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想怎么转公务员编制,要怎么转?

事业单位转公务员六种途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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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提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干部管理体系的人员,都是在国家干部后备力量选拔的范围之内。在满足一定任职条件后,可以被提拔到行政机关任副科级以上领导。

二、调任

调任这种方式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在公务员法中有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三、被选任到机关任职

被选任到机关任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大部分是已经达到一定行政级别。在组织提名前提下,经过法定选任程序成为机关领导,从而实现从事业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

四、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这种方式主要是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开选拔考核干部,到机关单位任职工作。公开选拔这种形式在2006年之前较为普遍,目前并不多见,我们不多展开介绍。

五、公开遴选

虽然公务员遴选只是针对公务员和参公事业人员的,但是细心的同志可能会发现,在有些地方,公务员遴选的范围是包含工作5年以上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这也就是说,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公开遴选这种方式到更高一级的机关单位任职公务员,从而实现从事业身份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

六、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

刚入职的年轻事业编制人员,很多人会选择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这种公开考试的方式成为公务员的一员。目前在职的公务员不能再报考公务员已经是主流,但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是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但在资格复审的时候,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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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称怎么调入河北省公务员,河北省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

公务员可以跨省调动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跨省调动,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如现在具有公务员身份,想跨省调动后继续做公务员。原则上是可以实现的,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即可。但是非常难。办理手续要牵涉到几个部门。

当然,如果关系过硬,肯定没有问题。如果没有关系,仅仅靠自己努力来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恐怕能实现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你需要做通你现工作单位的工作,他们愿意放你才行。

第二,你要调动到外省工作的话,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公务员单位愿意接受。同时,且这个单位有编制和职位空缺。

第三,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机构需要有同意的意见,即需要加盖现单位和人事局的意见(有些地方还需要加盖编办的意见,但不少人事局和编办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调入单位要加盖同意接受的意见,同时加盖人事局的意见。

第四,商调之后,就可以正式调动。

所以,要办理这个调动,需要牵涉到那么多的部门,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找找门路吧(我单位去年办过类似的一个调动,花了差不多1年的时候,且找了不少关系和门路才搞定)。

对于你的情况:

1、D省的商调函已经发过来,证明D省愿意接收不成问题。你的调出需要市级批准才行。

2、需要B地部门即市级的人事局(管理干部的调动)、编办(管理编制的调整)和公安局(公安系统的调动,一般需要上一级公安部门的审批)这几个单位盖章批准才行。至于组织部,一般是有领导职务的才需要。

3、既然D省同意接收,原单位一般来说都会同意调出(因为你的调出会腾出编制和职位出来),按正常流程通过没有问题。但是如今的办事的流程很慢,且越到基层权力寻租的现象越普遍。建议你多少打点一下,可促进事情的办理的效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祝你好运!

中级职称转任公务员的什么条件级?

中级职称直接转任公务员几乎是不可能的职称怎么调入河北省公务员,除非本身担任职称怎么调入河北省公务员了领导职务。如果担任领导职务满2年职称怎么调入河北省公务员,40岁以下职称怎么调入河北省公务员,不是聘任干部的话职称怎么调入河北省公务员,可以走调任公务员的。如果是处级干部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担任技术职称满年限,但是不是在编制所在单位担任,可以调任公务员吗

你可以参考下《公务员调任规定》。

总 则

之一条 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 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更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来源于《公务员调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