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类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平台怎么样?
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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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规定好像是只能取得证书的当年
Ⅱ 哪些培训证属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范围是继续教育专业课的课程吗
经常复习能使知识系统化、不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掌握知识之间的相互内联系。同时,只有系统化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了的知容识,才有利于运用,才有利于实现从知识到技能的过渡,才有利于掌握更新的知识。复习要有计划,既要及时复习当天功课,又要及时进行阶段复习。
Ⅲ 拥有多个银行从业专业资格证书,该怎么进行继续教育
下面是关于银行继续教育的一些问题,可作参考。或者 *** 咨询一下协会。
1. 开展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依据是什么?
答: 2013年12月23日,人社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
2015年8月13日,人社部公布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因此,开展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既是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文件精神的要求,又是银行业专业人员知识更新的有效途径,也是证书登记制度的重要依据。
2. 怎样才算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 (学时问题)
答: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每个周期内需至少完成30个继续教育学时;每年年检通过标准为至少完成15学时,其中至少10学时需在继续教育系统上完成,剩余学时可以选择在继续教育系统上完成,也可以通过继续教育系统申报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其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他培训完成。
3.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何时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答:
另外,在银行继续教育系统平台验证证书后,在“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我的学习”里“我的继续教育周期”中可查询。
详细解答: 通过当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下一个自然年的1月1日参加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每2个自然年为1个继续教育周期;2017年以前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周期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学员在电子版职业资格证书公布之后并在下一个自然年的1月1日之前立即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时数有效并计入当前继续教育周期之一个自然年的继续教育总学时;持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取得之一个证书的考试时间为基准按上述规则计算继续教育周期。
4. 继续教育课程怎么选择?需要学特定的课程吗?
答:不需要,在继续教育系统平台上的课程可任意选择。
详细解答:持证学员可在 *** 学习平台上自由选择继续教育课程,持有不同证书的学员享有同样的课程资源。
5. 哪些人需要参加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请注册后进行持证人员证书验证。
详细解答: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主要针对持有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员,但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并未对学员设定身份限制,任何有意于学习、提升银行业专业知识的银行从业人员或非银行从业人员都可以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参加学习。
6. 在继续教育周期内未达到更低学时要求怎么办?(学时问题)
答:证书登记状态将显示为“未年检”。
详细解答: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在继续教育周期内,未达到更低学时要求、未申请周期延长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其证书登记状态将显示为“未年检”,如需恢复正常状态,须补齐所有年检程序。
7. 我持有多个专业证书,怎么完成继续教育?
答: 持有多个证书的,以取得之一个证书的时间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且只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8. 哪些培训能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学时问题)
答:
1)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
2)被考试办公室认可的自行申报的学时都可以计入。
详细解答:除在继续教育 *** 学习平台上获得的学时外,持证人员参加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培训,并于培训后在继续教育 *** 学习系统自行申报后,该培训可以计入总学时。
9. 哪些培训课程是受认可的、可以抵扣学时的课程?(学时问题)
答:考试办公室认可的能用于抵扣学时的课程包括:
(一)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培训系统的 *** 培训;
(二)会员单位(含省、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开展的 *** 培训及面授培训;
(三)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组织的面授培训;
(四)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10. 哪些是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答:(一)由研修院组织的远程 *** 培训和面授培训;
(二)由会员单位(含省、计划单列市的银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培训;
(三)由省、计划单列市银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培训。
11. 持证人员在继续教育周期内,是否可以一年完成所有的学时?(学时问题)
答:不建议集中学习。持证人员每年学时年检(报送)通过标准为至少完成15学时,其中每年至少10学时需在继续教育平台上购买课程完成,剩余学时可以选择在继续教育平台上完成,也可以通过在线申报的方式完成。
详细解答: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持证人员在每个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 *** 培训系统的 *** 培训每年不能少于10学时。剩余学时可以选择在继续教育平台上完成,也可以通过在线申报的方式完成。
12. 在继续教育系统平台上在线学习的学时需要申报吗?怎么才能知道完成了继续教育学时?(学时问题)
答:在继续教育平台上获得的学时将自动计入继续教育总学时。另外,考试办公室认可的培训需要学员单独申报,在“我的学习”——“学时申报”处按要求填写,继续教育周期内,每年最多可认证5学时线下学时申报。
13. 工作单位变动,学时是否继续有效?信息是否需要做出变更?
答:在学习平台上的学时是继续有效的,如果单位变更学员可在继续教育学习系统上自行修改注册信息。
14. 持证与非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收费标准是否一样?
答:持证人员学习费用标准为8元/学时,非持证人员学习费用标准为10元/学时。机构组织报名的非持证员工学习费用实行8折优惠。
详细解答: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教育工作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入覆盖成本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 学习费用标准为8元/学时。根据有关计划通知,2017年7月1日起,非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 学习的费用标准将恢复至10元/学时,机构通过集体报名的形式组织员工参加继续教育,非持证员工 *** 学习费用仍实行8折优惠。
Ⅳ 交通执业资格网继续教育,我的账号登不进去,显示在另一地点登陆。然后我就下线了
不用说,账号被盗了,
Ⅳ 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这句话如何理解
根据《个人所抄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5)河北省建筑类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平台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四条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
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Ⅵ 职业资格也需要继续教育吗
一般是通过考试获得职业资格
Ⅶ 职业资格证书年审继续教育都需要什么证件
您办理的是哪个证书哪个部门的呢?
Ⅷ 关于继续教育还是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问题
据我所知,你的学历可能考公务员没有什么太大优势
如果考了研就不一样了
建筑专业的女生如果不走公务员这条路的话
应该继续考证比较好
有没有想过考造价师之类的呢
具体还是要看你自己怎么决定吧
Ⅸ 职称证书的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一样的吗通用的吗例如:助理工程师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二者不一样,主管部门不同。
(1)人事局(厅)负责助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2)住建局(厅)负责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Ⅹ 职业资格证书取证后需要再教育或者验证吗 有限期多长时间
人社部门的职业资格无需继续教育,也不需要年审
职业资格验证查询
2019年河北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地址
河北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地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近年来,有关地区和部门在消费扶贫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完善政策。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 *** 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一)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结合军队帮扶工作,鼓励有关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地区部队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扶贫办、中央统战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国管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二)推动东西部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政策框架。帮扶省市要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受帮扶省市要主动对接帮扶省市农产品需求,依托当地特色资源禀赋,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积极吸引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建立和完善东西部地区劳务精准对接机制,积极购买贫困地区劳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三)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在国家扶贫日前后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发出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全国工商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农业农村部、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三、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四)打通供应链条。支持大中城市和贫困地区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地和消费地以骨干企业为平台,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五)拓展销售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完善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 *** 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使用 *** 和用户终端等能力。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面。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鼓励大型电商企业为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并给予流量等支持。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探索优先收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在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收储基地。鼓励大中城市与贫困地区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指导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积极开展购销活动。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商务部、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粮食和储备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六)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 *** ,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四、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七)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和引导农业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培育和研发适合不同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品种,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开辟贫困地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的绿色通道,鼓励贫困地区制定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在贫困地区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八)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贫困地区县域、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产业园区集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九)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指导贫困地区以省、地级市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单元统一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合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辨识度。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广泛宣传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经验做法,推介农产品品牌。依托全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专项活动,鼓励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品牌展示和推介。加强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五、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造提升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结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倾斜。依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资源禀赋,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特色突出的美丽休闲乡村(镇)和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等,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一)提升服务能力。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机制,动员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营销、服务、管理指导。支持贫困人口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鼓励贫困地区组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及区域品牌联盟等组织,形成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二)做好规划设计。加强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调查,深入挖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和区域。动员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扶贫公益行动,为贫困地区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鼓励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为贫困地区提供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指导。(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三)加强宣传推介。支持贫困地区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组织各类媒体安排版面时段,运用新媒体平台,分时分类免费向社会推介贫困地区精品景点线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依托电商企业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商务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等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各省(区、市)人民 *** 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根据产地、消费地的不同定位,明确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五)完善利益机制。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的对接能力。(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扶贫办、财政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六)加大政策激励。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对在贫困地区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扶贫办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七)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 *** ,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请问河北中级职称评审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能不能具体说说?我做建筑的!
建筑领域从业人才基数较大,如果说想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建议提高自身业绩为好,具体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有:
01、中级职称申请学历要求和中级职称申请年限要求:大专学历毕业以后,年限满足七年、本科学历毕业以后,年限满足五年时间,如果说您哪里有助理工程师的话,助理工程师获取四年及以上方可申请中级职称,在这里小职老师强调一下,自从《职称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以后,很多地区开始逐步要求先有初级职称再办理中级的政策,截止到目前河北省依旧可以直接办理中级,但是不保证后续河北省也开始实施此类政策,中级职称申请学历要求变化可能性不大,中级职称申请年限要求变化也不大,但是晋升中级职称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
02、中级职称申请专业要求:相同专业更好,但是千万记住,假如您自己所学专业和评审专业您自己都知道压根灭有一毛钱关系,就不要瞎试了,那是肯定不行的。
03、中级职称申请论文要求:万方、知网、维普其一可以检索的个人独著,切记这三个网站,不是说网站上能检索就是可以检索,而是这三个网站可以检索。中级职称申请的时候一般一篇即可,如果说已经发表了很多,那就更好,很多人才说我学历没有、专业不符,但是我多发表几篇论文行不,小希老师告诉你,一般不行,现在论文的比重不是那么高了,普通论文多发表意义不大,具体的中级职称申请论文要求可以查看详细论文要求文章。
因您说您主要做的现场的施工管理,那么可以从从事建设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 *** 、工程测量、质量检测、造价管理)工程技术人员这几个领域准备,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01、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02、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03、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04、从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标 *** 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3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6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咨询、招投标等工作;从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1项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或2项以上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监理、项目管理工作。
05、从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3项以上,或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5项以上的工程测量、质量检测(监测)工作。
06、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规范、规程、规则)的编制与审查工作的工程造价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或3项以上二、三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以上的工程造价确定的编制和审查;
②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完成全国统一、省(区、市)、行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及国家或地方计价标准(规范、规程、规则)的编制(审查)和管理;
③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编审本地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补充计价依据并发布执行。
有任何问题,可以问我
建筑工程工程师职称评审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职称评定确认条件,填表报审,盖章申报,初步审核,评定答辩,职称评定通过公示,证书发放。
人社局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人事局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规定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类职称评审
2021河北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公示以后大概三个月就可获得证书
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前提以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为基础,从而满足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5-7年后,晋升副高级工程师职称。
建筑职称是指从事建筑专业技术水平所达到的程度的技术职务的称谓,即职称。是由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定期评审的,可以自己申请,单位申报,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集中评审公示。
技术职务可以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一般先从初级申报,初级可以分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中级就是工程师;而高级可分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之分,专业职称评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工作简历、专业论文、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合格等证明材料。
建筑工程专业职称公示时间河北省
建筑工程专业职称公示时间河北省12月21日—25日。受理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受理时间上午8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30-11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30下午1:30-5:30 *** 0311—87903195。
![[河北省]河北建筑职称数据采集,河北建筑工程职称公示](/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08/63b9dd634493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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