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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 *** 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7-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十二、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

职业资格和职称等级互认的 *** ?

职称是什么?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吗?

这篇告诉你

1、什么是职称

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不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工作

能申报职称评审吗?不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均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 *** 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 *** 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3、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是否相互认同?

目前,我国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已有效衔接。

为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人社部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了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注册类证书和职称类证书有什么区别?

注册类证书需要考试考好几门才能拿的到,职称不需要考试,公司帮忙申报评审到人社局就好

[河北省]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了吗

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工程师(中级)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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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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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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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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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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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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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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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直接评职称吗?

一级建造师可以直接评中级或高级职称。取得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者,可聘任为工程师;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评定更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许多地方已经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陕西、宁夏、甘肃、山东等地明确宣布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作为一个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通过一级建造师证书者,可直接将一级建造师证书视为中级职称,直接申报高级职务。

现在一级建造师已经和职称互认了。人社部曾发文称,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一证两用,不用再续职称证。这个规定大部分省份都执行了,只有少数省份没有。如果还没落实,可以询问所在单位如何认定中级职称。

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通过以考代评的职称考试能对外声称自己有相应职称吗?

不能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只能说你有了资格,单位不聘,还是不能说你是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等

以考代评,当然可以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

通过国家注册考试河北省注册考试与职称互认的,可以直接颁发高级工程师之类的证书。不用再评。考上的职称含金量比评的含金量更高。

当然可以了,毋容置疑的,国家有文件规定的。比如通过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就是高级职称,不用再评。

我是不知道。总之,人评的东西都不可信,除非你用机器评。

一般情况下,技术职称应经过相应权威性机构组成的专家组评审。

当然也有通过相关组织考评获得的。

自己考的含金量要大些,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肯定比以评代考前进了不止一大步!

支持以考代评,比评要阳光。更好是看业务成绩,比如为学校做的业务贡献,培养学生获奖多少和层次,所教学生在年级,学校甚至是全区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这些才是服务学生,学生真正受益的东西。不然有些高级有名无实,还不如低级别的。

我考过了,没用,卫生副高,因为没打点关系,随便一个理由就能拿下,你分数够了他跟你讲优秀,你优秀有了他跟你讲工龄,你工龄够多,他跟你讲论文,你论文有了他跟你讲学历、讲进修,总之一句话,没有关系,所有的都有了,等着。有了关系,分数够了没有其东西也稳过,即使分数不够保证每年都有机会去考,去年十几个名额其中五个内定的,别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