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专家的河北省关于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 ***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 6号),充分发挥省管优秀专家在现代化建设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教兴冀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现就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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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省管优秀专家是我省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的学科带头人,是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拔尖人才。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要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并重,充分发挥省管优秀专家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的省管优秀专家队伍,为推进河北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河北”提供高层次人才保证。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在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中,要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原则。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结构调整、文化大省建设和构建“和谐河北”的需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坚持选准、管活、用好原则。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党委和 *** 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 *** 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激励专家做出更大贡献。(三)坚持注重实际能力和业绩贡献原则。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前提下,把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省管优秀专家的重要标准,不唯学历、职称、资历和身份,体现社会和业内认可。(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政策、程序、结果等各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五)坚持滚动管理原则。每四年选拔一次,四年为一个管理服务期。省管优秀专家总量控制在200名左右,以后视发展情况适当增加。
二、严格选拔条件,确保省管优秀专家在全省人才队伍中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省管优秀专家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技术上拔尖,在学术和技术界有较高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同时,还应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科研成果奖项:
1、获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获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前2名)。
4、获省科技进步、省发明创造、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第1名)。
(二)工作业绩和贡献:
5、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水平被公认居国内领先地位,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前瞻性或对发展新兴学科有重要贡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6、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学术造诣深,出版的专著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学术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以上。
7、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 *** 和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教学名师奖)。
8、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大师”称号或国家级优秀工程奖(金奖前2名、银奖第1名)、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9、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国内同行认可,总结出了一套有效办法,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10、长期在生产之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11、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成套的行之有效、受到国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经验,推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连续五年在国内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本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12、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翻译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13、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先进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前2名)或文化部文华奖(第1名)或全国美术展金银奖(独创作品)等各专业领域全国更高奖项。
14、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形成独创性理论,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中获得一枚银牌以上奖牌或在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上获得一枚以上金牌。
15、在其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
省管优秀专家的选拔在全省的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冀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进行。公务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三、认真履行程序,真正把有突出科研成就和业绩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省管优秀专家队伍中来
省管优秀专家的选拔,采取定期推荐申报,逐级筛选,集中评审的办法进行。每四年选拔一次,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程序是:
(一)确定名额。省委组织部根据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提出本批选拔的名额,报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
(二)推荐报名。基层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中直驻冀单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向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推荐人选。两名以上院士和五名以上省管优秀专家可向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或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直接联名推荐一名人选。非公有制单位可通过各级 *** 民营经济主管部门逐级推荐人选。
(三)组织考察。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推荐意见,形成考察报告,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呈报省委组织部。
(四)资格审查。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成立由有关科研成果鉴定评审部门组成的评审咨询委员会,对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及专家联名推荐人选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五)行业评审。组成行业评审委员会,评委从同行业省管优秀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中产生,一般不少于11人。在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监督下,对参评人选进行行业评审。
(六)综合评审。设立“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选拔评委库”,由“两院”院士、院士后备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省外知名专家组成。根据行业分布,每批评审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5名评委,组成“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综合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其中专家比例不少于70%),对行业评审通过的省管优秀专家初步人选进行面试答辩、评审。成立监督小组,对综合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社会公示。综合评审结果,在人选所在单位、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和中国河北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八)审批和命名。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经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提请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报省委、省 *** 主要领导批准后,命名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在做好省管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引进省外高级专家到我省工作。尤其要采取多种灵活形式,大力引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本意见规定的选拔标准,与我省省管优秀专家同等及其以上水平的省外专家调入我省工作的,经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直接授予“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称号。
四、落实各项待遇,为省管优秀专家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省管优秀专家在管理服务期内享受如下待遇:
(一)政治待遇。由省委、省 *** 颁发“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进一步拓展省管优秀专家为各级党委和 *** 建言献策的有效途径,发挥他们参谋智囊作用。注意从符合条件的省管优秀专家中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他们参政议政作用。地方党委、 *** 出台的重大决策以及人才和科技方面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省管优秀专家阅读。
(二)工作津贴。每月享受一定的工作津贴(与“两院”院士特殊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津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我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工作津贴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三)医疗保险。省管优秀专家参照公务员的医疗补助办法,由同级财政缴费,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
(四)身体保健。由省医疗保健管理部门建立《省管优秀专家健康档案》,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每两年由省委组织部集中安排15天左右的健康休养。
(五)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本人自愿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断取得新业绩、新贡献的,在事业单位和国有及控股企业的,退休年龄可延长至65周岁。省管优秀专家延长退休和退休,由省委组织部审批。
为鼓励省管优秀专家多做贡献、多出成果,被列入多个管理服务期或在管理服务期内退休的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如下待遇:
(一)连续列入多个管理服务期的省管优秀专家,每次列入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中,连续列入四个以上管理服务期的,由省委、省 *** 颁发“资深省管优秀专家”金质奖章和荣誉证书。
(二)在管理服务期内或期满考核时退休的省管优秀专家,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享受100%退休费的基础上,再增加本人标准工资的15%,由各级 *** 人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办理;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单位给予不低于2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退休后不再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工作的,由企业为其建立企业年金,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并给予不低于1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退休后不再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参照执行。各级 *** 劳动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省管优秀专家社会劳动保险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省管优秀专家有关待遇的落实。
省管优秀专家的工作津贴、体检休养以及列入多个管理服务期的一次性奖励等费用,由省财政列支。
对从省外引进的省管优秀专家,各级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本着优先照顾的原则,为其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就业等问题。
五、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省管优秀专家的创新能力
(一)建立学术休假制度。省管优秀专家每年享受15天学术休假。有条件的单位要支持省管优秀专家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到国外知名大学、重要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学习深造,研修提高,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二)建立完善“两院”院士对省管优秀专家的学术指导、培养和科研项目合作机制。发挥好省院士联谊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省管优秀专家与“两院院士联系经常化。组织省管优秀专家参加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同学科、同专业“两院”院士的学术活动,鼓励和支持省管优秀专家以投入科研经费、实验设备等形式参加“两院”院士主持的科研课题,分担部分科研任务,加强“两院”院士对省管优秀专家面对面的指导、培养。大力实施院士后备人才重点支持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培养和支持措施。
(三)积极为省管优秀专家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资金支持。各级 *** 科研主管部门在安排科研项目时,对省管优秀专家的科研项目要给予优先安排。每年要组织省管优秀专家申报科研成果,并组织科研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六、完善管理服务,增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的活力
(一)建立业绩考核制度。省管优秀专家在管理服务期内要制定专业技术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管理服务期内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由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会同专家所在单位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年度考核报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对管理服务期满的省管优秀专家集中进行考核,根据成果和业绩情况,提出是否延续管理服务的意见,报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没有新业绩和新成果的,不再列入省管优秀专家管理服务序列,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二)大力推广专家咨询服务。以各级专家咨询服务组织为载体,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省管优秀专家,深入开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活动,积极探索有偿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9号文件精神,重视发挥离退休省管优秀专家的作用。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省和设区市领导干部都要联系一名省管优秀专家,与他们交朋友,定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发挥“人才之家”作用,不断拓宽与省管优秀专家的联系渠道,改进服务的方式 *** ,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管优秀专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审核,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后,取消省管优秀专家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1、政治上犯有严重错误,丧失或违背省管优秀专家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条件的;
2、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个人原因不愿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弄虚作假,剽窃成果,骗取荣誉的;
5、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
6、其他与省管优秀专家称号不相符的情况。
七、加强领导,提高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工作水平
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在省委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抓好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负责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各级党委、 *** 要把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作为科教兴冀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一个重要措施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省管优秀专家,充分发挥其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省管优秀专家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此意见由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凡以前关于省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的规定,与本意见精神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前一年评审职称可以聘任?
可以聘任
高级职称影响工资待遇河北省管专家职称聘任,单位中河北省管专家职称聘任,随着职称河北省管专家职称聘任的提升,其薪级也会随之提升河北省管专家职称聘任;高级职称影响养老金,退休前评上高级职称,其过渡性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都能够得到大大提高。
特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河北省管专家职称聘任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河北省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
河北省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和省人社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晋级职称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4号)文件精神,不断激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在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岗位积极发挥作用,经研究,在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聘用、各类专家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实行政策倾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业绩,可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在量化测评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引导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
二、对参加河北省和邢台市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市内医院隔离病房、发热门诊直接接触待查病例或确认病例,从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等相关工作1个月以上的,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其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1年,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参加河北省和邢台市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限制,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且符合晋升基本条件的,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和任职年限限制,直接由评委会评审认定为高一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等限制,提前2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
四、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参加河北省和邢台市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人员通过特设岗位进行聘用,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其所聘岗位等级初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十一级,中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副高可放宽至专业技术五级,正高可放宽至专业技术三级。
五、在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 *** 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等各类选拔推荐工作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评选工作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 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运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
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之一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七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额定人员)。
九、附则
(一)条件中所规定的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
(二)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均为之一作者。
(三)条件中规定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五)条件中所提到的“市”是指设区市。
2. 河北省卫生副高职称什么时候公布
河北省正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九品论文,专业的论文发表。 (一专)主属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10万字以上)。 2、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5万字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3. 河北省卫生专业副高职称需要考试吗
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13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1时30分,详细的考试相关的内容可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网。
4. 河北省最新卫生技术评定副高级职称科技成果是不是必须获奖
你好: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
(四)编写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被采纳,并己付诸实施。
(五)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前两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一项以上,取得较显著成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一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两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两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两篇。
论文发表
5.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后还需要什么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只表示你已取得了评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还有综合其它的条件(比如工作年限丶评优次数…),由你自己申请,单位初评推荐,最后上报正式评审。
6. 河北省先取得硕士学历后具备中级职称申报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的工作年限要求
全国统一,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报考副主任医师
;
7. 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有时间要求吗
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没有时间的要求,随时可以报考
8. 2017年河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哪公示什么时间公示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答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文件。
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凡属破格申报、引进入才、长期援疆 *** 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说明。
2、申请破格晋升,须提交集体和个人证书奖项复印件各1份。
3、《申报表》一式2份(须本人签字)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一式2份。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转正定级表).
8、现任职务聘书复印件(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
9、申报医师资格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士资格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会计师资格须提交《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明。
10、其他培训证书、 *** 聘任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11、《同行专家评议表》2份(须有专家签名).
12、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按照申报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列。
13、申报医师系列资格,须提交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复印证明(附件8)。申报麻醉专业,须提供麻醉记录单。
14、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1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专业。
(8)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卫生职称有一下几种分类:
护理: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药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中药学: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检验:初级检验技士、初级检验 *** 、检验主管 *** 、副主任检验师、主任检验师
放射:初级放射技士、初级放射 *** 、放射主管 *** 、副主任放射 *** 、主任放射 ***
医师: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康复 *** :康复治疗士、初级康复治疗师、中级治疗师、高级治疗师
9.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4级进3级的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司机仅三级的条件,那就是看你的艺术水平,然后再看你的工作成绩,再加上群众的评议,就可以晋级了,你就可以晋级了
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等。根据《关于加强河北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评选人员条件包括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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