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工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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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修订)

为进一步增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范围

(一)参评人员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 *** 、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参评单位

1、参评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员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企业,以及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2、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3、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单位为党的组织健全的大中型企业和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处级以上事业单位。

(三)不允许参评的人员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参评;

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不能申报参评;

3、三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不能申报参评。

(四)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如何参评政工专业职务

获得其他系列职称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从事政工工作1年后,可以改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其业务成果、荣誉称号等要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也要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改评政工专业职务1年后,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的政工专业职务,其履职年限可按原有职称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二、政工业务和外语考试

(一)申报参评中、高级、正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二)1978年(含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外语免试条件:

1、硕士、博士;

2、出国留学生、出国进修生(一年以上);

3、出国预备人员EPT考试60分以上者;

4、“托福”考试450分以上者;

5、公开发表译著、译文累计3万字以上者;

6、现在深山、坝上、县(不含县)以下工作(可累计时间)达8周年以上者;

7、大专以上外语专科毕业生;

8、规定申报时间时男满55岁,女满50岁者。

(三)《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和《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中所指的免试条件,均指外语免试条件。政工业务没有免试。

(四)外语免试者,需填写外语免试申请表,报中级职评办审核批准。

三、学历

(一)承认符合国家教委《高教学历管理规定》的学历;

(二)承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刊授党校成人教育学历;

(三)不同学科双大专,视为相当本科学历(除党校学历外,需有教育厅的认定),年限从后取学历毕业时间算起。

四、政工年限和履职时间

(一)关于政工年限的规定

1、过去从事与政工相关的工作,如中学以上学校的政治课教员、编辑、记者等履职时间可计为政工年限;

2、 *** 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计政工年限(委员不计算);

3、知识青年下乡在农村任支部书记、民办政治教员,可计为政工年限;

4、初评者后取大本学历者,此前政工年限折半;取得专业职务后又获大本学历者,履职期间政工年限不再折算。但获大本学历后,需有两年以上政工工作经历,才可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后取大专学历者,政工年限不再折半。

5、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转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的政工人员,调入时间不满5年而未能参加评定专业职务者,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1)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的,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

(2)申报参评政工师的,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3)、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2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4)申报参评正高级政工师,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在7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二)关于履职时间的规定

1、履职年限以周年计;

2、有两个以上专业职务者,其履职时间按较长的一个计算。

五、文章

(一)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二)体裁及文字数量要求

体裁: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字数:1500字以上。”

(三)文章级别

1、国家级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 *** 报、求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党建研究、中国工运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在上述报刊的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2)由 ***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新华社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与上述机关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书籍,以及由上述机关组织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3)全国重点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

(4)省级作品获得上述第(2)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国家级。

2、省级

(1)在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学刊、河北教育、河北社科论坛上发表及其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2)在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除第五部分第三条之一款第二项所列单位)及国家直属人民团体主办的报刊或定期出版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3)在省委、省 *** 、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研究室、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加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在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4)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5)市级作品获得上述第(3)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省级;

3、市级

(1)在省直部委厅局(除第五部分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和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各部委直属的人民团体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2)在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

(3)在市委、市 *** 、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研究室、市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 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和参与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得等级奖的文章;

大专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4、核心期刊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4年版,以后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最新版为准)中所列期刊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的核心期刊。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 *** 报、河北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影响力大的报刊,视为等同于核心期刊。

(3)、核心期刊认定为省级以上刊物。

(四)文章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剪贴拼凑件不予认定;

2、一文多人署名的,只认定前三名作者;

3、文章用笔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4、作品署集体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5、著作中一般编委,书中没有注明为撰稿人的,不予认定为其作品;

6、电台、电视台广播稿、非正式出版物和非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不认定为有效作品;

7、由出版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图书和杂志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增刊,不认定为省级文章(按原发表报刊级别认定)。

8、三名以下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之一作者的专著,第二、三作者只认定为一篇文章。四名以上(含四名)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作者的一篇文章。

六、荣誉称号

(一)荣誉级别

1、国家级

(1)由 ***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和中办、国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国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2、省级

(1)省委、省 *** 、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和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市级

(1)由市委、市 *** 、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和省直各厅局及省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授予的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由大学本科院校、省属大型企业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4、县级

按省、市级的认定标准类推。

(二)荣誉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以称号年度认定;初评者为申报年5月底以前五年之内,晋升者为任下一级专业职务年限内;

2、锦旗、奖牌等不易携带的荣誉证件,需附实物照片。且有单位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3、无受奖单位名称的流动荣誉称号,需附颁发单位和受奖单位双方证明(需负责人签字);

4、单项活动奖下推一级认定。如: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奖、单项临时性工作奖等;

5、对所在单位集体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人员: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6、上级单位领导,不能享用下属单位和下属部门获得的荣誉称号。

七、业绩推广

(一)以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 *** 名义或其主要综合部门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正式发言,或创造了有一定推广价值和实际效果的工作经验,按工作贡献计分(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二)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本人或本人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事迹报道(1500字以上),分别按降一级荣誉称号对待(要有新闻媒体报道原件)。

八、案卷材料的组织

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向高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参评人员的材料时,勿需装订,各部分用隔页纸分开用口取纸标注。

材料依次为:

1、《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

2、《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表中所填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考核意见等主要内容,要经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由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3、本人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该证书需中级职评办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4、本人中级、副高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5、《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原件)。

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需每三年参加一次培训。

6、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

7、需参加外语考试人员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该证书在两年内有效;

8、本人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原件);

9、本人专业成果。包括出版的专著(担任主编、副主编)、在书、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等(原件);

10、业绩推广材料;

11、工作报告。

九、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申报年的5月31日(履职时间可计算至申报年的7月31日)。

2、中级职评办要将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正高级政工师的人员,按企业、事业单位分类造册、报卷。

3、申报材料用高强度牛皮纸袋包装(正、侧面要标明姓名、单位)。

4、要在所载文章的书刊目录中对参评作者姓名、文章题目进行明显标识,以方便查找审核。

本细则由省政工职评办负责解释。

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06年2月

[河北省]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河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

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 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运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

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之一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七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额定人员)。

九、附则

(一)条件中所规定的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

(二)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均为之一作者。

(三)条件中规定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五)条件中所提到的“市”是指设区市。

2. 河北省卫生副高职称什么时候公布

河北省正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九品论文,专业的论文发表。 (一专)主属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10万字以上)。 2、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5万字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3. 河北省卫生专业副高职称需要考试吗

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13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1时30分,详细的考试相关的内容可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网。

4. 河北省最新卫生技术评定副高级职称科技成果是不是必须获奖

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你好: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

(四)编写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被采纳,并己付诸实施。

(五)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前两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一项以上,取得较显著成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一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两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两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两篇。

论文发表

5.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后还需要什么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只表示你已取得了评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还有综合其它的条件(比如工作年限丶评优次数…),由你自己申请,单位初评推荐,最后上报正式评审。

6. 河北省先取得硕士学历后具备中级职称申报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的工作年限要求

全国统一,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报考副主任医师

7. 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有时间要求吗

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没有时间的要求,随时可以报考

8. 2017年河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哪公示什么时间公示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答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文件。

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凡属破格申报、引进入才、长期援疆 *** 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说明。

2、申请破格晋升,须提交集体和个人证书奖项复印件各1份。

3、《申报表》一式2份(须本人签字)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一式2份。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转正定级表).

8、现任职务聘书复印件(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

9、申报医师资格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士资格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会计师资格须提交《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明。

10、其他培训证书、 *** 聘任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11、《同行专家评议表》2份(须有专家签名).

12、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按照申报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列。

13、申报医师系列资格,须提交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复印证明(附件8)。申报麻醉专业,须提供麻醉记录单。

14、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1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专业。

(8)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卫生职称有一下几种分类:

护理: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药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中药学: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检验:初级检验技士、初级检验 *** 、检验主管 *** 、副主任检验师、主任检验师

放射:初级放射技士、初级放射 *** 、放射主管 *** 、副主任放射 *** 、主任放射 ***

医师: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康复 *** :康复治疗士、初级康复治疗师、中级治疗师、高级治疗师

9.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4级进3级的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司机仅三级的条件,那就是看你的艺术水平,然后再看你的工作成绩,再加上群众的评议,就可以晋级了,你就可以晋级了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https://rst.hebei.gov.cn/index.html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了记者提问。

1.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河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多次就教师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 *** 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对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做出了部署。

从实践来看,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建立了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完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需求日益迫切,各地各高校探索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仍存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改革完善。

2. 《指导意见》出台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2018年以来,我们组织对东、中、西部省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书面调研了北京、上海、湖北、陕西等13个省份800余所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充分了解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初稿。之后,通过专家座谈、实地调研、发文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部分高校、教师、专家等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最后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征求了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等意见,并通过 *** 公开征求意见,又多次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200所地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意见,再次修改完善。2020年12月,《指导意见》完成两部审签程序后正式印发。

3. 《指导意见》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有哪些重要改革举措?

答:《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构建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

一是完善评价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评价导向,《指导意见》强调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

二是创新评价方式。《指导意见》吸收近年来高校教师职称工作成果经验,提出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给内、外部评审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评鉴,引导评审专家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议意见,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

三是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为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激发人才活力,《指导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 ***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同时,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优化服务。

4. 《指导意见》如何坚持高校教师职称评价破“五唯”、破立结合?

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破“五唯”,破立结合,明确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要求。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代表性成果质量、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四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

5. 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指导意见》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职称工作,确保标准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要建立健 *** 称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规范竞聘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健全申诉机制,畅通意见渠道,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