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http://zcgl.hbrc.cn:8000/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石家庄电台记者】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中,我们为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做哪些工作?
【省人社厅人才兴冀工程办公室主任石永会】2017年国家出台深化职称改革意见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坚决落实国家改革精神,加大为用单位放权力度,坚持干什么评什么,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科研等评价指标,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实行差别化评审,提高评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机制。2016年、2017年先后对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有硕士授权的普通本科院校、省级科研单位、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和民营企业下放了职称评审权限,由这些单位开展主系列职称自主评审。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自主评审范围,2018年起,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省内113所普通高校和4所成人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以下职称评审,条件暂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扩大卫生系列自主评审范围,在去年省四院自主评审的基础上,今年扩大到在 河北医科大学 之一、二、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和省儿童医院开展卫生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扩大民营企业自主评审范围,在去年邯郸市晨光生物自主评审的基础上,今年扩大到在石家庄市的科林电气、中交远洲和保定市的河北建设集团3家民营企业开展电子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扩大国有企业自主评审范围,在前两年5家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自主评审的基础上,今年扩大到在河北建工集团开展建筑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各自主评审单位按照河北省评委会管理办法组建相应系列、专业和层级的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2018年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针对我省人才评价机制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等问题,出台《关于印发深入贯彻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六个领域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8]32号),再次在全国率先出台了“1+6”贯彻落实文件,提出了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评、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等6方面人才分类评价要求,分别制定6个实施意见。细化重点领域人才分类评价与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 *** ,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建立符合各类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职称职改办的跟人社局的有什么区别
最近有咨询职称的小伙伴,看了证书样本后说,不对啊,我想要批准单位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这个怎么是市职改办的呀,那不行,我想办理人社局的职称,不然证书在公司用不了。职改办和人社局的职称一样吗?职改办和人社局有什么关系呢?会不会人社局的职称更有效力一些呢?
1,某个省或市,代办 *** 颁发职称证书的机关只有一个:不是职改办,就是人社局或人社厅。同级别的 *** 机关颁发职称,不会有二个。有且只有一个。
2、职改办就是隶属于人事厅,是人社局专门设立的部门,评定、审核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是主要责任。
3、人事局是 *** 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并非所有的工作都是人社局一个完成,而是分成多个部门协助完成。
举例子:河北省人社厅颁发职称证书的机关就是省职改办。
湖北省也是职改办。
另外有些地区,发证就直接是省人社厅,或市人社局。简单理解是 某个区 他本身是什么机关来颁发职称,就是什么。你不需要去纠结。因为代办 *** 机关颁发职称的,只有一个机关。没有第二个。
很多人认为职改办就是职改办,还认为职改办是属于什么协会,但是其实不是那么回事,职改办全称为: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同地方叫法可能会有微妙差距,其实是一样的),它是人社局设立的一个专门管理职称的部门,其中领导小组的成员是各党委部门的负责人担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组长一般都是由各主要领导担任。 职改办就是人社局的职称办理部门 ,中级职称证书上批准单位不管是人社局还是职改办,使用起来是完全不用担心,都是 全国通用 的。
2021承德市机关事业评中职完成公示时间
2021承德市机关事业评中职完成公示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根据相关 *** 息查询可知,承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省人社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为保证高、中职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初级和部分中级考核认定材料12月1日至12月10日集中上报提交。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