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一建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河北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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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7月13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 *** .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20日前完成注册,7月13日-22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时30分。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12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 *** 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考前、考后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 *** .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20日前完成注册,7月13日-22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7月22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7、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六)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2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七)打印准考证。9月6-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考试实施

为加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人员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知识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0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20元)。

九、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报考条件

附件1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7月20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

7月13-22日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7月22日

须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7月25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9月6-10日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

时间

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全科: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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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级经济师考试地点

各设区市。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根据《河北2022年度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可知,河北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中级会计职称河北省考点为什么没有辛集?

最新通知!

河北的职称考试在哪考了之前已经给大家同步过河北的职称考试在哪考的延考地区河北的职称考试在哪考,河北秦皇岛、河北承德、河北衡水、保定定州、石家庄辛集也都发布了2020年初级、中级考试取消的通知!

同时,廊坊市财政局公布了2020年初级、中级会计考试时间,考试正常进行!一起来看下。

1

河北秦皇岛、河北承德、河北衡水、

保定定州、石家庄辛集

取消2020年初级、中级考试!

1、秦皇岛市

各位考生河北的职称考试在哪考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省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秦皇岛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够参加秦皇岛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秦皇岛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2日后登录秦皇岛市财政局官网-公告栏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在秦皇岛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 *** :0335-3918971、3918690、3918601、3918603、3918662、3918680、3918689、3918686、3918681、3918970。

附:关于调整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秦皇岛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通知原文如下:

2、承德市

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承德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能够参加承德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河北的职称考试在哪考

2、不能参加承德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官网—会计服务—承德市()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3、在承德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承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通知原文如下:

3、衡水市

还有河北衡水地区也取消了2020年初、中级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4、定州、辛集

与此同时,河北保定定州、河北辛集市也发布延考通知:取消2020年初、中级考试。由于定州属于保定县级市,辛集市属于石家庄县级市,此前保定、石家庄也已经发布相关通知,在此也不再赘述,请考生自行查看下图。

2

河北廊坊市财政局官宣:

2020年初级、中级考试不取消!考试安排公布!

廊坊市财政局公布了2020年初级、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以下为通知详情:

关于确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廊坊考区)

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按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要求,结合全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将廊坊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廊坊考区)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29日至9月4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 *** 介绍。

2.2020年8月24日-28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组织考试。

4.2020年9月30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无纸化考试考生操作说明、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 *** 介绍。

2.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3.2020年9月5日-7日组织考试。

4.2020年10月17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试成绩。

5.2020年11月13日前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三、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在8月15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河北健康码”并进行相关操作),并自我健康观察 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考前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2.考生可提前90分钟进入考点,提前6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入场时同时提供 “ 河北健康码 ” 、现场扫描 “ 通信行程卡 ” 。两码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 度,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新疆 *** 尔自治区、大连市的考生须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考前 14 天内, “ 河北健康码 ”“ 通信行程码 ” 有任一项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提供 7 天内 2 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对体温超过 37.3°C 的 考生须进行复检,二次检测仍超过 37.3°C 的,不得参加考试。

8.考前 14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9.考试过程中,除签到验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考生应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咨询 ***

(一)初级资格考试

0316-2638023

(二)中级资格考试

0316-2638022

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下载地址()

廊坊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来源:承德市人民 *** ,秦皇岛市财政局,衡水市财政局,定州市人民 *** ,河北省财政厅

软考 河北邢台地区和沧州地区在哪报名?在哪考试呀?

河北邢台地区和沧州地区在哪报名?

答:网上报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2007年软件考试河北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examSort=99examDate=200711examName=2007年11月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

查询 *** 邢 台:0319-2135889

2在哪考试呀?

答: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的考生,考区请务必选择石家庄,届时将在石家庄考试;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根据属地原则和自身情况,选择考区。

所以你在邢台就选邢台考区就OK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各 地 实 施 机 构 网 址

2006.5.8

地区 单位名称 网址

全国 全国软考办

北京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报名

上海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天津 天津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重庆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

湖北 湖北微机办

广东 广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报名

江苏 江苏省软考办

浙江 浙江省软考办 网上报名

湖南 湖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辽宁 辽宁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网上报名

江西 江西省软考办

安徽 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报名

陕西 陕西省软考办 网上报名

河南 河南省信息产业厅

河北 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 网上报名

新疆 新疆信息化办公室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软考办

山东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建 福建省教育中心 网上报名

黑龙江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黑龙江 黑龙江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四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吉林 吉林省人事厅职考办

广西 广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甘肃 甘肃省职考中心

贵州 贵州省信息厅软考办 网上报名

宁波 宁波软考办

山西 山西省电子信息办

云南 云南省软考办

海南 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

内蒙古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报名

青海 青海发展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 西 *** 事厅考试中心

香港 香港泛亚教育中心

澳门 澳门生产力暨转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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