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级经济师考试地点

各设区市。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根据《河北2022年度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可知,河北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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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注册会计师考试地点

河北石家庄市注册会计师考场考点: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汇源大酒店南侧)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科目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其报考条件是: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河北省]河北中级职称考点,河北中级考试报名

2022年河北保定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 #安全师考试# 导语】2022年河北保定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河北中级职称考点,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河北中级职称考点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河北中级职称考点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河北中级职称考点;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 *** 的有关说明》(附件2),请各地依照执行。

(二)告知许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许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 *** 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许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 *** .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8月26日9时-9月2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许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许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5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统一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现场人工审核(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613房间, *** :3024184)。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报考人员自行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7)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使用支付宝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7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21日-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网址:)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各地须在准考证上载明“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实施

为加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技术。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八、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1.《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 *** 的有关说明》

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1年河北张家口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8月30日)

2021年河北张家口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8月30日开始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河北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河北中级职称考点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省2021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现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并进行检测登记。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考区市会计考办。

2.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区、市)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须持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健康码相关问题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 *** 进行咨询),体温正常(37.3℃),且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书》(见附件),方可参加考试。

4.提倡考生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5.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考场电子身份验证、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有序排队等候,与河北中级职称考点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防止拥挤聚集。

6.考生进入考点(场)时,应出示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提交《考生健康状况书》(每场考试1份),同时按要求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入场时持有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引导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7.考生考前考后需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自备的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8.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使用带有呼吸阀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9.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10.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间距,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聚集。

11.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健康码、行程码、检测证明,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务必每日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本公告与各市疫情防控要求不一致的,以考生报名所在考区市考办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有哪些考区?

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区有32个,一般一个行政区设置为一个考区,各个考区均设置有对应的多个考点。下文小编为大家介绍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有哪些考区。

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经济师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共有32个考区。

一、经济师考区:

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河北、山西、安徽、江苏、江西、吉林、黑龙江、宁夏、重庆、河南、云南、陕西、贵州、海南、甘肃、新疆、广西、青海、 *** 、湖南、内蒙古、兵团、辽宁、四川。各个考区均设置有对应的多个考点。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区中级经济师考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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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河北省考点为什么没有辛集?

最新通知!

除了之前已经给大家同步过的延考地区,河北秦皇岛、河北承德、河北衡水、保定定州、石家庄辛集也都发布了2020年初级、中级考试取消的通知!

同时,廊坊市财政局公布了2020年初级、中级会计考试时间,考试正常进行!一起来看下。

1

河北秦皇岛、河北承德、河北衡水、

保定定州、石家庄辛集

取消2020年初级、中级考试!

1、秦皇岛市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省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秦皇岛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够参加秦皇岛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秦皇岛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2日后登录秦皇岛市财政局官网-公告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在秦皇岛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 *** :0335-3918971、3918690、3918601、3918603、3918662、3918680、3918689、3918686、3918681、3918970。

附:关于调整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秦皇岛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通知原文如下:

2、承德市

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承德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能够参加承德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承德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官网—会计服务—承德市()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在承德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承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通知原文如下:

3、衡水市

还有河北衡水地区也取消了2020年初、中级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4、定州、辛集

与此同时,河北保定定州、河北辛集市也发布延考通知:取消2020年初、中级考试。由于定州属于保定县级市,辛集市属于石家庄县级市,此前保定、石家庄也已经发布相关通知,在此也不再赘述,请考生自行查看下图。

2

河北廊坊市财政局官宣:

2020年初级、中级考试不取消!考试安排公布!

廊坊市财政局公布了2020年初级、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以下为通知详情:

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廊坊考区)

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按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要求,结合全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将廊坊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廊坊考区)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29日至9月4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 *** 介绍。

2.2020年8月24日-28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组织考试。

4.2020年9月30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 *** 介绍。

2.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9月5日-7日组织考试。

4.2020年10月17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1月13日前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三、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在8月15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河北健康码”并进行相关操作),并自我健康观察 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考前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2.考生可提前90分钟进入考点,提前6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入场时同时提供 “ 河北健康码 ” 、现场扫描 “ 通信行程卡 ” 。两码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 度,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新疆 *** 尔自治区、大连市的考生须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考前 14 天内, “ 河北健康码 ”“ 通信行程码 ” 有任一项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提供 7 天内 2 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对体温超过 37.3°C 的 考生须进行复检,二次检测仍超过 37.3°C 的,不得参加考试。

8.考前 14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9.考试过程中,除签到验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考生应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咨询 ***

(一)初级资格考试

0316-2638023

(二)中级资格考试

0316-2638022

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下载地址()

廊坊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来源:承德市人民 *** ,秦皇岛市财政局,衡水市财政局,定州市人民 *** ,河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