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专科学历能否破格晋升?

冀职改办字[200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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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3年8月20日印发的冀职改字[2003]13号《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行废止。

河北省职改办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称 申报评审 条件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22日印发

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运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

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之一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七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额定人员)。

九、附则

(一)条件中所规定的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

(二)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均为之一作者。

(三)条件中规定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五)条件中所提到的“市”是指设区市。

河北省卫生专业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具有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县及其以下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追踪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将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具有组织科研和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四十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一项(前三名);

3、经批准立项的省级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前二名;或经批准立项的市(厅)级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之一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15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15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七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额定人员)。

九、附则

(一)条件中所规定的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

(二)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均为之一作者。

(三)条件中规定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五)条件中所提到的“市”是指设区市。

[河北省]河北职称158号文件,河北省职称评审改革

2022年河北省职称评审条件(工程类)

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 专业

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市(厅)级科技计 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前五名),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2.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或参加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前五名)的制修订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参加单位(部门)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标准化工作,或参加标准化 技术咨询、标准化技术推广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参加标准化技术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或参加标准化信息的分析、评价,并 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市局)级以上以标准化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 件,并发布实施,或主要参加编写的标准化调研报告被县、市局级以上 *** 、部门、单位采 用; (3)参加企业标准(前三名)的制订工作,或参加过标准化技术规范(前三名)的编写 工作; (4)参加单位(部门)标准体系建立工作,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5)参加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建立,参与编写本专业质量体系文件并付诸实施,或参加 本单位科研项目(前三名)的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二)从事计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市(厅)级科技计 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前五名),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2.参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参加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 程、规范、标准(前五名)的制修订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参加单位(部门)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开发、试制、推广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 术报告; (2)参加筹建计量检测新项目,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参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 事业单位更高计量标准的建标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市局) 级以上以计量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或主要参加编写的计量专业调研 报告并被县、市局级以上 *** 、部门、单位采用; (3)参加企业标准(前三名)的制订工作,或参加计量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工 作,或参加本单位检测 *** 研究,并编写相应的技术规范,或能够解决企、事业单位以及 生产中的非常规测试问题; (4)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或参加仲裁检测、计量产品型式评 价、能源计量技术审核工作,并编写技术报告,或参加技术评审的策划、实施及监督,编写 相应技术报告; (5)参加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建立,参与编写本专业质量体系文件并付诸实施,或参加 本单位科研项目(前三名)的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取得国家注册二级计 量师资质,或参加市局级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取得前三名; 

(三)从事质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市(厅)级科技计 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前五名),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2.参与国家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或参加行业(地方、团体)标准(规程、规 范)(前五名)的制修订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参加单位(部门)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开发、试制、推广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 术报告; (2)参加筹建新的检验项目,或参加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并编写技术 报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级以上以质量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或编写质 量专业调研报告,并被县、市局级以上 *** 、部门、单位采用; (3)参加企业标准(前三名)的制订工作,或参加过质量法规、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 工作,或参加新检验 *** 的开发和新检验设备的研究; (4)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或参加质量仲裁检验、产品质量 风险监测(评估)、产品质量鉴定、事故技术鉴定、安全评价工作,或参加技术评审的策划、 实施及监督,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5)参加本单位的质量体系认证,参与编写本专业质量体系文件并付诸实施,或参加 本单位科研项目(前三名)的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员 资质 2项以上,或参加市局级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取得前三名。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国家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1项以上,或参加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前五名)2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或参加企业标准 (前三名)2项以上的制订工作,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 

(三)参与完成单位(部门)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成果推广 2项以上,取 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或参加质 量仲裁检验、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产品质量鉴定、事故技术鉴定、型式评价、安全评 价、技术评审工作 2项以上,编写的技术报告被主管部门认可,或参加能源计量技术审核 工作 2项以上,编写的技术报告被有关单位采用,或作为技术专家,参加县级以上部门组 织的事故调查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编写的技术报告被主管部门采用。 

(四)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 1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2项以上(以 专利证书为准)。 

(五)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参加完成 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前五名),或主要参加完成本单位科 研项目 2项以上,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成果得到应用。 

(六)参加单位(部门)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编写质量体系文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或参加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企业、事业单位更高计量标准有 1项以上通过计量标 准考核,或参加筹建新的检验项目有 1项以上通过有关部门的考核认可,或参加本专业 技术法规、标准、规范贯彻实施,有 2项以上得到有关部门的确认。 

(七)参加标准化技术规范(前三名)的编写工作 2项以上,或参加新检验检测 *** 的开发和新检验设备的研究、解决企事业单位以及生产中的非常规测试问题(前三名), 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文件 2项以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市局)级以上以标准化、计量、质量 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或编写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调研报告,并被 县、市局级以上 *** 、部门、单位采用,或参加本单位的实验室资质认可、机构考核、质量 改进,通过考核或被采用或并被有关部门确认,或提出的科技建议 1项以上被有关部门 或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附评议材 料)。 

(八)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以上,或撰 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 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九)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中型先 进设备 1项以上,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 

我想知道河北省2008年医学副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关于职称评审中的学历条件 WWM 2005-06-25 1.根据人事部和卫生部1999年8月18号联合发布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条款,大专学历是能参加副高职称评审的. 2.而沪职改办[2002]9的有关条文中却对大专学历参加副高职称的评审进行河北职称158号文件了限制. 请问应依据那一个文件精神? 若依据沪职改办[2002]9的条款,大专学历参加副高职称评审的资格将被剥夺,这又不符合执业医师法第6条的规定,请问这如何处理? re:关于职称评审中的学历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05-06-27 请按照文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6条河北职称158号文件: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河北职称158号文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以及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第4条和第9条规定河北职称158号文件,医学大学专科毕业河北职称158号文件,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可以晋升付高级医师。且此条件的适用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行医权的医师.

一、考核:

1、近三年年度考核

2、职称晋升考核

二、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 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2、 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综述)

3、水平能力测试(论文评价与答辩)

三、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2、任现职期间的工作能力

四、业绩成果

1、科研成果和工作绩效

2、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要求之一作者)

五、加分项

各级劳动模范和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

河北省中级职称评定需要什么?

中级职称的评定,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历专业和所从事的行业,选择相应职称参加考试,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曾完成本专业比较复。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工程和项目;参加过1项以上本专业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设计、生产任务的全过程。

2、能结合实际,正确运用本专业产品的通用标准、技术规范等,开发有特色的、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评选条件适用的范围

以上条件适用于从事电子工程、信息技术、通信技术、 *** 技术、光电子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广播视听、设备工程技术、电子仪器与测量工程技术、自动化专业的研究、设计、系统集成、生产和技术管理、技术服务,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其他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人社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