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才市场详细地址邮编,准确的。报名用的必须要准确无误哦~
河北省人才市场信息如下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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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大厦
2、联系 ***
服务大厅办公 *** :0311-85203080
档案管理服务 *** :0311-85203050
流动人员党委服务 *** :0311-85203058
户籍管理服务 *** :0311-85203068
群众监督举报 *** :0311-87802010
河北省人才市场作息时间:
冬季上午9:00-12:00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下午13:30-16:00
夏季上午9:00-12:00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下午14:30-16:00
每周一三六举办日常 *** 会,周四、周五举办专场 *** 会。
以上内容参考 河北日报-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 *** 变更为12333
百度百科-河北省人才市场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登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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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为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7年或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局。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 *** 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14-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 :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入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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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信息录入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的通知
根据《二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中“完成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的收集统计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的文件精神,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我处将开展存档人员职称信息录入工作。
一、信息录入范围:
1、人事档案在我处存放的人事 *** 人员(以下简称“ *** 人员”)的职称信息;
2、 *** 人员现任职称信息,即更高级别职称信息需要录入;
3、 *** 人员的现任职称如果由外省评审取得或企业内部评审取得的,不在本次信息录入范围之内。
二、所需材料:
(一) 现任职称是通过我处上报各评委会并最终取得的(包含初聘、认定、换证、中级、高级、正高级)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 现任职称不是通过我处上报评审材料并最终取得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评审表或初聘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加骑缝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即现任职称审批通过文件)或者是取得职称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证明(初聘)。
(三)现任职称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软考、卫生、翻译、2015年通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之一学历和更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加盖现单位章,
(四)如以单位名义集体录入职称信息,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单位名称 职称信息录入明细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 《单位名称职称信息录入明细表》.xls。
三、信息录入流程
1、携带上述材料到我处登记基本信息;
2、到我处登记基本信息后次日,方可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本人详细职称信息; 点击查看 《河北省职称信息系统个人操作指南》.docx
3、我处审核后,再次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表示职称信息录入成功;
4、审核未通过的,按照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后等待审核,直到审核通过。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6.05.31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温馨提示:
1、首次登录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界面后,请立即修改个人密码,以免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他人登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信息录入、审核未通过期间档案请不要转出,以免影响信息审核。
3、以单位名义集体录入职称信息的请提前与我处预约,预约 *** 400-607-6006 ;
河北省人才交流中心西院(工农路338号)的 *** 是多少?
原省人才西院档案搬迁,原西院档案业务可拨打:0311-87800147;户籍业务可拨打:0311-87802003、0311-87802008。
因工作需要,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院档案室(桥西区工农路338号)已于2018年9月4日正式搬迁至河北省人才大厦(桥西区裕华西路9号),原西院档案业务咨询 *** 87102280、87102282停止使用。
为便于广大客户咨询办理业务,原西院档案业务可拨打:0311-87800147;户籍业务可拨打:0311-87802003、0311-87802008。
扩资资料:
相关 *** *** 调整:
省人才 *** *** 966333已经于2018年9月7日晚从原省人才西院移机至省人才大厦,自2018年9月8日至9月17日进行 *** 调试,因技术问题可能出现无人接听的 *** (实际有人接听),也可能出现掉线的问题。
可多拨打几次966333或直接拨打业务部门 *** 。咨询原省人才大厦档案业务可拨打:0311-87802061、0311-87802062。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省人才西院档案搬迁、966333 *** *** 移机检修的通告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省 *** -关于省人才西院搬迁暂停业务办理的公告
河北人事考试中心 ***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原河北人事考试中心) *** 如下:
1、职称考试处(中省直考区): 83824748、83834743;
2、录用聘用考试处: 83817978、83808508;
3、工人培训考试处: 83831363;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有四个业务处:综合处、录用聘用考试处、职称考试处、工人培训考试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邮编:050051。
扩展资料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发展人事考试理论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2、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3、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4、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5、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6、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发放相关证书。
7、开展国家、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9、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10、完成省人社厅交办的其河北省人才职称管理 *** 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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