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冀人考发[201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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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规划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1号)的要求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为做好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各市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2015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8月3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累计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各市规划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初审工作完成后各市规划局汇总考生报名材料,到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用,即完成报名;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8月15日前将汇总表以及按汇总表格式形成的Excel电子文档一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累计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8月9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免试资格复审,8月15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上报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各市考试中心于8月17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和规划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报名组织等各项工作。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四、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城市规划原理(客观题)、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市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 *** 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请监考老师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根据计价格[2000]546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收龋

另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考生另交考试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由各市规划局统一收取后上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七、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安排等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八、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3、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处 2015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5年7月12日至8月3日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8月9日前

上报免试表、免试材料

8月15日前

反馈免试材料复审结果

各市规划局将汇总表及按汇总表格式形成的Excel电子文档一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8月17日前

完成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12月21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档案号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年限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 ***

邮编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规划

部门

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各市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⑴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⑵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2.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⑴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⑵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凡符合上述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河北省职称证书查询网站

职称评审,一般都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在河北人事职称网上可以查询到相关内容。

如果找不到,建议打 *** 问问。一般是各评委会的主管单位网站公示,如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http://zcgl.hbrc.cn:8000/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 *** 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7-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十二、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

[河北省]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河北人社网职称系统

河北人事考试中心 ***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原河北人事考试中心) *** 如下:

1、职称考试处(中省直考区): 83824748、83834743;

2、录用聘用考试处: 83817978、83808508;

3、工人培训考试处: 83831363;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有四个业务处:综合处、录用聘用考试处、职称考试处、工人培训考试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邮编:050051。

扩展资料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2、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3、根据国家和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4、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5、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6、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发放相关证书。

7、开展国家、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9、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10、完成省人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河北省职称评审公示如何查询在哪个网站查询

河北省职称评审公示如何查询在哪个网站查询

职称评审,一般都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如果找不到,建议打 *** 问问。

职称评审公示在哪个网上查询

这个要看当地ZF是否有专门建设网查这一块

如果有,一般都是人事局官网上,或是指定的官网

如果有,那就是通过其他方式查询

详情你可以咨询下重庆的友信教育李老师了解了解,他们是专门从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很了解这个

满意还请,谢谢

请问职称评审是哪个网站查询?

很多省的职称评审在网上是查询不到的,你可以去当地的职改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心查询职称真伪,这个部门每个省职改办都是有的,也是最可靠的。

湖南省评审的职称证书在哪个网站查询?

湖南省评审的职称证书在哪个网站查询?

可以利用以下方式查询:

一,查询者请到发证当地的省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省市一级劳动,人事部门机构进行鉴定真伪。

二,通过 *** 向发证机构进行查询,当然事先查询人必须知道发证机构的 *** 。若是不知道,可以通过当地的114查号台进行查号。

2015年卫生专业高阶职称评审结果在哪个网站查询

2015年卫生专业高阶职称评审结果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以及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

卫生部、国家人事部针对卫生系列进行的资历考试,包括助师(初级)、医师(中级)等等。卫生职业资格考试档次相对要低一些,从业资格性质的。

职称评审档案如何查询

职称评审通过,会出一个人社局的红标头档案,您单位聘任您也会有档案,具体的职称资讯会有一份职称申报表合并到你个人的档案中去,可以去你档案的保管单位核查。

河北省职称证书查询网站

暂时还没有地方查 不过 现在正是 职称换证的时候, 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前的所以职称 全部作废。2009年7月1日使用新的职称。 赶紧咨询吧

内蒙古2010教师高阶职称评审公示如何查询

内蒙古人事厅::nmgrst./

河北省2015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公示公告从哪儿查

职称一般都是在人事网上查询,你可以看一下当地人事局官方网站。

到什么网站查询2010年烟台市职称评审结果

烟台人事编辑资讯网

为什么河北人事考试网邮政系统查不到证书?

近日,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及相关事宜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的通知》,我省将恢复纸质证书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的发放和补办工作,应试人员可通过各市人事(职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等,河北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了解证书发放和补办的具体安排。

  部分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

  2017年度至今及部分既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已上线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急需用证的人员,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证书电子文件,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证书可在线查询验证

  用证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栏目“证书验证”功能对全部证书电子文件和2019年度以来的纸质证书的最新状态进行在线扫码(二维码)查验,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对纸质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进行实时查验。

  遗失证书(纸质)补办开通网上受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我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考试”,为应试人员提供“网上办、指尖办、邮政办”不见面服务。

  目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网上申请补办系统”已开通试运行,采取“网上申请、在线审核、邮寄到家”模式,遗失证书补办人员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成功后,点击“个人办事”“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遗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进行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证书信息、邮寄地址和上传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在线审核,短信告知审核结果。省在收到国家统一印制的补办证书后实行邮寄服务。系统试运行期间,各市遗失证书补办业务仍可现场申请办理,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