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副高职称评定量化评分要得多少分才能通过评审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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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下同)职务两年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农艺师四年以上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农艺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1、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推广课题。

2、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推广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4、培养出较高水平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二、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2、获两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之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三篇),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河北省]河北省评职称量化评分,河北省职称评审标准

职称评定时如何计算各类分数??

学历(学位)占12.5%,专业工作年限占17%,现任职年限占12.5%,年度考核占8%,荣誉称号(行政奖励)占8%,现任职以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情况占17%。

在参加职称参聘时,对参聘人员的各种环境进行量化,其中发表论文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参评人员总的评价分数为100分,其中发表论文更高为10分(各个专业的更高分数不同)。

有关规定:

(1)所有论文应为任现职以来所撰写并发表或交流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包括著作、译文、译著),以证书及原文为准。其中:

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是指被sci、ssci、ei、istp四大国际索引所收录的国外期刊;

国外期刊是指带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国外期刊;

专业焦点期刊是指依据中国科技信息探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探究会提供的检索报告肯定的本专业领域刊物;

国家学术刊物是指带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

一般刊物包括省部级学术会议论文、论文集、《增刊》、科普类刊物;

技术报告(论文)则主要是指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某一领域的报告(论文),包括技术业务方案、规划计划、调研报告、技术规范标准、专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等。

(2)论文(著作)及其发表的刊物(会议交流论文)级别由油田公司职改办组织专家认定。

(3)论文得分,应为该论文(著作)对应级别评分除以作者人数所得分数。例如: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该论文对应级别评分为7分,借使是独著,则论文得7分,借使为2人合写,那么得分应为3.5分。

(4)若多篇论文发表或交流,以论文更高得分为基础分,累加其余各篇论文得分后×10%并与基础分相加即为论文总得分。例如:某参评人员共有三篇论文发表(交流),其中之一篇由2人合写并在国家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二篇为个人独写并在一般级刊物上发表,第三篇论文为2人合写并在一般刊物上发表,则该同志之一篇论文得分为3分,第二篇论文得分为6分,第三篇论文得分为3分,那么该同志论文得分总分为6+(3+3)×10%=6.6分。

(5)同篇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不重复加分:与获奖成果相似的论文不重复加分。

工程技术研发类专业初级职称的论文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更高分数为8分,具体标准如下:

得8分: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得7分: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得6分: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家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得5分: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家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得4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得3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工程技术非研发类专业初级职称的论文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更高分数为6分,具体标准如下:

得6分: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得5分: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得4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得3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得2分:在局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

得1分:在处级技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撰写过专业技术报告3篇及以上。

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的论文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更高分数为6分,具体标准如下:

得5-6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上(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过本专业论文。

得3-4分:在局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

得1-2分:在处级技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撰写过专业技术报告3篇及以上。

经统会审专业初级职称的论文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更高分数为10分,具体标准如下:

得10分: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得9分:在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本专业焦点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得8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及以上。

得7分: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得6分:在局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

得5分:在处级技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自己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撰写过专业技术报告3篇及以上。

得4分:得4分撰写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分析报告三篇以上。

得3分:撰写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分析报告一篇以上。

政工专业初级职称的论文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更高分数为10分,具体标准如下:

得9-10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家级会议上介绍过个人经验。

得7-8分: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或在省部级会议上介绍过个人经验。

得5-6分:在局级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或在局级会议上介绍过个人经验。

得3-4分:在厂处级会议上介绍过个人经验。

找一个机构不难,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了,找谁都一样,自己判断好了

之一,先考虑你发表论文的用途,评中职,还是高职。中职一般发表省级以上就可以,高职就需要有国家级的了,甚至核心期刊。毕业论文的话,还是根据学校的要求了。

第二,考虑价格方面,省级 国家级 核心价格都不一样,但是咱们也不能一再追求低价格,网上假刊太多,小心占小便宜吃大亏,被骗了几百快无所谓,主要是耽搁了事情,评职称一年就一次(要找可以用支付宝付款的)。

第三,时间问题,刊物确定好了 一定要确定下(新闻出版总署)是否能查到。然后就是时间,一般杂志从定稿到出刊都得需要1个月,赶上高峰期3月都有可能,如果对方什么都答应你,今天给稿子明天邮递给你刊物,这个肯定是假刊的。

第四,价格方面,这个不好说,杂志种类太多,没法完全根据省级 国家级来判断价格,核心期刊的话 悬殊很大。

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附件2

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项次 评价内容 权重 得分 评价标准

一 资历 学历 8 (1)中学教师取得硕士以上学历计8分,双学士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计6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本科起点)的初中教师计5分,本科学历初中教师计4分,合格学历计3分。 (2)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硕士、双学士学位计8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本科起点)计6分,本科计5分,专科计4分,合格学历计3分。 4

教龄 12 (1)现任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特教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12分,15年计10分,10年计8分河北省评职称量化评分;其他学校教龄满20年的计8分、15年的计5分。 (2)班主任工作岗位满20年计12分,15年计8分,10年计5分。 (1)和(2)项不重复累计。 8

二 政治思想师德表现 职业道德 10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团结协助,关心学生,为人师表。师德考核A档、B档、C档分别得10分、8分、6分,D档一票否决,A、B、CD分别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10

评先评优 10 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省功勋教师计10分,市新闻奖教金奖、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奖计8分。县(市、区)劳模计5分;国家、省、市、县、学区乡镇(直属学校)级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分别计10、8、4、2、1分(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5、4、2、1分); 2

三 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工作 30 "(1)名校长省级15分,市级12分,县级9分;现任校级领导计4分,中层2分,教研组长1分。社会 ***河北省评职称量化评分:担任省、市、县学科研究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计5、4、3分(市县教科研员比照同级常务理事),片区教研大组组长计2分。

(2)先进集体(文明班级)的班主任(省级8分、市级4分、县级2分,学区乡镇级(直属学校)1分)。 (3)名师省级15分,市级12分,县级9分;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省级12分、市级9分,县级6分;学科骨干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4)获得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高级8分、中级5分、初级3分。 (5)教师优质课、课件 *** 、基本功竞赛等获国家一等10分,二等6分,三等4分;省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2分;市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县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指导学生获奖按上述二分之一计分(满分为5分)。此项满分为10分。

(6)承担省、市、县(市、区)公开课每次分别计4分、2分、1分,此项满分为5分。

(7)被邀到省、市、县(市、区)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介绍的(教科研员在本级或基层讲座不计

分,上示范课按公开课计分)每次分别计4、2、1分,此项满分为5分。 " 1+6+3+2+1+1

教学工作

四 教科研能力 著作、课题研究、论文发表 10 (1)论著:个人教育教学专著计10分; (2)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计10分; (3)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级、省、市、县(市、区)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执笔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获奖课题分别计8、6、5、4分。 课题组成员按该课题得分除以合作人数计分。 (4)论文发表:发表在国家刊物(核心期刊)的每篇计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送审的两篇论文作为资格不计分)。 4+6

(5) 论文、案例评奖 级别 等次 一等 二等 三等

省级 6 4 3

市级 4 3 2

县级 3 2 1

五 教育教学 绩效 20 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具体实施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A等 占20%,B等占50%,C等占20%,D等占10%。A、B、C、D等分别得20分、15分、10分、5分。 20

合计 100 68

备注 (1)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界定。 (2)同年度不同先进、同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更高分,不逐项累加,同年度同一层次多项先进计一项;。 (3)除省级及以上全面先进,35周岁以下的省、市、县级教坛新秀外,其余奖励、荣誉和成果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 (4)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师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或颁发证书的才有效。教师学科、论文、案例、课题等评奖须持评奖通知及获奖文件复印件。 (5)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职业中等学校中学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高级讲师、讲师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可参照此标准。

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2009年3月26日

学校管理-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法试行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冀职改字【2003】3号)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 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本条件是: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四)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四)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五)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 申报推荐程序

第七条 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建立组织

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依据省规定的申报评审资格条件,申报人员逐项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表》,所填内容要客观、真实。

(三)公开述职

考核小组组织申报晋升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简述任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工作实绩。

(四)考核答辩

考核小组组织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答辩。

(五)考核评议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中有关内容,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六)量化赋分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考核答辩、考核评议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赋分。

(七)综合排序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量化赋分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八)确定人选

单位领导依据考核小组提供的申报人员考核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第四章 申报推荐结果公示

第八条 各基层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1、 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对控制申报数额的.系列要公示申报数额情况;

2、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工作总结及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

3、 量化赋分和综合排序结果;

4、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申报人员名单。

(二)公示要求

1、 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十天;

2、 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

3、 设置意见箱和监督 *** 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来访接待及情况汇总等工作;

4、 公示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

公示结果。

(三)公示结果的使用

凡申报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参评。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章 组卷及材料报送

第九条 各单位经公示确定申报人员后,要组织申报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组卷:

(一)申报材料内容及组卷顺序

1、 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3、 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分别贴在评审表内);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5、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6、 离退休人员延退手续;

7、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8、 更高学历证书;

9、 各种奖励证书;

10、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有代表性论文(论著)(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

12、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上述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及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外,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内容填写要准确,字迹要工整,装订要规范。

2、申报材料每人限装一袋,并填好《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贴在申报材料卷封面上。

3、申报评审材料中所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要由所在单位审档人签字、盖章。

4、各单位在报卷时要一同提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三)申报材料报送

依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规定,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查后,被确定申报晋升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级人事部门分别报送相关评委会评审。

1、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经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职改办初审后,报送省职改办复审,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2、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职改办审查后,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3、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分别由省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职改办审查,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4、驻冀中直单位申报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属地管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持上一级人事(组织)部门出据委托评审函,送当地市职改办审查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持省部级人事(组织)部门的委托评审函,报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5、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及驻冀中直单位按省职改办规定的时间、地点由人事职改部门派专人将申报晋升人员的评审材料一次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