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正高级职称的条件

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有以下6点。

1、具有全面系统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

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之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之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河北省]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河北省副高职称

2022年河北省唐山市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022年河北省唐山市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为20至30元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50至60元、90元、110至120元。2022年河北省事业单位退休后交通费执行标准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初级职称20至30元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中级职称50至60元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副高级90元,正高级110至120元。

河北省职称八级退休补贴标准。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 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 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 *** 和 *** 350元,高级工以 一 18 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 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 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 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 60元。

2019企业退休工资新规定

经省人民 *** 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2)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类地区、五地类区和六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

2022河北省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2022年12月。根据查询2022河北省高级职称相关消息显示,评审结果公布时间是2022年12月。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河北省高级职称评选条件是什么

高级职称副教授学历、资历条件如下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

1、获博士学位后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河北省正高级职称最新标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4、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5、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以上必修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6、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7、主持过市(厅)级或主要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高级职称教授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1、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4、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5、系统讲授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教师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

6、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指导硕士研究生一届;

7、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结项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扩展资料

教授学历、资历条件:

(一)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教授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教授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教师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其中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教师一般需要担任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或系统讲授1门以上研究生课程);

(二)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指导硕士研究生一届;

(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结项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教授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之一名);

(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3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过1次学校教学比赛一等奖(综合类),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三名);

(三)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课题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大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四)获得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之一发明人),且至少1项已 *** 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五)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指导性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教授论文、著作条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SCI、EI、SSCI收录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本人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5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本人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副教授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副教授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副教授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以上必修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三)主持过市(厅)级或主要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1次学校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综合类)奖励;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五名);

(三)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

(四)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之一发明人),并已 *** 和应用;

(五)主持完成1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横向课题,理科类累计到位经费200万以上,工科类累计到位经费600万以上,社科类累计到位经费100万以上(经费到位须出具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证明)。

副教授论文、著作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

(三)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参考资料: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