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标准
不用找文件号,这个政策那个办职称的机构都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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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需要的条件
评定职称需要的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
级。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3、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见习一年期满,
经考核合格,
可评定“员”
级;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可评定
“助”级。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助”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中专
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
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条件的人员。
注:
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
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费用:
1、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气象科学研究干部技术职称试行办法
之一条 气象科学研究干部的技术职称定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第二条 确定和提升技术职称的气象科学研究干部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必须拥护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钻研科学技术,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第三条 确定和提升气象科学研究干部的技术职称,以科研成果、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并适当考虑学历及从事科研工作的资历。第四条 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科学研究干部,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提升为研究实习员:
1.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 *** 或实施技术,在高、中级科研人员指导下,能完成一般的科学研究工作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
3.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实习员,提升为助理研究员:
1.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工作中有一定的实用成果,或提出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
2.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研究员,提升为副研究员:
1.有较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学科中一些重要的科学技术问题,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写出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具有本专业系统深入的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的动态和发展趋势;
3.能在一定专业范围内组织指导较复杂的科研工作,有选择研究方向、决定技术途径、培养科技人才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副研究员,提升为研究员:
1.有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能解决一些重大的科学技术问题,工作成绩突出,或写出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具有本学科深广、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本学科的动态和发展趋势;
3.能在本科学内组织指导较复杂的科研工作,在选择研究方向、决定技术途径、培养科技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第八条 确定或提升科学研究干部的技术职称,必须经过考核。在平时考绩的基础上,每1-3年进行1次考核。对于有突出成就的,可随时考核,破格提升。第九条 对各级气象科学研究干部的考核,主要根据他们的科研成果、工作报告或学术论著进行评议。对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除评议其科研成果外,还应当对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第十条 确定或提升技术职称,按科学技术干部管理权限,经过相应的学术(或技术)组织评定。各级学术(或技术)组织的组成,由各级主管机关批准。第十一条 申请授予技术职称的科学研究干部,必须填写业务简历表,提出学术报告或工作报告,经过学术(或技术)组织评定后,由主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记入人事和业务考绩档案。第十二条 确定或提升科学研究干部的技术职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于营私舞弊和打击压制科学研究干部的,应当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称的,应当撤销其所骗取的技术职称,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第十三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气象部门科学研究机构或业务单位的气象科学研究干部。
(注:对于评定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可参照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执行<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及《补充说明》的精神办理。)
河北省高级职称评选条件是什么
高级职称副教授学历、资历条件如下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
1、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4、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5、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以上必修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的教学工作量河北省气象局职称评定办法;
6、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7、主持过市(厅)级或主要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高级职称教授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1、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4、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5、系统讲授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教师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
6、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指导硕士研究生一届;
7、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结项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扩展资料
教授学历、资历条件:
(一)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教授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教授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教师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其中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教师一般需要担任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或系统讲授1门以上研究生课程);
(二)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指导硕士研究生一届;
(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结项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教授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之一名);
(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3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过1次学校教学比赛一等奖(综合类),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三名);
(三)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课题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大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四)获得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之一发明人),且至少1项已 *** 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五)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指导性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教授论文、著作条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SCI、EI、SSCI收录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本人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5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本人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副教授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副教授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副教授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以上必修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三)主持过市(厅)级或主要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1次学校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综合类)奖励;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五名);
(三)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
(四)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之一发明人),并已 *** 和应用;
(五)主持完成1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横向课题,理科类累计到位经费200万以上,工科类累计到位经费600万以上,社科类累计到位经费100万以上(经费到位须出具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证明)。
副教授论文、著作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
(三)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参考资料: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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