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评职条件?

『壹』 冀职改办[2017]103号是职称评审的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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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冀职改办[2017]103号是职称评审的文件吗

『贰』 2017年河北石家庄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高级职称评定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评审流程://blog.sina.cn/s/blog_1742259760102wsg0

『叁』 2017年评定高级职称需要继续教育吗

需要,根据相关规定:

1、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但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3、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

(3)2017河北省评职条件扩展阅读:

对继续教育内容的确认: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须提供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结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2、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需提供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或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等材料;

3、参加远程教育、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的必须提供学习证明材料、学术会议邀请函及参会回执、学术讲座通知及参会回执、学术访问邀请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肆』 2017年河北省评中级职称流程论文与申报多长时间

论文我们可以给你安排写作加发表

副高:以下条件满足其一:(1)发2篇核内心期刊(2)在学容术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1篇为核心期刊,3篇为省级以上期刊(3)在15字的书上任主编、再发表3篇省级以上的学术论文。(4)出书或者专著,10万字。

正高:(1)出书任主编,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发一篇核心期刊,2篇国家级期刊。(2)1篇核心期刊,3篇国家级期刊。(3)发表3篇统计源期刊(4)2篇核心期刊,4篇省级以上期刊,共计6篇。要求在万方、维普、知网,其中一网站上全文检索。资料需要提前一年以上发表。8月底报材料。

『伍』 2017年河北省高级职称评审还去省里答辩吗

评高级职称一般是需要答辩的,具体情况可以问一下当地人事局,或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

『陆』 2017年河北省高级职称评审何时发证

一般公示后三个月即可领到证。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它

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专业技术职业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

技工学校教,体育教练员,翻译专业,广播电视播音,海关专业人员,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经济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专业,律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6)2017河北省评职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职称地方政策:

黑龙江,2018年,黑龙江省委省 *** 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为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

山西,2018年9月19日,在山西省 *** 召开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新民就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答记者问。

王新民: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山西省主要有两方面改革措施:

一是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教育局按程序组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到2019年我省高校将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

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

完善“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道德培育、教育理念、教学 *** 、教学实绩等教学能力和专业工作经历、技术研发服务、指导学生实践实训活动等专业实践能力。

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机制,引入企业、行业人才发展标准,发挥校企联合的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将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奖”“信息化教学大赛”等纳入职业院校教师评价体系。

关于教师岗位管理改革主要是以下措施: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省的大中小学校已经实行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公开 *** 制度。加强中小学岗位管理。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范围内负责核定岗位总量、岗位设置,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进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柒』 2017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必须要教案吗

1.教师要写自己认为有重要意义的教学经历或教学故事,即要有选择性,典型性内,不要事无巨细都容罗列进去,要围绕中心问题进行选择。并不是说所有的事件都可以成为案例,要善于捕捉教学过程中的“亮点”。

2.应根据以往的经历撰写案例,尽量保持案例中资料的真实性,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可以到案例的主体即学生那是去询问、调查他们的真实感受。

3.教学案例与其它的教学作品有区别性。

与教学论文相比,教学案例在文体和表达方式上以记录为目的,以记叙为主,兼有议论和说明;在思维方式上,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通过对生动的教学“故事”的描述,通过对具体的学生、老师心理感受的描述,反思、总结教学的利弊得失。

『捌』 2017河北省职称资格证何时下发

2017河北省职称资来格证11月下发自

评审中、高级职称条件

1、中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

26岁以上,3年以上本职工作经验,获得初级职称资格证;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专科毕业后工作满6年。

2、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

36岁以上,10年以上本职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获得中级职称资格证。

注:对个别年龄偏大(如:40岁以上)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有突出贡献的,申报条件可酌情放宽.

『玖』 2017年河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需要哪些证件

抚州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公示名单.可查看当地教育网

人事考试网,关注信息公示

河北初定职称申报多长时间下来

需要等官方具体通知。

之一阶段:准备职称申报条件。这一时期的准备高峰通常是在每年的五、六月份,主要是忙着收集整理各项职称材料。当中既包括了基础的社保、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基础材料,也有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学时这些重点材料。虽则初级职称评审难度不高,但对于没评过职称的人来说,收集起这些材料来还是比较吃力。特别是业绩这种对评审通过率有影响的材料就更不容有半点差池了。因此为了能够有足够时间去检查梳理材料,同时考虑到材料受理时间的影响,空格教育还是建议人才提前收集材料,这样对自己才有保障。第二阶段:职称申报材料受理。这一时期的节点一般是会出现在每年的八月底,通常人才要在每年的八月底前就要提交完所有材料,然后进行预审。至于职称材料提交形式是线上网报和线下送审相结合,这里要注意在进行网上申报的时候要选对正确网址,另外填写材料的时候要注意相应规范,避免提交上去的时候出现问题。第三阶段:组织评委专家评审。正式的评审程序通常是集中在下半年开评,原则上是会在12月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第四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并出证。专家评审通过后,过段时间会在人社局官网上公示通过者名单,如果你榜上有名的话就稳了,另外现在改革后实行电子版证书,大家也可以留意下。

[河北省]河北省2017年职称初聘,河北省2017年职称初聘工资多少

关于职称初聘

经济师属于国家统一考试,从93年以后就不可以直接初聘为助理职称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原文:

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智联 *** 日期: 2004-04-27

【法规分类号】 L35401199308

【标题】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人事部

【颁布日期】 1993/01/06

【实施日期】 1993/01/06

【内容分类】 专业技术

【文号】 人职发(1993)1号

【题注】

【正文】

为适应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的精神和两年来经

济员资格考试的试点经验,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印发你们,望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经济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经济人员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充分发挥经济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深化职称改革、使我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纳入对外开放总格局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不再进行经济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的考试也不再进行。

第三条 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获得资格人员的职务和工资待遇。

第四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乙种考试为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取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加甲种考试。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

第五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分为工业、农业、商业、物资、外经贸、财政、金融、保险、运输、劳动、邮电、房地产、旅游、价格管理十四个专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2、专业知识和实务(专业划分同上)。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学;2、企业管理原理;3、统计与会计知识;4、市场营销;5、经济法;6、经济数学。

第六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第九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的甲种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各科的开考计划,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安排。考试成绩采用单科累积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合格,由人事部颁发单科合格证明。规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由人事部颁发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经济专业的中、初级资格中文名称和英文译名根据国际通例和各经济专业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特点,由主管部门确定,经人事部同意后正式使用。所定名称与原名称作用相同。

第十二条 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对伪造学历、资历或考试作弊,骗取资格证书和乙种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第十四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事部负责,委托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当地职改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一、设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由人事部与各有关专业专家共同组成,负责考试大纲、教材编写及命题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审定,确认试卷水平并审定试题,制发考务工作的有关办法、规则,指导、协调各地考务工作,处理有关考试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从1993年开始实施。考试日期定为每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日。1993年考试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从1994年开始实施。之一年考试科目为:经济学、企业管理原理、统计与会计知识;第二年考试科目为:市场营销、经济法、经济数学。考试定于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下午开始。

如遇特殊情况,经资格考试办公室批准,可调整考试时间。

三、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中级资格乙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考试前一年度的10月1日至31日。报名地点由各地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

四、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场原则上在地(市)设置,必要时可在县设置。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六、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各地举办的资格考试培训班须经当地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批准,发挥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培训班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必要的条件。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工作。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七、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在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章制度者,应按规定进行处理。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经济员资格考试的考务规则执行。

职称初聘和职称初审的区别

1、针对主体不同

职称初聘是指在具有职称的人员中,拟定聘任相应职务的的初步意见。职称初审是指对申报职称的人员,由职称评定机构给出的初步意见。

2、评审条件不同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具备规定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须符合2条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符合3条以上:

(一)独立撰写并在 CN 或 ISSN 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

(二)正式出版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5千字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技术手册等,本人撰写5千字以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教材等,并正式实施。

(三)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大型以上企业或行业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五)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县级以上技术项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或完成一项县级以上有一定难度和较复杂的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六)作为主要参加者,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县级以上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种评比、竞赛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八)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类评比、竞赛等活动中,指导或辅导的人员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同时本人获得优秀辅导员。

(九)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表彰者。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申报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须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一)中专、专科毕业,办理有效就业手续,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二)专科毕业,办理有效就业手续,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三)本科毕业,办理有效就业手续,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四)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满三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但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三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五)获得博士学位,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个别系列(专业)国家和省对学历和任职年限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

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

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标准

不用找文件号,这个政策那个办职称的机构都承认的

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需要的条件

评定职称需要的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

级。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3、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见习一年期满,

经考核合格,

可评定“员”

级;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可评定

“助”级。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助”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中专

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

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条件的人员。

注:

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

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费用:

1、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