为农业技术员。第六条 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农业技术员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助理农艺师:

(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能解决本专业有关生产、试验、示范、推广和设计等一般技术问题;

(三)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农艺师,晋升为农艺师:

(一)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有较丰富的农业技术工作经验;(二)有独立承担农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工作中做出了成绩;

(三)善于总结经验,学习掌握新技术,能进行技术指导;

(四)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农艺师,晋升为高级农艺师:

(一)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有丰富的农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重大的技术问题,在发展农业生产,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的论著;(三)在指导本专业技术工作,传授技术知识,培养技术人才方面,做出了成绩;(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第九条 确定或晋升农业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必须经过考核。在平时考绩的基础上,一至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有突出成就的,可随是考核,破格晋升。第十条 对农业技术干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称的考核,主要根据他们的工作成果、业务技术工作总结、技术报告或学术论著,进行评议。对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除评议其业务成绩外,还应当对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第十一条 农业技术干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称,按科学技术干部管理权限,经过相应的技术(或学术)组织评定。各级技术(或学术)组织的组成,由各级主管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申请授予技术职称的农业技术干部,必须填写业务简历表,提出业务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学术报告,经过技术(或学术)组织考核评定后,按科学技术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记入人事和业务考绩档案。对取得农艺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干部颁发证书。第十三条 确定或晋升农业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于营私舞弊和打击压制科学技术干部的,应当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称的,应当撤销其所骗取的技术职称,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畜牧兽医干部确定和晋升技术职称比照本暂行规定办理。畜牧兽医干部的技术职称定为:高级畜牧兽医师、畜牧兽医师、助理畜牧兽医师、畜牧兽医技术员。

农业、农垦部门的科研、教育、工程技术、财会、卫生等方面的科学技术干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称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