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局直属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之一条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为促进国家地震局直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正常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时确保国家地震局作为主办单位及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地震局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和公司承担的责任内,授予公司充分的经营自 *** ,国家地震局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上交利润的方式、比例,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重要国有资产的处置等方面行使管理职责。第三条 国家地震局科技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办)是归口管理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局有关部门共同支持公司的发展,办理有关事宜。公司重大事宜由开发办商有关部门后报局领导定。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调配、考核、晋升、奖惩、退(离)休等管理工作由人教司、开发办协助局管理。第五条 公司的副董事长、董事由开发办商有关部门提名,人教司任免。第六条 公司的副总经理、三总师的聘任,报国家地震局备案。第七条 董事会每届四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任期四年,任期届满,由国家地震局进行综合考评,决定是否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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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向国家地震局负责。未设董事会的公司,总经理直接向国家地震局负责。第八条 公司经营形式原则上采取承包经营,由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与国家地震局签订全面承包协议,协议书中明确制定各项经济指标以及与国家地震局的利益关系。国家地震局将根据协议书执行情况对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或惩罚。对任职期间不称职者,国家地震局有权免去其职务。触范法律的,将按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第九条 公司的财务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财会制度,并接受国家地震局财务主管部门的宏观管理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财务主管部门报送各项财务报表。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地震局的投入确定上交利润。投入包括流动资金、划拨给公司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及筹建公司或项目进行中局为其提供的各项费用。第十一条 公司上交利润应兼顾国家利润及公司的发展,上交利润之一年不低于总利润的10%(或以固定资产投入的5-10%。资金投入的10-20%计算),逐年递增,更高不超过总利润的30%,其余留作公司的储备基金、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发展基金不得少于总利润的40%。第十二条 对一些由局投资的重点项目,可采取专项承包,由公司与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更低上交基数,随项目效益增加逐年递增。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项目凡超过自有资金承受能力,需要国家地震局贷款或投资,可按科技开发基金申报程序办理,申请银行贷款超过自有资金承受能力的,须经国家地震局审批。第十四条 公司对国家地震局授予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国有资产(建筑、土地和大型设备等)的处置,如抵押、投入、 *** 等,应报国家地震局审批。第十五条 公司在境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按有关程序报批。第十六条 公司编制按国家体改委文件精神自定,除国家地震局配备的专职人员外实行聘任或合同制,公司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按对企业有关规定办理,公司所需各类中专以上毕业生,报请国家地震局列入计划。

此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有关问题,由国家地震局科技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省]河北省地震局职称流动认定,河北省地震局流动测量队

河北政工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细则

(2006年修订)

为进一步增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范围

(一)参评人员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 *** 、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参评单位

1、参评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员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企业,以及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2、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3、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处级以上事业单位。

(三)不允许参评的人员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参评;

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不能申报参评;

3、三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不能申报参评。

(四)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如何参评政工专业职务

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后,可以改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其业务成果、荣誉称号等要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也要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改评政工专业职务1年后,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的政工专业职务,其履职年限可按原有职称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二、政工业务和外语考试

(一)申报参评中、高级、正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二)1978年(含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外语免试条件:

1、硕士、博士;

2、出国留学生、出国进修生(一年以上);

3、出国预备人员EPT考试60分以上者;

4、“托福”考试450分以上者;

5、公开发表译著、译文累计3万字以上者;

6、现在深山、坝上、县(不含县)以下工作(可累计时间)达8周年以上者;

7、大专以上外语专科毕业生;

8、规定申报时间时男满55岁,女满50岁者。

(三)《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和《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中所指的免试条件,均指外语免试条件。政工业务没有免试。

(四)外语免试者,需填写外语免试申请表,报中级职评办审核批准。

三、学历

(一)承认符合国家教委《高教学历管理规定》的学历;

(二)承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刊授党校成人教育学历;

(三)不同学科双大专,视为相当本科学历(除党校学历外,需有教育厅的认定),年限从后取学历毕业时间算起。

四、政工年限和履职时间

(一)关于政工年限的规定

1、过去从事与政工相关的工作,如中学以上学校的政治课教员、编辑、记者等履职时间可计为政工年限;

2、 *** 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计政工年限(委员不计算);

3、知识青年下乡在农村任支部书记、民办政治教员,可计为政工年限;

4、初评者后取大本学历者,此前政工年限折半;取得专业职务后又获大本学历者,履职期间政工年限不再折算。但获大本学历后,需有两年以上政工工作经历,才可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后取大专学历者,政工年限不再折半。

5、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转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的政工人员,调入时间不满5年而未能参加评定专业职务者,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1)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的,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

(2)申报参评政工师的,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3)、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2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4)申报参评正高级政工师,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在7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二)关于履职时间的规定

1、履职年限以周年计;

2、有两个以上专业职务者,其履职时间按较长的一个计算。

五、文章

(一)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二)体裁及文字数量要求

体裁: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字数:1500字以上。”

(三)文章级别

1、国家级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 *** 报、求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党建研究、中国工运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在上述报刊的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2)由 ***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新华社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与上述机关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书籍,以及由上述机关组织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3)全国重点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

(4)省级作品获得上述第(2)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国家级。

2、省级

(1)在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学刊、河北教育、河北社科论坛上发表及其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2)在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除第五部分第三条之一款第二项所列单位)及国家直属人民团体主办的报刊或定期出版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3)在省委、省 *** 、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研究室、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加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在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4)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5)市级作品获得上述第(3)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省级;

3、市级

(1)在省直部委厅局(除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各部委直属的人民团体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2)在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

(3)在市委、市 *** 、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研究室、市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 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和参与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得等级奖的文章;

大专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4、核心期刊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4年版,以后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最新版为准)中所列期刊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的核心期刊。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 *** 报、河北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影响力大的报刊,视为等同于核心期刊。

(3)、核心期刊认定为省级以上刊物。

(四)文章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剪贴拼凑件不予认定;

2、一文多人署名的,只认定前三名作者;

3、文章用笔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4、作品署集体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5、著作中一般编委,书中没有注明为撰稿人的,不予认定为其作品;

6、电台、电视台广播稿、非正式出版物和非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不认定为有效作品;

7、由出版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图书和杂志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增刊,不认定为省级文章(按原发表报刊级别认定)。

8、三名以下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之一作者的专著,第二、三作者只认定为一篇文章。四名以上(含四名)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作者的一篇文章。

六、荣誉称号

(一)荣誉级别

1、国家级

(1)由 ***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和中办、国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国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2、省级

(1)省委、省 *** 、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和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市级

(1)由市委、市 *** 、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和省直各厅局及省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授予的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由大学本科院校、省属大型企业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4、县级

按省、市级的认定标准类推。

(二)荣誉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以称号年度认定;初评者为申报年5月底以前五年之内,晋升者为任下一级专业职务年限内;

2、锦旗、奖牌等不易携带的荣誉证件,需附实物照片。且有单位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3、无受奖单位名称的流动荣誉称号,需附颁发单位和受奖单位双方证明(需负责人签字);

4、单项活动奖下推一级认定。如: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奖、单项临时性工作奖等;

5、对所在单位集体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人员: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6、上级单位领导,不能享用下属单位和下属部门获得的荣誉称号。

七、业绩推广

(一)以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 *** 名义或其主要综合部门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正式发言,或创造了有一定推广价值和实际效果的工作经验,按工作贡献计分(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二)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本人或本人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事迹报道(1500字以上),分别按降一级荣誉称号对待(要有新闻媒体报道原件)。

八、案卷材料的组织

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向高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参评人员的材料时,勿需装订,各部分用隔页纸分开用口取纸标注。

材料依次为:

1、《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

2、《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表中所填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考核意见等主要内容,要经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3、本人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该证书需中级职评办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4、本人中级、副高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5、《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原件)。

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需每三年参加一次培训。

6、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

7、需参加外语考试人员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

8、本人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原件);

9、本人专业成果。包括出版的专著(担任主编、副主编)、在书、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等(原件);

10、业绩推广材料;

11、工作报告。

九、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申报年的5月31日(履职时间可计算至申报年的7月31日)。

2、中级职评办要将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正高级政工师的人员,按企业、事业单位分类造册、报卷。

3、申报材料用高强度牛皮纸袋包装(正、侧面要标明姓名、单位)。

4、要在所载文章的书刊目录中对参评作者姓名、文章题目进行明显标识,以方便查找审核。

本细则由省政工职评办负责解释。

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06年2月

河北省地震局 事业编 硕士进去待遇问题

硕士毕业生进来后河北省地震局职称流动认定,和本科生一样要先实习一年,这一年不定岗位,不定级别,全国事业单位都一样。

三年后(含实习河北省地震局职称流动认定的那一年)不用竞聘直接定为10级岗,也就是工程师(8、9、10级)的更低一级。

工资待遇方面,新人基本上都是在2500左右(这个不含公积金,公积金差不多有1300左右),不过马上就要涨工资河北省地震局职称流动认定了,这个河北省地震局职称流动认定你可能听说了。涨多少也不太清楚,涨完估计也就3000左右。

最后,欢迎报考河北省地震局。有问题可以直接拨打局人事处 *** 。

考地震局的条件?

一 2020中国地震局 *** 考试资格审查是否通过需要在哪里查看

考生查看2020中国地震局 *** 考试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可于2019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期间登录 *** 系统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系统官方网站为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 *** 系统。

二 国家公务员考试那个气象局、地震局等审查通过需要什么条件,为什么通过审查的人很少求指教

如果你觉得自己专业在它的要求之内,可以打它的 *** 咨询,不要冒然报考。我今年也报了气象局,最后被退了回来,很多报考条件上没说的东西在申核时出现了,奶奶的!我看了往年的录取结果,都是自己内部的人员被录取的,爷爷的!

三 进入地震局是不是需要考公务员啊考哪类的

里面有一部分人是要考公务员的,儿事业编制是不需要考的,凭关系就能进去。呵呵,下面的是我 *** 过来的,希望对你有用:

省地震局里面具体的待遇,据我所知,是很低的,完完全全是个清水衙门。我一堂兄就在某沿海省份的省地震局工作,硕士毕业,学地质的,进地震局四年了,现在每月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奖金这四大项加起来每月才1500多,一年发十三个月的工资,别的钱基本上没有,一年下来不到两万。待遇如此低的原因是因为地震局平时没什么事做,就没有奖金可发。省级单位的基本工资都是一样的,工资高低就看奖金了,像省建设厅这样的好单位,基本工资和省地震局一样,但奖金多,灰色收入也多,所以就显的工资高了,往往是地震局的两三倍,甚至还多。

这是在省地震局机关里,如果是在地方台站上,工资就更低了,现在这几年有的学生包括研究生毕业后虽然应聘到了省地震局,但往往都被分到地方台站上,在省里其他的城市里,没有关系的话是不能落到省会机关里的,那里都被地震局干部的子弟霸占着,每次提拔也会只提拔他们。

这两年公务员考试把省地震局搞的时热时冷,冷的时候没人报,热的时候爆满了,太畸形了。至于受省地震局领导的市地震局,待遇和省地震局的地方台站上的工资差不多。

不过地震局的确是个养老的好单位,要是你不用为房子奋斗了,去地震局还是可以的,至少饿不死。不过你得时刻忍受着里面的地震局干部子弟对你的排挤啊,管你是本科大学生还是硕士。

四 去地震局考什么学校

考防灾科技学院,因为全国只有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

回答完毕~

有疑问请追问,我一定尽快回复你~

无疑问请点击【采纳】,同时预祝学习进步~\(^o^)/~

我不是学霸,叫我赌神~\(^o^)/~~\(^o^)/~~\(^o^)/~~\(^o^)/~

五 如果想去地震局需要考上什么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六 谁知道山西省地震局公务员的考试要求呢 需要带什么证书年龄要求是什么

公务员百事通 有一个 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社区 那里包括了全国各地的公务员考试情况 去那里找找 好象快报名了 祝你好运!

七 2020中国地震局 *** 考试调剂需要达到哪些条件才可以参与调剂

2020中国地震局 *** 考试调剂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1、进入面试,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凡未进入面试(不含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根据面试缺额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

2、进行面试的考生人数没有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确认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将于2020年1月3日8:00至1月6日18:00期间进行调剂。调剂岗位及相关事项将于2020年1月2日在 *** 系统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在调剂后,进入面试考生的人数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八 2020中国地震局事业单位 ***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 *** 对象及 *** 条件

(一) *** 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 计划

*** 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度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 *** 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均为更低资格条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职称等)应在2019年11月底之前取得。对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九 2020中国地震局 *** 考试有调剂的机会吗

在此次2020中国地震局 *** 考试中,是有调剂的机会的;具体岗位调剂 *** 如下:

一、确认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将于2020年1月3日8:00至1月6日18:00期间进行调剂。调剂岗位及相关事项将于2020年1月2日在 *** 系统公布。

二、凡未进入面试(不含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根据面试缺额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

三、调剂后,进入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希望综上内容会对您有所帮助,愿君好运!

十 报考气象局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气象局不是公务员。

因为气象局属于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与公务员回不同。气象局的工资结答构与一般的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一样,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几部分组成,在此基础上有一部分的绩效工资,但是与普通事业单位不同的是,里面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为高级别人才。

其次,判断某一机关内部人员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气象局并不纳入国家行政类编制,因此不属于公务员的范畴。

(10)考地震局的条件扩展阅读:

中国气象局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它的前身是中央军委气象局,成立于1949年12月。1994年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后,经国务院授权,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 *** 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 *** 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我国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国家地震局发送《国家地震局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之一条 地震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是广大地震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使之更好地为减轻地震灾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试行),结合地震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管理的地震科技成果范围是: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地震观测成果;地震预测预报成果;地震科技管理成果等。

(一)地震科技研究成果是指科技工作者通过实际观测、现场考察、实验和理论研究、解决了地震科学中某一科学技术问题,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研究结果。

地震科技研究成果按其性质分为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发展研究成果(含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等)。

(二)地震观测成果是指在一定科学理论指导下,对某一观测项目或特定研究对象进行科学观测、记录,经过核实、整理而编辑的准确、完整、系统的地震观测报告或资料汇编(其形式可以是文字、磁盘、磁带、照片、录相、电视和电影等);准确、及时并收到了社会效益的大震速报等。

(三)地震预测预报成果是指对国内及国外邻近地区发生的破坏性地震,提出的具有一定科学依据,并在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上基本符合实际的预测预报意见(包括对大地震后的强余震的预报);对重大的无震异常进行认真落实,并做好科学的正确判断,进而提出的安定民心、平息地震谣传、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无震预报;日常监视预报的有科学价值的工作报告等。

(四)科技管理成果主要指在科学技术管理中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并取得了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管理工作。

(五)科技成果一般是一项科技任务全部完成后的结果。某些重大科技任务在研究过程中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结果,属于阶段性科技成果。科技任务的一般性阶段进展,不属于阶段性成果。第三条 一项科技成果通常对应一项科技任务,但综合性科技任务和重大科技项目,在完成过程中可以同时或先后获得两项以上相对独立的科技成果,共同协作而各自承担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科技任务也可分别取得相对独立的科技成果。第四条 对科技成果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地震局负责管理局属各单位的重大和重要科技成果,对其中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上报国家科委;局直属各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办)(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科技成果。第五条 科技成果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指科技成果的鉴定、建档、登记、申报、奖励、保密、交流和推广应用。第六条 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

(一)科技任务所取得的结果是否具备科技成果条件,必须分级进行严格的鉴定(或评审),以一定的形式予以确认。

鉴定(或评审)工作一般由下达科研任务的部门负责组织,并指定主持鉴定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所鉴定(或评审)的科技成果应承担技术责任。鉴定(或评审)时应主要听取同行专业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意见。

对国家直接下达的重点任务所取得的国内首创、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的重大科技成果,由国家地震局申请国家级鉴定。

对于国家地震局下达的重点科技任务,凡取得了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重大和重要的科技成果,由国家地震局组织鉴定。其他由各单位组织鉴定(可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主持)。

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可采取多种形式,不开规模过大的鉴定会,要注意精简节约,讲求实效。

(二)科学理论研究成果采取及时发表、延时评审的办法,一般在其成果发表一年以后(或经实践验证后)组织同行评审(或鉴定)。同行评审的办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分别送审,召开评审会或由各级学术委员会评审等。凡是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获得会议文件作出肯定性评价者,可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理论性成果应着重评价其学术水平、科学价值及国内外同行引用情况等。

(三)对应用技术研究和发展研究成果,采取及时鉴定,尽快推广的办法。除一般采用技术鉴定会的方式外,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同已通过鉴定:

1、根据研制任务书或合同,经下达(或委托)任务的专业主管部门正式验收并出具证明的;

2、已经在生产实践中或半年以上连续使用中证明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出具证明的;

3、经专业技术管理机构如计量、测试、标准等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证明,又经半年以上实际使用并有使用单位出具证明的;

应用技术和发展研究成果应着重评价其技术指标和难度,应用价值和经济(或社会)效益,没有服务对象的技术装备不予鉴定。

(四)对各类资料汇编、观测报告、各类图件等,及时组织出版,提供使用。一般使用一年以上再予以评审(或鉴定)。这部分成果应着重评价其质量优劣和使用价值等。

(五)科技成果按其科技水平和重要程度划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三个类别。

1、重大科技成果一般指:国内首创,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2、重要科技成果一般指:有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实际应用取得了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3、一般科技成果是指: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并通过鉴定(或评审)的,但其科技水平和重要程度都低于重要科技成果的其他科技成果。

(六)提交鉴定(或评审)的科技成果,其有关资料必须齐全,数据准确无误。参加鉴定(或评审)的人员对需要保密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七)科技成果通过鉴定(或评审)后,由组织鉴定(或评审)单位发给鉴定(或评审)证书。(附表一:《国家地震局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或专门的《技术鉴定证书》)该证书存入科技人员业务考绩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依据之一。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上岗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程序(试行)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保证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上岗证书》(以下简称《评价上岗证书》),凭证开展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第三条 《评价上岗证书》设甲级、乙级二种。

持有甲级《评价上岗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作为各种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持有乙级《评价上岗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作为省级大中型中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四条 《评价上岗证书》由国家地震局审查核发并实行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申领《评价上岗证书》的条件和程序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甲级《评价上岗证书》:

(一)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技术和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关键性的工程技术问题。

(三)承担过多项重大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独立编写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

(四)熟悉和掌握国家地震局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技术规范等,并能结合实际工作熟练运用。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乙级《评价上岗证书》:

(一)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了解本研究领域的技术和知识,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较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

(三)承担过省级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独立编写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

(四)了解国家地震局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技术规范等,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第七条 申领《评价上岗证书》的程序:

申请《评价上岗证书》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领取《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上岗证书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后,依次报送省级地震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经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国家地震局负责核发。第三章 证书考核与管理第八条 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受国家地震局的委托制定考核内容、评定标准,对申领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评。第九条 《评价上岗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继续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者,必须办理新的证书。第十条 《评价上岗证书》的失效、降级和吊销。

持证者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超过一年时,原有证书自行失效。如发现持证者有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发证机关可吊销或收回其证书。

(一)《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二)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转借《评价上岗证书》的;

(四)超越所持《评价上岗证书》规定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

(五)评价质量低劣的;

(六)不履行评价合同的;

(七)不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的。第十一条 国家地震局对《评价上岗证书》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建立升降级制度,对持证者进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持证者分别予以确认、降级或吊销其证书。有的持证者因条件变化要求提升证书等级,需重新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给升级后的证书。第十二条 《评价上岗证书》遗失后,应立即向本单位及国家地震局报告,并声明作废。重新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国家地震局核实后,补发新的证书。第十三条 未按照本规定获得《评价上岗证书》的人员,不得作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第十四条 持证者完成的评价报告结论不当或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其它损失的,除吊销其《评价上岗证书》、退还全部评价费外,应处以一定的罚款;后果严重的,应追究其责任。持证者不履行评价合同,造成损失的,按上述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审查核发《评价上岗证书》的管理人员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本办法规定者,单位领导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调整其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