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条件有哪些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 *** 并了解发展趋势。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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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已取得与会计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申报评审会计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学历及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历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
正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能解决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指导和管理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专业工作。
(二)工作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负责人3年以上。
2.连续组织、指导本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财会管理工作3年以上。
3.连续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中介机构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5年以上。
4.连续在大型企业或省级以上事业单位财务岗位从事财务管理、会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预算等重要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会计理论成果丰富,在行业内得到认可。
(三)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制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等,规范会计核算基础,或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预算体系和成本控制体系等,并经实践验证运行有效,或拟定单位财务发展战略,保障单位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企业效益良好。
2.主持企业上市、改制、重大兼并、重大重组或重大清产核资等工作,推动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得到业内认可。
3.主持一个地区、系统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现代财务管理 *** ,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并在一个地区或市内一个系统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4.主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直接参与市级以上 *** 监督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并获表彰。
5.主持起草财务会计方面政策性方案、调研报告或意见建议等,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担任成功上市发行的IPO项目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项目合伙人;
7.连续担任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项目合伙人3年以上。
8.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在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较显著效益。
(四)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并且主持完成省财政厅等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财经类课题2项,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及已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3.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作者前3名,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财务管理工作近五年内3次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等级的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且提供3篇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掌握国内外会计改革与发展最新趋势,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业务沟通能力,能为本单位经济管理、业务决策、资源配置等方面提供积极的指导或咨询。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指导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会计信息真实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起主要作用。
2.在单位会计改革和建立现代财务制度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资产经营、资本运作、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大胆改革创新,推行现代会计管理理念,在调整产品(或产业)结构、加快资金运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或创新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改进会计核算方式,为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4.在参加县以上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等审定中,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取得成效。
5.在参与管理或指导一个地区的经济工作,主持或参与文件、法规、制度、办法等制订,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绩效等方面成效显著。
6.主持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5个以上,或主持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2个以上。
7.担任大中型企业会计顾问2年以上,为企业提供会计、财务、税务、经济管理咨询服务,使企业取得明显效益。
8.在会计岗位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 *** 表彰奖励,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经济分析报告(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不少于3000字)。
3. 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
高级审计师的评审工作的流程是怎样的?
评审事项: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应经人事厅(局)的批准后组织成立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的在京单位的评审工作,原则上由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驻各地的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亦可根据情况委托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代为进行。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内完成。
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在有效期之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
(二)具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的有效证明;
(三)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以上的证明。
评审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
3.担任审计署或省级以上党委、人民 *** 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 *** 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 *** 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或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 *** 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 *** 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二)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业务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在地市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省级人民 *** 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 *** 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 *** 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在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工作期间,有过审计 *** 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省部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且相应的审计机关已决定予以推广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单位正式采用。
5.作为主要执笔人制定过地市以上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三)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审计署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需经同级的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审计署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用印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应根据受委托的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由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
更详细的内容: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②考生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考生应热爱会计工作,并拥有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从业年限条件:
①若考生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获取了会计师职称后,需要满足10年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条件。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及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应该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须满足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的条件。
③具备博士学位的考生,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会职称成绩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国家线一般是60分,合格成绩在3年内全国参评有效。
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省市线一般集中在55-60分,合格成绩在报考省市内1年参评有效。
各个地区的省级合格标准略有不同,考生要关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公告,千万不要以为没达到60分就不能参加评审了哦。
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负责组织和指导某一个单位、部门或专业的审计业务工作,带领、指导审计师及其他审计专业人员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审计项目任务。
2、具备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管理工作或领导决策提供指导咨询,有效推动提高某一个单位、部门的审计监督和风险管理水平或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审计相关理论或技术研究成果,或完成审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 *** 创新等。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5、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具备审计师职称。
高级审计师评审条件怎么申请?
高级审计师评审申请条件:
1、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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