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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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忘记密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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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4年河北省监理工程师好注册吗

符合条件,然后自己能够比较好的把握知识,还是比较好过的。

以下为参考条件,及流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

注册申报流程及注册所需材料

首先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ebzc.gov.cn),然后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依次点击个人登陆和企业登陆,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新用户首先要申请成为系统的“用户”,待开通使用权限以后方可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出企业版的“汇总表”。

其次,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原注册申报系统”中“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说明完成“申请表”的在线打印。

第三,集中受理材料的地市,企业可以将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没有集中受理材料的地市和想自己申报注册的单位,可以讲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号窗口。

说明:打印企业版“汇总表”的系统登陆需要的是用户名和密码,打印“申请表”的系统登陆需要使用企业的资质锁开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 、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条件:

1、申请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 、造价咨询等单位;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3、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4、申请人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况。

申报材料目录:

(一)初始注册提交下列材料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需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作经历、工程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在表上填写即可);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在执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黏贴到带附件的申请表首页空白处即可);

8、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8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二)延续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执业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3、申请人在执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申请人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5、申请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黏贴到带附件的申请表首页空白处即可);

6、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6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三)变更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新执业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注册证书原件;

5、申请人执业印章原件;

6、申请人在新执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黏贴到带附件的申

请表首页空白处即可);

8、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8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四)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监理工程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符合注销条件的证明材料一份);

3、申请人注册证书原件;

4、申请人执业印章原件;

(五)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已申请遗失声明的省级原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报纸原件一份,按照上面1、2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4. 河北省职称证书查询网站

职称评审,一般都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在河北人事职称网上可以查询到相关内容。

如果找不到,建议打 *** 问问。一般是各评委会的主管单位网站公示,如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

(4)河北省建筑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5. 河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注册不了

现在该系统处于试运行状态,年报也暂时不能申报,再等一等吧。估计6、7月会出来了。不注册也能查询,你可以先查询试试。

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回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答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编:050051

E-mail:webmaster@hebjs.gov.cn

(6)河北省建筑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

7. 河北省推行的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有被正式使用了吗,怎么网上找不到这个系统呢

是的,开始使用了。我所在的唐山市已经普及。如果你要找的话,要去河北建设网网上办公大厅里看,在市场处下属业务里有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登录入口,不需要企业密码锁,直接使用你企业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就可以了,账号密码要由当地的县区及建设主管部门(当在建设筑业管理处负责)提供。

大概的使用 *** 我简单向你介绍一下,我也是刚刚才摸清它的:

进入系统后,先录入劳务用工备案。每个工人需要录入一次,但注意的是一定要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和本人拍照,这个照片可以用摄像头联机拍摄也可以上传彩色照片,不过不推荐上传照片,因为它照片大小限制在10kb以下,我尝试无论怎么做,上传的照片也不能有满意的效果。还是拍照吧。录完所有人员后,一定要记得把合同信息录进去(你录完个人信息就能看到合同信息按钮),我推荐你在工人工资填写的时候用日工资,这样方便以后的管理。

再录入工程信息,这个录完以后可以将上述人员派遣到相应工程项目当中去,当然你也可以不派。

上传的时候,你在劳务用工备案那里点复核,就能看到提交的按钮,可以方便地选择提交到本省任何一个市和县区。这个依工程所在地区分。

其他的使用功能还在研究中,不过先期工作就是以上这些。

希望能帮助你的工作。

8. 河北省一级建造师省外转注册程序

造师网企业抄版企业的认证锁进不去,是当然得了,只有你挂* 的单位专管人员才能进去。一级建造师省外转注册程序很简单,圆挂* 单位出解聘书,并在网上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你的建造师注册注销申请书,一级一级到省里通过后,你就是个无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啦,可以全国各省挂* 。但二级建造师就很麻烦。

2022年河北经济师考试报名流程?

2022年河北考区高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4月12日-21日;初中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8月9日-18日。报名流程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根据河北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可知2022年河北考区高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4月12日-21日,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7时30分;初中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8月9日-18日,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2日17时30分。报名流程详情如下。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二、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详见附件3)。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按照上述属地原则办理报名事宜,请及时从当地考试机构网站查阅所在地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以及考区实际提出的具体要求)。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 *** 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1、高级考试:报考人员最晚于4月19日前完成注册,4月12日-21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7时30分。

2、初、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16日前完成注册,8月9日-18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2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高级考试原则上于4月22日,初中级考试于8月19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市为防止人员大规模聚集,需分批分流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通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 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六)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高级考试于4月25日17时30分前、初中级考试于8月22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七)打印准考证。高级考试于6月10-17日、初中级考试于11月4-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部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高级经济考试上机考试费每人每科74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初中级经济考试上机考试费每人每科66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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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7年或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局。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 *** 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14-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 :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河北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2023年河北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河北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7月13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 *** .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20日前完成注册,7月13日-22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时30分。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12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河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 *** 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考前、考后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 *** .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20日前完成注册,7月13日-22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7月22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7、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六)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2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七)打印准考证。9月6-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考试实施

为加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人员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知识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0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20元)。

九、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报考条件

附件1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7月20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

7月13-22日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7月22日

须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7月25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9月6-10日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

时间

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全科: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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