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没有兑现该找哪个部门?

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没有兑现的话,首先应该找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问清楚原因,如果说是自己的上级单位的名额指标限制,那么这个也只能够等将来有空余的指标才能够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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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问题

你现在面临的应该是在初级职称吧,初级公路方面是不要考的,你本科毕业一年就可以评初级了,专业这块不是那么死,你的法律专业也可以评助理工程师的,流程是自己写申请然后交通厅下属单位内部评,你评完初级的才是中级职称。等你评中级的时候和现在的规定不一定相同了,所以先评助工吧。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https://rst.hebei.gov.cn/index.html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多次就教师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 *** 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对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做出了部署。

从实践来看,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建立了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完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需求日益迫切,各地各高校探索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仍存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改革完善。

2. 《指导意见》出台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2018年以来,我们组织对东、中、西部省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书面调研了北京、上海、湖北、陕西等13个省份800余所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充分了解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初稿。之后,通过专家座谈、实地调研、发文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部分高校、教师、专家等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最后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征求了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等意见,并通过 *** 公开征求意见,又多次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200所地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意见,再次修改完善。2020年12月,《指导意见》完成两部审签程序后正式印发。

3. 《指导意见》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有哪些重要改革举措?

答:《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构建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

一是完善评价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评价导向,《指导意见》强调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

二是创新评价方式。《指导意见》吸收近年来高校教师职称工作成果经验,提出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给内、外部评审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评鉴,引导评审专家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议意见,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

三是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为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激发人才活力,《指导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 ***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4. 《指导意见》如何坚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破“五唯”、破立结合?

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破“五唯”,破立结合,明确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四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

5. 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指导意见》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职称工作,确保标准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要建立健 *** 称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规范竞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健全申诉机制,畅通意见渠道,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

2015年教师职称评申讲课答辩何时进行

之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讲课答辩工作的原则。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和岗位特点,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通过讲课答辩更加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讲课答辩工作管理。省职改部门负责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具体讲课答辩工作由评委会承办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讲课答辩办法。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讲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讲课答辩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

第五条 讲课答辩内容。讲课答辩人员按照工作岗位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四个学段,讲课的内容根据所教学段、课程版本和学科随机抽取。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

第六条 讲课答辩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抽签:应试人员集中后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备课:应试人员在所教学段和学科课程内随机抽取确定讲课题目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讲课答辩:应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和内容进行讲课答辩。

(四)公布成绩:讲课答辩结束并进行成绩汇总后,承办机构应及时公布讲课答辩成绩。

第七条 考场设置。根据讲课答辩工作需要设置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服务室等专用场所,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应相互隔离,避免相互影响。

第八条 评委。讲课答辩评委由省职改部门从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实行异地交流,每考场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设主考评委1人。

第九条 工作人员。讲课答辩组织单位应为讲课答辩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串岗,未经允许不得相互接触。

第十条 评分及成绩应用。每个应试人员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讲课答辩总分100分(其中讲课70分,答辩3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应试人员原始成绩。

如同类应试人员只设置一个考场的,原始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如同类应试人员设置多个考场的,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人员的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二次平均法”公式如下:

(一)根据在不同考场参加讲课答辩人员的原始成绩,计算出该考场的平均成绩(A1、A2、A3……An)。

(二)将各考场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An)÷N=R

(三)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四)应试人员原始成绩乘以本考场的加权系数得出最终成绩,即:最终成绩=原始成绩×Xn。

每考场讲课答辩结束后,《讲课答辩评分表》和《讲课答辩评分汇总表》应由主考评委和监督人员签名后密封保存。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等次。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按学科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根据最终成绩暂按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0%左右进行末位淘汰,淘汰人数实行四舍五入。

如参加讲课答辩的同类人员较少,淘汰人数不足1人的,要根据各学科淘汰线进行综合平衡,最终成绩低于各学科平均淘汰线的人员予以淘汰。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

第十一条 回避。参与讲课答辩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试者有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第十二条 监督。讲课答辩工作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应设置监督员。监督人员应严格遵守讲课答辩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与应试者单独接触,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向评委和工作人员施加影响。

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讲课答辩结束后有关音频、视频资料应封存备查。

第十三条 违纪处理。应试者违反讲课答辩工作纪律的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讲课答辩评委及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讲课答辩工作组织单位可依据本规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授权?

1. 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有评职称的资格吗这个协会颁发的证书属于什么性质的证书

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有评职称的资格,颁发的证书属于面向全国从事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的认证管理证书。

协会评审的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技术员级5个级别。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中小学教师设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日常工作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专技协上级主管业务指导单位;专技协依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面向全国从事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培训、考核测评、人才管理、备案认证等工作。

专技协工作范围:

1、开展各地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认证活动;

2、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培训、考核认证,促进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

3、开展与各地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培训活动;

4、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定职定级;

5、组织人才测评和就业服务,服务于国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6、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7、开展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下设北京管理中心,为专技协的常设业务执行机构,具体处理有关经济、法律和业务的实施工作。负责专技协全国各地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培训、考试、测评、认证、咨询推广工作。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授权扩展阅读:

一、申请职称认定的条件

1、大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员”级;

2、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3、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4、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中级;

5、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中级。

二、职称认定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工作总结1份;

4、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5、档案管理卡或存档证明。(档案在其它人才交流中心 *** 的人员需提供档案所在地的委托推荐函1份)

2.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 是什么

经国务来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源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范围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经济生活的各行各业,例如工程、医学、会计、教育、科研等。评审对象包括在事业单位,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设计、驾驶操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授权扩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有一定的任期,在任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专业技术职务为一种干部职务,它以聘用的形式被任命后,有一定的任期,仅在本单位内有效。实行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后因限额已满,而不能在本单位、本部门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到别的单位或部门去任职,这样,就能够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他们的合理流动,打破旧的人才管理体制僵化的格局。

3.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中级职称申报一般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条件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中级职称通常需要在拿下初级职称评定后4-5年后才能申报,还要考外语、计算机等,通过考试后通常需要提交自己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科研项目、写个人技术总结等内容,相对于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的评审难度就大多了,提醒大家想要申报职称,尽早了解当地的评审条件和要求,早作准备,因为有些材料不是几天就能准备好的,尤其中级职称论文发表,都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的,所以要提早做规划。

4. 专业技术职称是指什么

ACCA不是专业职称,ACCA是国际认可范围更高的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ACCA专业资格考试是更具权威性的国际认证资格考试,目前在17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近32.5万学员和12.2万会员,设有250多个考点,操作上具有真正的国际性。长期以来,ACCA禀承并发扬了创始者不断进步的思想,与其它会计组织相比,ACCA更为开放:ACCA向有能力的优秀人员敞开大门,而不因他们的不同背景拒绝接纳——不管年龄、性别、学历或种族上的差异,人们都能报名注册,在经过一系列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三年相关工作经验、经ACCA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就能获得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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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有什么区别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范围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经济生活的各行各业,例如工程、医学、会计、教育、科研等。评审对象包括在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小学、中学以及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设计、驾驶操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 *** 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 *** 取得。

专业技术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6. 职称评审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如何取得

只需要满足要求中的课时就可以了。

申报中级任职资格,审验近四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须累计达到288学时,内容含公需课和专业课。公需课需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审验年限内所要求的学习内容,在继续教育审验年限期间中取得比所要求的学历高一级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学术交流、主题研讨、技术考察和 *** 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公需科目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国情市情、现代信息技术、职业道德、知识产权等方面;专业科目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推广、节能环保工程研究等方面。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实行学时制和学分制管理。凡具有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后,须参加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考试。按照百分制,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单科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合格。合格后,将颁发省人社厅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7.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的几个问题(评职称)

转行了的职称,是不能使用之前的职称的哦,你得重新评,没转行,仅仅是换了单位的话,到是可以继续往上评。

涨工资的话,不一定,各个单位不同,涨的也不同,一般是在2000~3000左右.....

8. 什么是职称怎么进行职称申报、评定

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申报要求:

1、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的基本程序:

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授权扩展阅读:

1、职称适用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该规定。

2、职称评审的主体: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9.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

1、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很多系列,有研究系、档案系、图书系、中医系等等等,你说的工程系只是其中的一个。工程系中有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正高级工程师是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是副高级、工程师是中级、助理工程师是初级、技术员是员级。我这么说你就明白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的联系了吧。

2、全日制本科学历参加工作满一年,转正定级时直接就可定为初级职称,还有工程类职称是评审不是考试的。

3、从事该专业工作五年,获同系初级职称四年以上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记得先考职称计算机证书和职称外语证书。

4、因为你专业不对口,所以在你评中级时会有小麻烦,在你没有取得工程类学历二年以上之前,就算你从事该专业工作五年,获同系初级职称四年以上也得单破(学历算破格)。

我是吉林的,你可打 *** 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称科咨询详细情况,他们的回答才是最准确的。

10.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为什么职称评审需要继续教育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河北省]河北省职称评聘责任追究,河北省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职称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河北省职称评聘责任追究,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欢迎阅读收藏。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河北省职称评聘责任追究;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 *** 、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能够指导中、初 1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 聘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河北省职称评聘责任追究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河北省职称评聘责任追究

(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

(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

(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第七条 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

(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

(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方可聘任。

第八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低聘或不聘:

(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二)不能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

(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

(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应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条 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聘任工作的组织

第十一条 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审批职能。

第十二条 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委员会人数以5-9人为宜。

第十三条 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

第四章 聘任的程序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

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

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

第十五条 部门(或项目部)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

第十六条 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

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宣布表决结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字。

第十七条 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 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 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于下半年增加聘任一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

第五章 职称津贴

第二十条 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

第二十一条 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高职称津贴。

第二十二条 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五条 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拓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终身制”,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遵循“按需设岗、公平评价、双方平等、以岗择人、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按照“公开岗位、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行“民主监督”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参与,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

4、职责与权利相一致原则,使专业技术人员既明确职称,也明确职责、权利。

二、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进步,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受聘人员一般应为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相应职称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按不同类型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岗位相符。

4、在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优先聘任。

三、聘用职责

1、初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及教育工作水平。

2、中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教学评价在合格以上,教辅人员工作考核在合格以上,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3、副高职称聘用职责

(1)副教授

注重教学 *** 及教育创新研究,能够承担并圆满完成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评价良好以上,聘期内至少发表一篇达到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

(2)其它系列副高

以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为主,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本专业业务水平,圆满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聘期内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管理研究论文。

4、教授

注重教学 *** 和创新研究,能够出色完成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聘期内至少每两年发表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四、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三年。

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实行定期聘任。

五、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

2、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负责人递交应聘申报表。

3、审查考核

各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处。

4、确定人选、审核、聘任

由院党委会议审核各部门提出的聘用意见,充分讨论,确定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聘任文件由学院统一下发。

六、聘后管理

各聘用部门应加强对受聘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各级别技术职务聘用职责要求做好受聘人员任期内业务等综合考核,聘任期满,经聘任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报学院续聘,否则予以高职低聘,直至解聘。

本办法适用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层级晋级后首次聘用,升等竞聘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