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标准

不用找文件号,这个政策那个办职称的机构都承认的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需要的条件

评定职称需要的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

级。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3、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见习一年期满,

经考核合格,

可评定“员”

级;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可评定

“助”级。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助”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中专

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

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条件的人员。

注:

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

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费用:

1、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2016冀职改办发的06号文件在哪查找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冀职改办字[2006]196号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一项有效措施。为使考试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现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和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有关规定作调整完善,即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免考(即可以不参加考试)、参考(即必须参加考试,但成绩不要求必须合格)、合格(即不但必须参加考试,而且成绩要达到合格水平)分别要求: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免考范围:

1.获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科免考中级,本科免考高级)。

4.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从非专业技术岗位到参评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跨世纪人才工程之一层次人选和特殊技艺人才),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参考范围:

1.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文博、电影放映、文学创作、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从事地质勘察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县乡两级水利、林业、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县以下(不含县)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除上述(一)、(二)项所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且成绩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涉及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科目(模块)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标准,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研究确定。

2.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我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附表(附后)中任意两个科目(模块)的考试;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附表中任意三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并且同一编号的科目(模块)只能任选其一。

3.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印发的成绩通知单。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属参考范围的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或省规定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逾期自然失效。

(四)从2007年起,职称工作申报评审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统一组织实施,不再等待当年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根据申报晋升的专业要求,自行选定适当年份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职改部门和考试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试工作的科学性,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切实把“人事考试公正”工作品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

附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表

急寻冀劳社三个文件,冀劳社[2002]82号、25号、【2006】37号

冀劳社[2002]82号

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原行业统筹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6号),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我们制定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了《河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方案》,并已经省 *** 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现印发给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 *** 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将这项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尽快抓好落实,务必于10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各地要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各市要于11月20日以前将本次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情况书面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

二○○二年十月八日

河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6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01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 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已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的退休人员,下同)。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

二、普调标准

1、199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2、199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3、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生活费10元。

三、特殊群体调整标准

1、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但未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

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3、从部队转业到企业的退休干部,在普调的基础上,师级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1000元的不再增加,低于1000元的可再增加55元,但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更高以1000元封顶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团级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800元的不再增加,低于800元的可再增加50元,但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更高以800元封顶;营级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650元的不再增加,低于650元的可再增加45元,但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更高以650元封顶;营级以下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600元的不再增加,低于600元的可再增加40元,但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更高以600元封顶。 *** 干部的职级以转业时部队确定的职级为准。

4、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1983年9月9日职改前被评为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和1985年职改后被评为副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企业退休前被聘任的人员,普调后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600元 的不再增加,低于600元的可再增加30元,但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更高以600元封顶。

5、原工商业者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退休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照顾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四、低收入群体调整标准

1、退休人员在普调和享受特殊群体政策后,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或高于300元的不再增加,低于300元的可再增加30元,但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更高以300元封顶。

2、退职人员不执行特殊群体照顾政策,其月退职生活费普调后达到或高于200元的不再增加,低于200 元的可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退职生活费更高以200元封顶。

五、资金来源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应主要通过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承担,对于困难市县中央和省将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后仍有缺口的,各地要通过动用积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渠道自筹资金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六、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审批,要按照养老保险统筹隶属关系,由企业初审后,将个人和单位审批表、花名册连同公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七、其他问题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不做为今后调整的依据,也不涉及其他政治、生活待遇问题。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

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劳社[2002]25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原行业统筹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3号)规定,经省 *** 同意,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对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含退职人员,下同)的人员(不含按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调整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下同)。

二、调整标准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4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35年不满4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6、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属1999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底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粮制的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退休人员中17%工资性补贴尚未冲销完的,在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要继续冲销。但冲销额最多为此次增资额的1/2,冲销不完的继续保留。

五、原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起义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低于970元的,先调整到970元,然后再按上述标准进行调整。

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由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从2001年7月1日开始。按本通知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主要应通过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解决,对于困难市县省将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后仍有资金缺口的,各市要通过动用积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渠道自筹资金解决。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统筹基金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企业从原渠道支付。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在2002年4月底前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各市、各部门对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河北省]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河北省2020年职称评审文件

2006河北省教师高级职称评定结果

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我今年也参加评审了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听说结果已经出来了。现在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过与不过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早已经成定局了。找个人打听打听就行了。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http://zcgl.hbrc.cn:8000/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 *** 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 *** 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 *** .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7-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十二、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

教授资格是怎么授予的?

关于做好200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省属高校、厅属中专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06】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

晋升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河北省强势学科专业点人员要具备博士学位;实行学位制之前毕业的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晋升副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任职资历

晋升教授: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受聘该岗位5年以上;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并有在国外从事本专业研究连续2年以上且在国内没有正常晋升机会的优秀教师可直接选择按人才引进方式申报教授,越级申报晋升教授所用材料必须是最近5年(2001年9月~2006年8月)的成果。

晋升副教授:获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该岗位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拟申报教授、副教授的教师,如不符合以上学历和任职资历条件,按河北省职改办《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中破格条件申报。

引进教师在其到我校工作前后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方可申报教授、副教授。

教辅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系列,管理人员原则上应申报研究系列;申报其它系列的学历条件和任职资历条件见《评审条件》。

4.申报人员必须达到《评审条件》中各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条件。

5.考核

任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6.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参加全国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当年调入人员和当年归国人员未能参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当年可以申报;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填写免试审批表。

二、评审指标和权限

根据冀教职改办[2001]8号《河北省省属大中专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冀教人[2003]2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确定评审指标。

我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控制、仪器仪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学与通信6个学科的教授和副教授评审权,力学学科的副教授评审权;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高级实验师和其它学科的教授、副教授评审由河北省高等学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三、评审办法

1.正高职由各中层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校评委会推荐,校评委会集中进行评审。

2.各学院副高职由所在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指标自行组织评审,其它部门的副高职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组评审,评审后排序上报校评委会。校评委会对初评通过人员进行投票,得票超过到会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数的为通过。

3.申报副高职的人员必须在各单位评审会议上答辩,申报正高职的人员必须在校评审会议上答辩,答辩采用说课形式,时间一般在20分钟以内。答辩情况记录在《答辩情况记录表》上。

4、所有申报按正常评审、破格评审、人才引进评审的人员,经审查申报资格有效的,实行统一评审,均占评审指标。同级改职不占评审指标。

5.各单位推荐评审淘汰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将本单位推荐人员排序,最后一名报学校参加差额评审。

四、有关政策的说明

1.期刊认定

核心期刊目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四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科学引文数据库(SCD)和《燕山大学中文期刊目录》的合集为准;省级刊物指省级以上出版社、本科院校校刊或省级科研机构出版的刊物;一级(A、B)刊物以《燕山大学中文期刊目录》认定为准。

2.教师师德考核按《燕山大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条例》执行。

3.评审时优先考虑工作在教学一线、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4.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学量化办法中规定的年平均值。

5.科研经费要求按燕大科字[2001]194号文件规定执行(经费计算时间为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请申报人员按科技处规定提供科研到款凭据。

6.科研到款应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按比例分配给课题组成员,反对无原则分配。所分配出去的款项不能再用作其2006年河北省职称文件他人今后定岗、定级、晋升等的科研工作量。评委对申报人员的科研到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申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答辩,经查有不实的取消当年的参评资格。

7.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所产生的教学科研成果应署名燕山大学,未署名的成果不得作为评职材料使用。

8.省职改办对正高级工程师实行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额双控制,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可上报省里评审。

9.任职资格和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10.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

(1)教学任务和科研工作量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者;

(2)两年内受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者;

(3)年内被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或一般教学事故两次者;

(4)属《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规定范围内的禁止申报

情况的。

11.严禁申报人员向专家打招呼、送材料。

12.凡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年内禁止参评的处分。

五、申报工作

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冀职改字[2003]3号《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执行。

1.各学院负责受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并负责材料核实、资格审查、量化打分等工作,其它单位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同意后直接报送人事处。

2.申报人员须将其2篇代表作放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的最前部,并在备注栏注明“代表作”字样。基层单位对该表核实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及其电子文档报人事处,以便公示。

3.为使学校的推荐评审工作尽可能合理与简化,规定在校内评审时,申报人员最多提供8篇论文,3部著作,3项教学科研奖励,4项教学科研项目,2项专利,2项荣誉称号。其余材料可作为评职材料的一部分在上报省里时加入。

4.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是正式出版物,超期材料、录用证明、校样等不能作为评职材料使用,增刊不得认定为核心期刊。

5.材料核实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人要将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须撤出。审核后,审核人须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职称系列、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教学科研工作量、论文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证书,已经完成的须提供结项证书,未完成的要提供阶段性科研成果鉴定证书或效益证明材料。

6.各单位要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复核,确无问题的人员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各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要及时提交人事处,未通过人员的材料待学校的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退还本人。

7.申报人员按照量化标准自行打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量化表》(现实表现由单位给出),再由专家复核,量化分值要公开展示。

六、副高职的推荐评审

1.推荐评委会的组成

(1)评委应由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2)评委会组成要尽可能考虑到参评人所在学科的分布;

(3)与申报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担任评委;

(4)评委一般不得少于9人(奇数);

(5)评委必须到场审阅材料后方能按程序投票;

(6)评委会组成名单须报学校批准,否则评审无效。

2.评审程序

(1)评委会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

(2)答辩;

(3)差额无记名投票;

(4)投票后要当场点票、计票,并公布结果;

(5)推荐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并经推荐评委会主任及监票员、验票员的签字后报校评委会;

(6)将评审结果、评审记录、《答辩情况记录表》等资料报人事处备案。

七、评审收费

每位申报人员需交评审费360元。有自评权学科的副高职人员的评审费基层留用250元,上交省里110元,无自评权的学科360元将全部上交省里;有自评权学科的正高职人员的评审费基层留用110元,上交250元,无自评权的360元全部上交省里。

八、时间安排

9月12日~9月14日:申报材料;

9月15日:各学院将材料公示时间(公示时间安排在15日~19日,每天展示时间不少于8小时)和地点报人事处,同时将经过审核的每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报人事处。人事处将在网站上公布申报材料公示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网上公示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

9月15日~9月19日: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安排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量化打分、汇总填写《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9月19日: 各学院将填写好的《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所有审核后的正高职申报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原件留在原单位备查)。各学院将副高职推荐评委会成员名单报学校核准;

9月21日~9月22日: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并及时将评审结果及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

9月23日~9月24日:校评委会评审;

9月25日:公布评审结果。

九、其它

本通知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条例和规定执行。

有关评审政策、文件、规定和文档下载的详细内容请浏览人事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