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向副高职称借中职岗需要什么手续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信息确认表》、工作岗位证明、学历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全省机构编制 *** 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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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人社局在评审表上加盖B006章、主表章、副表章,请大家不要在封面上自行标记);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单等粘贴在主表最后一页,副表粘贴复印件各一份)。

2、事业单位管理平台打印的《XX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信息确认表》要求个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3、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并有“知网”的论文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工作岗位证明。

5、学历证书(申报人员根据各系列文件要求提供各层次学历证书或现学历证书)。

6、现任职资格证书。评审类的专业申报材料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及中级证书原件;考试类的中级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并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蓝色聘书)及聘用合同原件。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河北省职称借岗的规定河北省职称借岗的规定,应当进行转评。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中级岗位不够是否可以借用高级岗位?

一般情况下,中级岗位如果不够的话,是不可以借用高级岗位的,这是因为中级岗位和高级岗位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

单位五级和六级岗位空缺,七级没有了,可以先借岗申报副高职称吗

不可以。岗位设置是一级一级往上设置的河北省职称借岗的规定,低级别升至高级别是有一定的任职条件的河北省职称借岗的规定,所以不能借岗申报。

借调人员职称 任职年限

借调最长年限是五年。

事业单位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单位、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借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后若需继续借用,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借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计算办法是年—年+1。

借调人员不得在借入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学习、培训、考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返岗;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岗,须经单位同意并履行请销假手续。

机关借调人员如何规范手续

法律分析: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第九条 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借调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组织关系保持不变。

(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不能单独承担行政执法等工作。关键岗位、涉密岗位不宜使用借调人员。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医疗保险、公积金缴交等管理工作。

(四)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五)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单位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二)因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借调单位工作,经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解除借调关系的。

(三)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单位同意的。

(四)借调人员违反借调单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安排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退回,如情节严重须追究责任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借调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借调的。需提前解除借调关系的,借调单位应及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河北省]河北省职称借岗的规定,河北省职称岗位聘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