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新校区有关艺术学院的介绍下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简介 自我校200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以来,至今已整整六年。六年来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党政班子及全体教职工以评估为起点,按照评估的指标体系,对艺术学院的办学思路和指导思想进行了充实和完善;认真谋化学科建设和发展;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力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使本科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成果不断扩大,从而实现了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预定目标。在2004年全国千余所含有艺术院系的大学评估活动中,我院名列39位,在河北省遥遥领先。近年来,我院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河北大学艺术学院是卓有特色和实力的学院,2001年,我院设有音乐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三个本科专业及一个面向全校开设艺术教育课程的艺术教育教研部。根据形势的发展,经过充分论证,我院2002年增设了绘画专业;2003年增设了动画专业;2004年增设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现设有艺术设计系、音乐系、美术系、影视系、动画系五个系、六个本科专业。艺术学院是全国艺术学硕士点建设较早的授权单位之一,现有艺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五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河北大学艺术教育教研部,河北省美学学会,河北省莎士比亚学会,河北大学CIS研究所,河北大学芦苇艺术研究所,河北大学曲学研究中心,河北大学艺术理论研究中心等均设在艺术学院。2000年,艺术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中国高校艺术类专业排名榜上河北大学艺术学院被排在全国艺术类高等院校第39位,在河北省遥遥领先。现在,杨文会教授任艺术学院院长、张伟教授任党委书记,由张文川教授、吕国升四人组成学院领导班子。艺术学院师资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学科研究能力较强。现有教职工94人,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高级职称人员占教师总数的37.04%。艺术学院针对本院的学科特色和教师的科研能力出台了科研的鼓励政策,教师的科研水平逐年得到提高。艺术学院教师参加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比例达到70%,艺术理论水平以及音乐创作、美术创作、艺术设计等领域中有相当一部分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在国内相关领域占有一席之地。近四年共出版专著42部,教材33部,其中教材《设计与美术教育》11册,《影视艺术欣赏》已在全省高校普遍使用,发表论文360余篇,获国家级奖项8项,过省部级奖11项,其中被采用的科研成果17项。目前,艺术学院承担科研项目28项,其中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项目5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地方 *** 项目15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7项,显示了我院教师整体科研实力。艺术学院领导班子历来非常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扎实的科研工作为我院的学科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艺术学院教学设备先进、齐全,设有审美教育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电脑设计实验室、摄影实验室、陶艺工作室、MID工作室、动画创作室、琴房、舞蹈房、展厅、影视多媒体实验室等多种实验教学设施。艺术学院学风严谨,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质量艺术专业人材。2001年至2006年六年间,艺术学院在校生在全国性重大艺术展览与汇演 *** 获得132项奖励,其中部级银奖以上奖励12项,省级奖励120项,受到艺术专业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河北大学人文社科职称评定 ***
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教学工作部分)根据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共分为教学任务、教学研究、教学获奖三项,按如下条件量化计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一、教学任务指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近三学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150学时,不足150学时不得参评教学职称;满150学时计基础分10分,以后每递增15学时,增加1分;近三学年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加1分;达到35分后,每递增25学时,增加1分。(二)教师的外出进修、国内访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出国培训等活动,根据时间长短按照年均工作量的标准认定相应的教学工作量。须有学校批准备案,以学校批准时间相应核减,3个月-6个月(30天/月)计75学时,6个月-12个月计150学时。(三)引进人才到校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实际教学工作量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作量达到100学时,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超过100学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三年的,必须满足学校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二、教学研究包括教学改革课题、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出版教材与教改论文三部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一)教学改革课题指学校正式立项备案的课题,排名顺序为:在研课题以立项申请书排名为准,结项课题以结题申请书排名为准。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40 20 10 5 2
省级 25 12 6 3 1
厅局级 15 8 4 1
校级 5 3 1
注:指导项目(无经费支持项目)分值减半。一人参与多个课题,只取前4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第四项×0.2。同一课题或成果获多种立项只按更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级别认定以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基准。(二)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学校正式立项备案的本科、研究生教学工程类项目,以设项单位级别为依据,排名顺序为:在研项目以立项申请书排名为准,结项项目以结项申请书(或结项验收报告)排名为准。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国家级 25 15 8 5 3
省级 15 10 5 3 1
厅局级 8 4 2 1
校级 5 3 1
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类别 之一名 第二名
国家级 5 3
省级 3 1
校级 1
注:一人参加多个项目,只取前4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高项得分×0.5+第三项高得分×0.3+第四项×0.2。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种立项只按更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级别认定以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基准。(三)出版教材与教改论文1.出版教材指经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认定的正式出版的高等教育系列教材(不包含各种中小学中职中专教育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习题解答、培训教材、考试用书等)。校级专项教材指学校立项建设且正式出版的教材。按教材编写人员排名顺序计分(不并列计分),编委及其他编写人员均按参编计分,审校人员不参与计分,再版教材单独计分。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参编
国家规划教材 25 15 8 5 3 1
一类出版社教材 15 10 5 3 1
校级专项教材 12 6 4 2 1
其他教材 10 5 3 1
注:一类出版社包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2.教改论文
级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一类教改论文 25 10 7
二类教改论文 15 9 5
三类教改论文 8 4
四类教改论文 4 2
五类教改论文 1
注:一类包括《中国高等教育》;二类包括《中国高教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大学教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三类包括高等教育类核心期刊、《高等理科教育》、《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教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已应用于教学环节的(以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视为三类教改论文。
★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界定四类、五类教改论文,报学校备案。学校打分不计四、五类文章。一人多部教材或多篇教改论文的,只取前6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项更高分+第三高得分+第四高得分×0.5+第五高得分×0.3+第六高得分×0.2。同一教材获多种立项只按更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三、教学获奖包括教师教学成果奖,教学技能奖及指导教师奖等。总分为教学成果奖与教师获得其他奖项之和。(一)教学成果奖指教育部高教司、教育厅高教处、学校教务处正式评选的本科教学成果奖。
奖励类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国家级 特等奖 200 120 90 70 50 30 20 10
一等奖 160 90 70 50 30 15 8 4
二等奖 120 70 50 30 15 8 4 1
省级 一等奖 40 30 20 6 3 1
二等奖 25 15 8 3 2
三等奖 15 10 5 2 1
校级 一等奖 10 5 3 1
二等奖 8 4 2
三等奖 5 3
注:对于一人获得多项奖励,只取前3项计分,计分公式为:总分=单项更高分+次高得分×0.3+第三高得分×0.2。同一项成果获多种奖励只按更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二)教师教学技能奖1.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大赛或市工会组织的说课大赛获奖。
奖励类别 分值
一等奖 12
二等奖 8
三等奖 5
★其他各类专业技能大赛由各教学单位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做出分值细则。2.教师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课件、微课等教学作品获奖。
奖励类别 之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省部级 一等奖 8 5 3
二等奖 5 3
三等奖 3
厅局级 一等奖 3 2 1
二等奖 2 1
三等奖 1
注:获奖作品须与自己专业相关且已应用于教学环节(以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若奖项出现“特等奖”时,仅给之一名在一等奖计分基础上加1分。(三)指导教师奖1.教师指导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以之一指导教师为准)
奖励类别 分值
省级优秀博士论文 15
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8
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按照学生竞赛获奖级别及指导教师排名计分。学生竞赛项目指由学校组织选拔参赛的数学建模大赛、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活动设立指导教师奖。具体分类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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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职称评分办法23教学工作部分量化计分办法
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
(教学工作部分)
根据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共分为教学任务、教学研究、教学获奖三项,按如下条件量化计分,总分为三部分之和。
一、教学任务
指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一)近三学年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要求达到150学时,不足150学时不得参评教学职称;满150学时计基础分10分,以后每递增15学时,增加1分;近三学年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加1分;达到35分后,每递增25学时,增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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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的外出进修、国内访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出国培训等活动,根据时间长短按照年均工作量的标准认定相应的教学工作量。须有学校批准备案,以学校批准时间相应核减,3个月-6个月(30天/月)计75学时,6个月-12个月计150学时。
(三)引进人才到校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实际教学工作量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作量达到100学时,教学工作量视为合格,计基础分,超过100学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计分;到校工作满三年的,必须满足学校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尊敬的百度请问长孙欣欣是谁
孙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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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孙欣欣
性别:女
职称:硕士,讲师
研究领域: 广播电视、中国古代文学
中文名
孙欣欣
职 业
硕士,讲师
研究领域
广播电视、中国古代文学
性 别
女
目录
1 教育经历
2 开设课程
3 主要论文
4 科研项目
教育经历编辑
1995-1999:河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获学士学位;
1999-2002:河北大学人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2003-2004: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进修,结业;
2006—至今:河北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
工作经历
2002-至今: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开设课程编辑
《电视栏目策划》、《中国古代文学史》、《古代汉语》等
.
主要论文编辑
共发表论文10余篇,主要论文如下:
1.《中国古代文学中的道德传统与21文化建设》,《河北大学学报》2001.3
2.《从河岳英灵集选诗看殷璠兴象说的理论内涵》,《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4
3.《论殷璠“兴象”说产生的背景》,《艺术广角》2006.1.
4.《试析初唐史家令狐德棻的“调远” 说》,《晋阳学刊》2009
5..《从河岳英灵集看殷璠的“远调”说》,《名作欣赏》2009
科研项目编辑
共承担科研课题 1项,参与课题3项,主要科研项目如下:
1. .《 李沂唐诗援与晚明诗歌思潮研究》,河北省社科联,主持,2010年
2.《王力古代汉语教材研究》,河北省社科联,参与,2010年
3.《苏辙“文气说”研究》,河北省教育厅,2008年
获奖情况
.2007年河北大学优秀辅导员[1]
参考资料
1. ;ID=294
词条标签:
行业人物 , 科研人员 , 教师 , 学者 ,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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