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下属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共设23个内设机构,现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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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人才兴冀工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及有关报告,督促检查工作进展;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保卫和厅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政务( *** 信息)公开;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的人事、编制管理;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河北行政学院有关人事管理;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三)法规处(政策研究处)。
负责统筹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负责组织起草、修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承办重要会议文稿、综合性汇报材料的起草;分析工作运行情况;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省行政管理学会的日常事宜。
(四)规划统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合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在编制使用限额内综合管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拟订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计划;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驻冀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工资;负责综合统计。
(五)基金和财务处。
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厅资金调剂计划;负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准化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厅国有资产的管理。
(六)就业促进处。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草案;拟定国(境)、省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承办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单位(含中央驻冀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和中专以上毕业生工作,负责中省直单位接收毕业生工作;负责省和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安置;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军官转业安置处(河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中省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接收、审查、移交;协调安置随调随迁家属;参与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职业资格管理;承办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 *** 、高级 *** 及省本级职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制定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并负责实施。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优秀专家出国培训;拟订发挥专家作用、提高专家待遇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专家休假;负责全省博士后管理;拟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各类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专家与留学服务。
(十一)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职称工作;制定全省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用方案的核准;负责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审批及备案;负责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的管理;拟订全省职称考试有关政策,监督指导职称考试。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含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 *** 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 *** 计划的审核或备案。
(十三)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全省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农民工信息建设;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承办省 *** 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企业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劳动标准;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五)工资福利处。
负责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各类津补贴、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福利费管理和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休假疗养。
(十六)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补助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参与拟订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审核省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负责全省特殊工种的认定和管理;拟订全省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政策并负责审核;承办全省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批。
(十七)失业保险处。
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审核省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订失业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
(十八)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实施资格管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九)工伤保险处(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省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协议(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伤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调整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职工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返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二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全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和统计;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员资格;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
(二十二)调解仲裁管理处( *** 工作处)。
组织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导全省并参与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跨区域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建立全省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本系统 *** 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
(二十三)劳动监察局。
拟订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制定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一、二处。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发改委名单
领导成员
杨永君:党组书记、主任
张少华: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法规处、社会发展处、冬奥指办、机关党委。
郭俊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组办公室、纪检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文锋: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投资处、重点办(双创双服办)、高技术处(战新办)、财金处、人事处。联系省工程咨询院、社会公益项目中心、培训中心、培训基地。
杨洲群: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分党组书记
主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
贾乐堂:党组成员,北京新机场办专职副主任
分管基础设施发展处、新机场建设及临空经济发展处、农经处。联系省铁路办、农业区划办、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张国洪:党组成员,协同办副主任
分管研究室、规划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综合处、财经委办秘书处、协同办,代管环资处。联系省经济信息中心、宏观所、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心、新闻中心,代管节能中心、散装水泥办、墙改办。
张平军:一级巡视员
分管价格调控处、能源价格处、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处、体改处、经合办(对口支援处)。联系成本局、物价监测中心、举报中心、认证中心、物价培训中心、河北清华研究院、经合中心。
高俊钊:一级巡视员
分管产业处(化解过剩产能办)、经济运行局(电力办)、评估督导处,代管省能源局。联系石化质监站、冶金矿山办、电力需求侧中心。
乔晓林:二级巡视员
分管外资处、服务业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口岸处。联系航空办、海运办、陆运办。
赵增宝:二级巡视员
分管办公室、地区处、易地扶贫搬迁办、离退休干部处。联系服务业发展中心。
朱建强:二级巡视员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4个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财务处、保密处)。
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政务督办、档案管理、 *** 接待、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 *** 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和软课题研究;组织或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三)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小城镇改革发展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河北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省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相应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速度效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实施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本系统信息 *** 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信息应用。
(五)经济运行调节局(河北省电力办公室)。
监测全省总体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调度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预案,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整动用省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议;负责全省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研究和指导扩权县改革,指导省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机构二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办法草案;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编制年度省级 *** 投资、省属单位自筹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省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指导管理 *** 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4]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的谋划和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 *** 贷款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办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4]
(九)地区经济处。
组织拟订跨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
(十)农村经济处。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省京津风沙源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
(十一)基础产业处。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4]
(十二)产业协调处(河北省行业协会指导办公室)。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提出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配合国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组织监督执行;组织研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河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民刑处处长是谁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 童建明,男,汉族,1963年6月生,浙江淳安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 ***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先后任更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助理,办公厅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厅主任、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13年2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 史建明,男,汉族,1957年12月生,武邑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 *** ,河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先后任共青团衡水市委副书记,衡水地委组织部干部,省委统战部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办公室副主任、二处副处长、调研员,省委政法委组织干部处调研员、处长,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沧州市委副书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2008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5年6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申占群 申占群,男,汉族,1957年8月生,晋州人,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 ***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先后任石家庄地委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处级资料员、副秘书长,石家庄市委副秘书长、市稳定办主任、农村综治办主任,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辛集市委书记,衡水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5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雪慧 李雪慧,男,汉族,1965年12月生,浙江富阳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 *** ,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高级编辑。 先后任北京学习杂志社编辑,中国检察报社总编室编辑、副主任,检察日报社总编室副主任、评论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副总编辑、总编辑,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编辑委员会主任,2014年9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仲达 朱仲达,男,汉族,1957年1月生,平乡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 *** ,河北财贸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先后任省劳动人事厅主任科员,省人事厅行政研究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称处调研员、录考中心主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2007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 何秉群,男,汉族,1963年12月生,鹿泉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 先后任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处法律教研室主任,教学处副处长,教学指导中心主任,保定学院副院长,2012年7月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庆平 周庆平,男,汉族,1956年6月生,晋州人,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 *** ,河北大学中文专业毕业,大普学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 先后任省检察院副科级书记员、正科级助检员、副处级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批捕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兼综合处处长,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13年11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 侯建华,男,汉族,1963年4月生,正定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 ***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先后任省检察院副科级书记员、科长,研究室副主任、侦查监督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长,2015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曲波 曲波,男,汉族,1968年2月生,新乐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 *** ,省委党校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唐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先后任省 *** 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省委政法委政治部组织干部处调研员、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干部处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5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唐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2015年6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唐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李勤 李勤,男,汉族,1963年3月生,井陉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 ***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先后任石家庄市公安局副科长、科长,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青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吴桥县委书记,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2013年11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贾振之 贾振之,男,汉族,1965年11月生,广宗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 *** ,北京大学法学院远程教育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先后任省检察院办公室干部、副科级书记员,控告申诉检察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副处长、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处处长,衡水市检察院检察长,邯郸市检察院检察长,2015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树勇 高树勇,男,汉族,1966年6月生,冀州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 *** ,河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先后任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干部,海港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海港区 *** 办秘书、综合股副股长、文秘股股长、副主任,海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秦皇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长,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2015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参考链接:中国至美.he.jcy.gov中国/jwgk/bygk/201408/t20140821_1449382.shtm
河北省人社厅成员名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编制171名(行政编制158名、锁定事业编制1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河北省职称管理处处长,副处级领导职数39名(含机关纪委副书记1名)。
职位
姓名
分工
党组书记、厅长
王景武
/
副厅长、党组成员
王子余
主持日常工作河北省职称管理处处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规划财务处、调解仲裁与 *** 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厅机关服务中心、厅财务结算与基金审核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李军
分管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副厅长、党组成员
赵爱平
分管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失业保险处、省就业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厅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厅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工作
副厅长、党组成员
张合林
分管法规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省企业家流动服务中心、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厅宣传中心工作
副厅长、党组成员
彭秋水
分管政策研究处、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省表彰奖励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社保培训中心、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工作
党组成员、省社保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李青海
分管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直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
二级巡视员
张永平
协助王子余同志分管调解仲裁与 *** 工作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河北省职称管理处处长;协助彭秋水同志分管政策研究处、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工作
二级巡视员
刘宾志
协助赵爱平同志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厅信息中心、厅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助彭秋水同志分管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郭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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