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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 *** ,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河北省人事职称信息网在哪里可以查到
可以在电脑中打开河北省人事职称信息网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的官方网站进行查看。以其2020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的职称评审公示结果为例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打开河北省人事职称信息网网站进入以后点击2020年度职称评审结果进入即可查看到对应的公示结果。具体的查询 *** 如下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河北省人事职称信息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河北省人事职称信息网,点击首页的2020年职称评审结果进入。
3、此时页面跳转以后可以在出现的界面中看到其公布的2020年度职称评审结果通知。
4、下拉页面即可看到具体的工程师名称以及公布的评审结果名单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了。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入口地址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入口地址:
关于职称信息录入的通知
根据《二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中“完成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的收集统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的文件精神,我处将开展存档人员职称信息录入工作。
一、信息录入范围:
1、人事档案在我处存放的人事 *** 人员(以下简称“ *** 人员”)的职称信息;
2、 *** 人员现任职称信息,即更高级别职称信息需要录入;
3、 *** 人员的现任职称如果由外省评审取得或企业内部评审取得的,不在本次信息录入范围之内。
二、所需材料:
(一) 现任职称是通过我处上报各评委会并最终取得的(包含初聘、认定、换证、中级、高级、正高级)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 现任职称不是通过我处上报评审材料并最终取得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评审表或初聘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加骑缝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即现任职称审批通过文件)或者是取得职称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证明(初聘)。
(三)现任职称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软考、卫生、翻译、2015年通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加盖现单位章,
(四)如以单位名义集体录入职称信息,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单位名称 职称信息录入明细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 《单位名称职称信息录入明细表》.xls。
三、信息录入流程
1、携带上述材料到我处登记基本信息;
2、到我处登记基本信息后次日,方可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本人详细职称信息; 点击查看 《河北省职称信息系统个人操作指南》.docx
3、我处审核后,再次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表示职称信息录入成功;
4、审核未通过的,按照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后等待审核,直到审核通过。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6.05.31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温馨提示:
1、首次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界面后,请立即修改个人密码,以免他人登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信息录入、审核未通过期间档案请不要转出,以免影响信息审核。
3、以单位名义集体录入职称信息的请提前与我处预约,预约 *** 400-607-6006 ;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http://zcgl.hbrc.cn:8000/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 *** 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7-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十二、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
河北省职称教育网怎么样?
一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职称公示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了在哪查询结果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职称公示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了在哪查询结果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可查看当地教育网
人事考试网,关注信息公示。教师
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二 河北省教育网的网址是什么啊
河北教育网网址网页链接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首页 - 河北教育网 - 河北省教育厅官方业务网站 //hbjyw.cn/
三 河北省的职称证上网可查吗
中级职称一般在12月份评下来之后在河北省建设厅网站都有公示。
我去年从海德教育评的,已经下来啦,评审表什么的都有。
四 2016河北省评职称网上继续教育有学时要求吗
有要求的,不过具体时间可以去当地人社厅问问。
五 如何查找河北省教育厅网站
直接在网页端搜索关键词河北省,然后搜索这个河北省教育厅
六 河北省职称评审公示如何查询在哪个网站查询
河北省职称评抄审公示查询袭可以在河北人社网上查询。具体的查询 *** 如下所示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
1、首先,打开电脑或者手机 *** 搜索框,并在里面搜索“河北人社网”,一般情况下,之一个索引显示的就是我们需要查询的官网。
七 河北省教育网网址
网址:河北教育网-河北教育网首页
相关介绍:
河北教育网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综合教育门户型网站。主要为考生提供四六级、成人高考、考研、自考、中考高考、就业、留学招考、招生、就业、复习、辅导等招生考信息试服务,以用户为中心,通过 *** 媒体,向学校、广大师生、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及时、准确的教育资讯。
(7)河北省职称教育网扩展阅读
河北教育网由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主要针对单位为中小学、大学、社会、教育行政单位,针对个体为学生、教师、家长、成人。
教育网有利于中国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建立教育网能够使中国大部分高等院校的教师、研究生和科研人员在全国和全世界的计算机 *** 环境下进行学习和开展科研工作,极大地提高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成为中国高等学校进入世界科学技术领域的快捷方便的入口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设施。
中国远程教育网的建设先行一步,能够提供 *** 试验和研究开发 *** 技术的试验环境,而商业网是不能进行这类试验的,可以积累经验,提供成熟技术,培养高层次的 *** 建设人才和大批能够很好使用 *** 的教育和科研工作人员。
八 河北省职称证书查询网站
职称评审,一般都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在河北人事职称网上可以查询到相关内容。
如果找不到,建议打 *** 问问。一般是各评委会的主管单位网站公示,如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
(8)河北省职称教育网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九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怎么查询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怎么查询,在。浏览器上面搜索这个查询,然后会要你填写账号的。
十 河北省评中级职称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吗从来没教育过,有什么网校可以补吗
有的,并且还有帮你考 试 包 过的,请看下面的
不让打网址,自己输入吧
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无论结果怎样,先采纳我,谢谢~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 ***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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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是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局编制28人,实有28人,领导职数11名。考试局位于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负责河北省机关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笔试、面试等项考试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项职称考试工作;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其主要职责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
(一)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二)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四)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五)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六)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发放相关证书。
(七)开展国家、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九)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十)完成省人社厅交办的其河北省机关事业职称考试网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有四个业务处:综合处、录用聘用考试处、职称考试处、工人培训考试处。
三、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邮编:050051
各处室咨询 *** :
职称考试处(中省直考区): 83824748 83834743
录用聘用考试处: 83817978 83808508
工人培训考试处: 83831363
2017年河北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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