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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 *** 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7-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十二、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

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 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运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

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之一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七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额定人员)。

九、附则

(一)条件中所规定的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

(二)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均为之一作者。

(三)条件中规定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五)条件中所提到的“市”是指设区市。

2. 河北省卫生副高职称什么时候公布

河北省正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九品论文,专业的论文发表。 (一专)主属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10万字以上)。 2、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5万字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3. 河北省卫生专业副高职称需要考试吗

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13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1时30分,详细的考试相关的内容可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网。

4. 河北省最新卫生技术评定副高级职称科技成果是不是必须获奖

你好: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

(四)编写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被采纳,并己付诸实施。

(五)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前两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一项以上,取得较显著成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一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两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两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两篇。

论文发表

5.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后还需要什么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只表示你已取得了评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还有综合其它的条件(比如工作年限丶评优次数…),由你自己申请,单位初评推荐,最后上报正式评审。

6. 河北省先取得硕士学历后具备中级职称申报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的工作年限要求

全国统一,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报考副主任医师

7. 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有时间要求吗

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没有时间的要求,随时可以报考

8. 2017年河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哪公示什么时间公示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答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文件。

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凡属破格申报、引进入才、长期援疆 *** 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说明。

2、申请破格晋升,须提交集体和个人证书奖项复印件各1份。

3、《申报表》一式2份(须本人签字)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一式2份。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转正定级表).

8、现任职务聘书复印件(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

9、申报医师资格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士资格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会计师资格须提交《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明。

10、其他培训证书、 *** 聘任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11、《同行专家评议表》2份(须有专家签名).

12、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按照申报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列。

13、申报医师系列资格,须提交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复印证明(附件8)。申报麻醉专业,须提供麻醉记录单。

14、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1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专业。

(8)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卫生职称有一下几种分类:

护理: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药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中药学: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检验:初级检验技士、初级检验 *** 、检验主管 *** 、副主任检验师、主任检验师

放射:初级放射技士、初级放射 *** 、放射主管 *** 、副主任放射 *** 、主任放射 ***

医师: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康复 *** :康复治疗士、初级康复治疗师、中级治疗师、高级治疗师

9.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4级进3级的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司机仅三级的条件,那就是看你的艺术水平,然后再看你的工作成绩,再加上群众的评议,就可以晋级了,你就可以晋级了

[河北省]河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河北 高级职称

副高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22河北

3月上旬。

据了解,河北往年副高职称考试大约是3月上旬报名,7月上旬考试。

我是河北邯郸的,高级会计师报名有什么条件,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用过吗

英语和计算机不是主要的。

高级职称报名条件是河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河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会计中级证书(或相关证书河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经济师、统计师)

(二)附加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河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河北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河北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设置

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考试地点均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部考试中心动态调整结果另行通知。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部考试中心动态调整结果另行通知。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详见附件)。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肃考试纪律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报考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 *** 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报名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1、高级考试: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16日前完成注册,7月10日-19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7时30分。

2、初、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11日前完成注册,8月5日-13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各地在发布报考公告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等。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的初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注册在线核验通过的高级考试报考人员和注册在线无法核验的初、中、高各级别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在线核验通过的高级考试报考人员可不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各级别报考人员,以及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高级考试于7月20日,初中级考试于8月14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六)人工核查安排。各市考试机构,高级考试于7月21日前、初中级考试于8月17日前完成对通过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后台确认工作。

(七)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高级考试于7月24日17时30分前、初中级考试于8月2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八)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高级考试于9月4-11日、初中级考试于11月13-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各级别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二)考前告知

应当考前告知人员的内容或事项主要包括: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2.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5.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

(三)考点考场设置

鉴于机位资源普遍紧张,各地应提前启动、落实考点考场设置、相应设施设备检测及人员选派等工作。

考试机间距尽可能加大,有条件的可加装间隔挡板、防窥膜等辅件。

考场须准备纸质版《考场违纪情况记录单》,用于违纪情况记录和签字,考后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部;应准备适量草稿纸供有需要的人员使用,考后须收回。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部。

(四)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知识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切实加强考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人员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

各地、各知识点应严格按照机考流程组织实施考试,妥善处理异常或突 *** 况。考试过程中,系统管理员须在监考端实时关注人员的作答状态,遇到断网、断电、考试机故障等问题时,利用重置、补时、单机考试等 *** 及时处理。遇有考试无法继续、需要组织补考等特殊情况时,应与相关人员协商一致,注意做好情绪安抚工作,书面记录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并由人员签字确认。

七、收费标准

根据部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上机考试费每人每科66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

八、考试大纲

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

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九、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23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3、报考条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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