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评定要求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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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根据初级会计考试规律,在进行初级会计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初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类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初级会计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且身份证必须是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部分考区审核时会要求大家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审核时原件检查后发回,复印件需上交留档。
2、现役军人报考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各地政策不一)。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提交本人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籍证明。
在户籍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或是居住证,具体标准各地不同。
四、报名信息表。
部分地区要求考生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加盖公章(各地政策不一)。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扩展资料: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职称
请问河北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级别河北初级职称评定要求范文,河北初级职称评定要求范文我按照级别说一下最基本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吧!有不懂的可以咨询熊职称!!!
01、助理工程师职称
大专三年,本科一年,专业相同或者相关
如果专业不相关,年限上增加两年考核时间!
02、中级工程师职称
有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获取四年后,大专和本科学历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提也是相同或者相关专业!
没有助理工程师!
大专学历七年,本科学历五年,研究生全日制三年
03、副高级工程师职称
有中级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获取后5-7年,必须有本科学历
没有中级工程师!
本科学历毕业十一年,专业相同或者相关
以上为基本的学历要求,剩下的还有业绩、论文、专利等方面的要求,有不懂的,可以直接问我!
河北省建筑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步骤,及涉及的相应表格内容应该如何填写,更好是有个范本,先谢谢了
这个是人事厅文件: 望采纳!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申报程序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以下人员可直接向省建设厅职改办申报评审相应河北初级职称评定要求范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河北初级职称评定要求范文,不属下列范围的人员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1、凡在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等省属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了人事 *** ,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凡在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 *** ,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对象
在建设行业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 *** 、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给排水、燃气、城市路桥)、白蚁防治、园林工程、设备安装、建筑机械、暖通、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弱电、综合布线、安防设备)、建筑材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也可以按规定程序申报。离、退休专业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按“多师制”原则,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省工作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条件
1、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1)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初级考试或建筑工程职称公共科目初级考试合格。
3、工程师:
(1)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中级合格证书或建筑工程职称公共科目中级考试合格。
4、非本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应在前1.2.3条基础上增加两年工作时间。
5、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和条件,但长期在建设行业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川人发[2004]42号文有关条件,参加了申报职称的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并经省人事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者,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非公有制企业的人员经办理人事 *** 的省属人才中介机构,签章推荐,并出具委托函,统一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
五、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全日制中、大专毕业生初聘技术员,本科生初聘助工,可直接填写《初聘表》;
2、专业职务晋升者按以下要求填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单位盖章);
(3)、任职期满考核表一份(申报技术员不要求); (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通知批文(单位盖章)及复印件;
(6)、代表本人业务技术工作能力的总结或报告一份;
(7)、获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复印件一份(有则报,并加盖印章);
(8)、不具备规定学历者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证或相应等级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9)、申报职称填报所需表格,请在本省建设厅网站上下载。
六、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申报单位及各行业协会(包括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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