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工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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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修订)

为进一步增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范围

(一)参评人员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 *** 、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参评单位

1、参评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员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企业,以及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2、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3、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处级以上事业单位。

(三)不允许参评的人员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参评;

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不能申报参评;

3、三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不能申报参评。

(四)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如何参评政工专业职务

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后,可以改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其业务成果、荣誉称号等要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也要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改评政工专业职务1年后,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的政工专业职务,其履职年限可按原有职称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二、政工业务和外语考试

(一)申报参评中、高级、正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二)1978年(含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外语免试条件:

1、硕士、博士;

2、出国留学生、出国进修生(一年以上);

3、出国预备人员EPT考试60分以上者;

4、“托福”考试450分以上者;

5、公开发表译著、译文累计3万字以上者;

6、现在深山、坝上、县(不含县)以下工作(可累计时间)达8周年以上者;

7、大专以上外语专科毕业生;

8、规定申报时间时男满55岁,女满50岁者。

(三)《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和《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中所指的免试条件,均指外语免试条件。政工业务没有免试。

(四)外语免试者,需填写外语免试申请表,报中级职评办审核批准。

三、学历

(一)承认符合国家教委《高教学历管理规定》的学历;

(二)承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刊授党校成人教育学历;

(三)不同学科双大专,视为相当本科学历(除党校学历外,需有教育厅的认定),年限从后取学历毕业时间算起。

四、政工年限和履职时间

(一)关于政工年限的规定

1、过去从事与政工相关的工作,如中学以上学校的政治课教员、编辑、记者等履职时间可计为政工年限;

2、 *** 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计政工年限(委员不计算);

3、知识青年下乡在农村任支部书记、民办政治教员,可计为政工年限;

4、初评者后取大本学历者,此前政工年限折半;取得专业职务后又获大本学历者,履职期间政工年限不再折算。但获大本学历后,需有两年以上政工工作经历,才可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后取大专学历者,政工年限不再折半。

5、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转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的政工人员,调入时间不满5年而未能参加评定专业职务者,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1)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的,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

(2)申报参评政工师的,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3)、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2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4)申报参评正高级政工师,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在7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二)关于履职时间的规定

1、履职年限以周年计;

2、有两个以上专业职务者,其履职时间按较长的一个计算。

五、文章

(一)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二)体裁及文字数量要求

体裁: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字数:1500字以上。”

(三)文章级别

1、国家级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 *** 报、求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党建研究、中国工运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在上述报刊的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2)由 ***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新华社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与上述机关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书籍,以及由上述机关组织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3)全国重点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

(4)省级作品获得上述第(2)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国家级。

2、省级

(1)在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学刊、河北教育、河北社科论坛上发表及其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2)在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除第五部分第三条之一款第二项所列单位)及国家直属人民团体主办的报刊或定期出版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3)在省委、省 *** 、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研究室、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加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在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4)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5)市级作品获得上述第(3)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省级;

3、市级

(1)在省直部委厅局(除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各部委直属的人民团体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2)在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

(3)在市委、市 *** 、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研究室、市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 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和参与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得等级奖的文章;

大专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4、核心期刊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4年版,以后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最新版为准)中所列期刊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的核心期刊。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 *** 报、河北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影响力大的报刊,视为等同于核心期刊。

(3)、核心期刊认定为省级以上刊物。

(四)文章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剪贴拼凑件不予认定;

2、一文多人署名的,只认定前三名作者;

3、文章用笔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4、作品署集体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5、著作中一般编委,书中没有注明为撰稿人的,不予认定为其作品;

6、电台、电视台广播稿、非正式出版物和非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不认定为有效作品;

7、由出版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图书和杂志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增刊,不认定为省级文章(按原发表报刊级别认定)。

8、三名以下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之一作者的专著,第二、三作者只认定为一篇文章。四名以上(含四名)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作者的一篇文章。

六、荣誉称号

(一)荣誉级别

1、国家级

(1)由 ***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和中办、国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国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2、省级

(1)省委、省 *** 、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和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市级

(1)由市委、市 *** 、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和省直各厅局及省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授予的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由大学本科院校、省属大型企业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4、县级

按省、市级的认定标准类推。

(二)荣誉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以称号年度认定;初评者为申报年5月底以前五年之内,晋升者为任下一级专业职务年限内;

2、锦旗、奖牌等不易携带的荣誉证件,需附实物照片。且有单位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3、无受奖单位名称的流动荣誉称号,需附颁发单位和受奖单位双方证明(需负责人签字);

4、单项活动奖下推一级认定。如: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奖、单项临时性工作奖等;

5、对所在单位集体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人员: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6、上级单位领导,不能享用下属单位和下属部门获得的荣誉称号。

七、业绩推广

(一)以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 *** 名义或其主要综合部门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正式发言,或创造了有一定推广价值和实际效果的工作经验,按工作贡献计分(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二)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本人或本人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事迹报道(1500字以上),分别按降一级荣誉称号对待(要有新闻媒体报道原件)。

八、案卷材料的组织

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向高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参评人员的材料时,勿需装订,各部分用隔页纸分开用口取纸标注。

材料依次为:

1、《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

2、《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表中所填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考核意见等主要内容,要经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3、本人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该证书需中级职评办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4、本人中级、副高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5、《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原件)。

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需每三年参加一次培训。

6、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

7、需参加外语考试人员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

8、本人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原件);

9、本人专业成果。包括出版的专著(担任主编、副主编)、在书、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等(原件);

10、业绩推广材料;

11、工作报告。

九、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申报年的5月31日(履职时间可计算至申报年的7月31日)。

2、中级职评办要将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正高级政工师的人员,按企业、事业单位分类造册、报卷。

3、申报材料用高强度牛皮纸袋包装(正、侧面要标明姓名、单位)。

4、要在所载文章的书刊目录中对参评作者姓名、文章题目进行明显标识,以方便查找审核。

本细则由省政工职评办负责解释。

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06年2月

[河北省]河北推进职称评定办法,河北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河北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河北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内容如下: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河北省高级教师职称资历标准: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河北大学人文社科职称评定 ***

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教学工作部分)根据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共分为教学任务、教学研究、教学获奖三项,按如下条件量化计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一、教学任务指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近三学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150学时,不足150学时不得参评教学职称;满150学时计基础分10分,以后每递增15学时,增加1分;近三学年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加1分;达到35分后,每递增25学时,增加1分。(二)教师的外出进修、国内访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出国培训等活动,根据时间长短按照年均工作量的标准认定相应的教学工作量。须有学校批准备案,以学校批准时间相应核减,3个月-6个月(30天/月)计75学时,6个月-12个月计150学时。(三)引进人才到校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实际教学工作量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作量达到100学时,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超过100学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三年的,必须满足学校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二、教学研究包括教学改革课题、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出版教材与教改论文三部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一)教学改革课题指学校正式立项备案的课题,排名顺序为:在研课题以立项申请书排名为准,结项课题以结题申请书排名为准。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40 20 10 5 2

省级 25 12 6 3 1

厅局级 15 8 4 1

校级 5 3 1

注:指导项目(无经费支持项目)分值减半。一人参与多个课题,只取前4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第四项×0.2。同一课题或成果获多种立项只按更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级别认定以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基准。(二)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学校正式立项备案的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以设项单位级别为依据,排名顺序为:在研项目以立项申请书排名为准,结项项目以结项申请书(或结项验收报告)排名为准。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25 15 8 5 3

省级 15 10 5 3 1

厅局级 8 4 2 1

校级 5 3 1

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类别 之一名 第二名

国家级 5 3

省级 3 1

校级 1

注:一人参加多个项目,只取前4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第四项×0.2。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种立项只按更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级别认定以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基准。(三)出版教材与教改论文1.出版教材指经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认定的正式出版的高等教育系列教材(不包含各种中小学中职中专教育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习题解答、培训教材、考试用书等)。校级专项教材指学校立项建设且正式出版的教材。按教材编写人员排名顺序计分(不并列计分),编委及其他编写人员均按参编计分,审校人员不参与计分,再版教材单独计分。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参编

国家规划教材 25 15 8 5 3 1

一类出版社教材 15 10 5 3 1

校级专项教材 12 6 4 2 1

其他教材 10 5 3 1

注:一类出版社包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2.教改论文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一类教改论文 25 10 7

二类教改论文 15 9 5

三类教改论文 8 4

四类教改论文 4 2

五类教改论文 1

注:一类包括《中国高等教育》;二类包括《中国高教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大学教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三类包括高等教育类核心期刊、《高等理科教育》、《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教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已应用于教学环节的(以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视为三类教改论文。

★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界定四类、五类教改论文,报学校备案。学校打分不计四、五类文章。一人多部教材或多篇教改论文的,只取前6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项更高分+第三高得分+第四高得分×0.5+第五高得分×0.3+第六高得分×0.2。同一教材获多种立项只按更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三、教学获奖包括教师教学成果奖,教学技能奖及指导教师奖等。总分为教学成果奖与教师获得其他奖项之和。(一)教学成果奖指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学校教务处正式评选的本科教学成果奖。

奖励类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国家级 特等奖 200 120 90 70 50 30 20 10

一等奖 160 90 70 50 30 15 8 4

二等奖 120 70 50 30 15 8 4 1

省级 一等奖 40 30 20 6 3 1

二等奖 25 15 8 3 2

三等奖 15 10 5 2 1

校级 一等奖 10 5 3 1

二等奖 8 4 2

三等奖 5 3

注:对于一人获得多项奖励,只取前3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高得分×0.3+第三高得分×0.2。同一项成果获多种奖励只按更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二)教师教学技能奖1.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大赛或市工会组织的说课大赛获奖。

奖励类别 分值

一等奖 12

二等奖 8

三等奖 5

★其他各类专业技能大赛由各教学单位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做出分值细则。2.教师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课件、微课等教学作品获奖。

奖励类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省部级 一等奖 8 5 3

二等奖 5 3

三等奖 3

厅局级 一等奖 3 2 1

二等奖 2 1

三等奖 1

注:获奖作品须与自己专业相关且已应用于教学环节(以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若奖项出现“特等奖”时,仅给之一名在一等奖计分基础上加1分。(三)指导教师奖1.教师指导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以之一指导教师为准)

奖励类别 分值

省级优秀博士论文 15

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8

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按照学生竞赛获奖级别及指导教师排名计分。学生竞赛项目指由学校组织选拔参赛的数学建模大赛、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活动设立指导教师奖。具体分类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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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职称评分办法23教学工作部分量化计分办法

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

(教学工作部分)

根据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共分为教学任务、教学研究、教学获奖三项,按如下条件量化计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

一、教学任务

指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一)近三学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150学时,不足150学时不得参评教学职称;满150学时计基础分10分,以后每递增15学时,增加1分;近三学年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加1分;达到35分后,每递增25学时,增加1分。

第 1 页

(二)教师的外出进修、国内访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出国培训等活动,根据时间长短按照年均工作量的标准认定相应的教学工作量。须有学校批准备案,以学校批准时间相应核减,3个月-6个月(30天/月)计75学时,6个月-12个月计150学时。

(三)引进人才到校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实际教学工作量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作量达到100学时,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超过100学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三年的,必须满足学校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2012年河北省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一.制定原则河北推进职称评定办法

1.公正性:以共性为主河北推进职称评定办法,兼顾特殊性。

2.导向性: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发展,有利于教师河北推进职称评定办法的全面成长。

3.民主性:教职员工广泛参与,有利于评委客观公正评议。

二.考核项目与分值

1.硕士研究生学历记3分,硕士学位2分,累计记分。

2.履现职以来,考核称职以上,每年记1分,累计计算。

3.考核以来,每考核优秀1次记1分,累计计算。

4.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记4分,区级骨干教师记2分,选择更高级别记分。

5.各级各类先进称号计分( *** 级别)

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3分。

市教育系统、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5分。

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记7分。

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记10分。

每人选择一项更高级别记分,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6.履行现职以来,作为独立科研课题负责人区级3分,市级5分,国家级7分。(指各级规划类、学会类)。

7.履行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记分(含论文、课件等)

区级一等奖3分区级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级一等奖5分市级二等奖3分市级三等奖2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国家级二等奖7分国家级三等奖4分

指区(含)以上组织的届别评审。凭获奖证书,每人选择1篇更高水平科研成果、课件记分。

8.履行现职以来,正式报刊杂志发表学术文章记3分。(与申报学科相关,学科类、教育类、管理类,字数在1千字以上,按更高标准记分)

9.履行现职以来独立著述10分河北推进职称评定办法;主编4分;编委2分,按更高级别记分,每人只记一项,不重复和累计计算。

三.述职与评议

1.参评人员必须参加述职。

2.述职顺序抽签获得。

3.群众参加民主评议,不参加打分。

4.全体评委参加评议,根据述职情况打分。打分以之一位述职人为标准,上下浮动。总分更高为63分。由工作组核分,去掉一个更高分,去掉一个更低分,所得平均分为述职得分。在评委中公布成绩,所有资料作为档案封存。

注:评委打分与群众评议意见严重不统一,参考群众评议意见。

四.确定人选办法

1.项目考核分数+评委评议分数=总分

2.按得分由高到低排队,确定推荐人选,出现并列情况,考核委员会投票决定。

五.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评教师。凡参评人员需具备参评的全部资格条件。

2.参评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河北评职称流程。

河北评职称流程:

一、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二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二、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照片、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复印件。

2.中级职称:

需上交:一寸照片、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可不需要)、个人简历、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3.高级:

需上交:一寸照片、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本科满十年可不需要)、个人简历、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可不需要)、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三:以上资料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报名 ***

报考人员须准备有效()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评审人员将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

五、专业分类

初级职称评定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卫生/医学等专业初级职称评定工程师专业分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采矿工程、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 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 物理学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船体工程师、轮机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 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讲师等。根据以上各专业细化分类

河北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2022

一.

河北省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是: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

当然还要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

②主持、指导一个县(区)以上地区、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③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制订本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

(二)业绩成果条件

①独立或者作为之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字)

二、河北高级会计师2022评审时间

申报工作:7月20日至8月20日完成个人申报推荐及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