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鑫池佳苑有房本吗

保定鑫池佳苑没有房本。小区是保运集团的,当初买的时候承诺大房本商品房,现在8年过去了,房本还是遥遥无期,并且房子成了集资建房。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河北省]阳光理政河北新闻网职称,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有用吗

沧州哪个小区的楼房裂缝从地下室一直到十几层

如下, 2018年5月份交房以来,仅仅不到三年的时间,房子屡出问题,最为致命的为电梯屡发故障。

29号楼电梯,三天可以坏两次,这样的电梯还有谁人敢乘坐?这样的物业到底有没有人监管,难不成非要等出人命之时,才可追责,电梯几番高空坠落维修草草了事,这与草芥人命有何区别?

话不多说,先看近期几组截图,注,仅是近期的(今日3月9日)。(为了防止物业再次对文章进行投诉,对聊天做打马赛克处理)。

香堤荣府29号楼本就是高层,共计33层,一梯4户,共计132户,一共两个电梯,电梯本就是不富裕,尤其到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时期,132户挤两个电梯就本紧张,而现如今再坏一电梯,早上半个小时坐不上电梯事件时有发生,电梯故障发生频繁。

管家说电梯没有发生故障,看下图。

业主不敢坐电梯:

此前,这个小区业主还因为漏水、开裂

等问题投诉过

网友诉求:河北沧州运河区香堤荣府小区房屋多处问题 多次投诉无结果

我是沧州市运河区香堤荣府小区19号楼2单元9xx业主,2017年9月收房,2017年12开始装修,2019年10月入住。

1、2018年夏季,由于大雨造成地下室进水,地下室内存放的家电等物品被水浸泡,当时有照片、物业公司现场查看。2019年地下室再次进水,造成部分物品被浸泡。

2、2018年夏季,房顶漏水(我家是顶楼),造成室内刚装修好的墙面壁纸浸泡脱落,墙体冲刷,有物业公司人员现场查看,有照片留存。

3、2018年12月发现三个卧室墙体开裂,共四面墙体,粘贴的壁纸都开裂。

以上问题多次向开发商荣盛发展工程部、荣盛香堤荣府物业、沧州市住建局、河北阳光理政平台投诉,最后处理结果如下:

1、地下室因无法修理,已给我家调换一个地下室。

2、地下室进水,造成物品损失3500元、当时同意赔偿,至今一分钱未见。

3、房顶漏水,造成墙面重新处理、壁纸重新粘贴,材料、人工费用合计2300元。当时同意赔偿,至今一分未见。

4、三个卧室墙体开裂,至今未给修理。当时答应赔偿22000元,让我家自行修理,至今未见一分钱。

我现在多次联系荣盛发展工程部、荣盛物业、阳光理政平台原来受理单位沧州市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未果,不得已再次投诉。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组织工作人员之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业主在2019年10月8日投诉过关于“墙体开裂、地下室进水及屋顶渗水造成损失”的问题。建设单位当时已对该业主反映的问题做了部分处理,关于经济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局于2021年1月27日向建设单位签发了《沧州市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关于解决香堤荣府19#-2-902遗留问题的督办函》。建设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与业主进行了沟通,对因屋顶漏水、地下室进水造成损失的赔偿金额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赔偿协议。对墙面裂缝问题的解决办法,已与业主基本达成一致,后续需对赔偿支付方式等做进一步沟通,建设单位承诺一周之内完成。

来源: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沧州新鲜事

免责声明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

点击展开全文

打开腾讯新闻,阅读体验更好

广告

天哪!运气这么好!免费抽大额红包!手慢就没了!

全部评论

打开腾讯新闻参与讨论

腾讯网友

我兄弟在荣盛,是项目经理。不过他刚参加工作不久,19年的跟他没关系。

腾讯网友

5月23日

回复

打开

腾讯新闻

参与讨论

回迁安置房现“虚假房号”?河北邯郸一项目被质疑造假

“楼栋只有22层,我们却分到了22层以上的房子,也就是说当初签的是没有真实房源的空房号合同。”近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华煌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多位回迁居民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在签订回迁协议近十年后,日前终于等到了给钥匙的通知,却意外发现“虚假房号”等问题。

据部分回迁居民介绍,2012年前后,他们与项目开发商邯郸市华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煌地产公司”)签订回迁协议约定,华煌地产公司以安置房和现金补偿的方式解决相关回迁户的安置问题。如今,仍未能收房的部分回迁户却发现,开发商所给的安置房竟然是“虚的”(即为“虚假房号”),“开发商这是明显造假,现在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搬入新居的希望仍然渺茫。”

对此,10月19日,华煌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记者时称,“目前已经安排其他房源进行回迁安置,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

据回迁居民反映,华煌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回迁安置中出现了“虚假房号”等问题。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乱象:

回迁安置房竟现“虚假房号”“一房两户”

“原本是全家人热切期待的新房,临近搬家却发现安置房号竟然是虚的!”据华煌·芯城小区二期城市住宅(以下简称“华煌二期”)回迁户李绅(化名)介绍,自己老房所在的位置处于邯郸市丛台区棚户区内,需要拆迁,2012年1月,与华煌地产公司签订了《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约定,李绅坐落在丛台区建新街的一套约67平方米房屋被占用,华煌地产公司以华煌·芯城小区一套房子作为李绅的安置房,同时须支付李绅家约37万元补偿款。其中,李绅家的安置房位于8号楼30层,面积约130平方米。同时,该项目过渡期限为36个月,李绅选择自行过渡的安置方式,过渡期自2012年1月16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止。

日前,李绅接到回迁安置房给钥匙的通知。临近交房,令李绅全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发现,作为安置房的8号楼栋实际只有22层,也就是说22层以上的房号都是“虚号”。“经过回迁居民在微信群里接龙核对房号后发现,不仅我们几户遇到了上述问题,另有很多家回迁居民都遇到了类似问题。目前大家在与开发商磋商的同时也向当地 *** 部门进行反映,但至今无果。”李绅说。

李绅和开发商签订的《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中约定,其回迁安置房位于楼栋30层。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除“虚假房号”外,还一些回迁居民反映,华煌二期回迁项目还存在“一房两户”的问题。“我家两套回迁安置房都被开发商华煌房地产公司同时安置给了另外的回迁户,出现了一房两户的现象。”华煌二期回迁居民王城(化名)如是说。

根据王城提供的《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显示,华煌地产公司需给王城住宅回迁房应安置的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该安置房为符合国家质量规范和安全标准的回迁房屋,总共4套,分别位于7号楼9层、16层、20层、23层,合计建筑面积约275平方米。而在2021年6月,王城发现,上述协议里的7号楼20层的这套房子同时被作为另一家拆迁户的回迁安置房,同时,7号楼16层的房子也与其他拆迁户的安置房为同一套房。

探因:

大幅超出政策规定补偿标准,回迁房源严重不足

针对华煌二期项目所出现的上述问题,2021年8月,该项目回迁居民在邯郸市人民 *** 官网下的邯郸论坛栏目进行了反映,其表示,“在外漂泊了数年,终于在市 *** 、区 *** 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等到回迁给钥匙的通知,结果却出现了开发商单方不履行合同等情况,令其至今无家可归。”

2021年9月,邯郸市建设局在邯郸市人民 *** 官网下的邯郸论坛栏目回应称,经与丛台区住建局了解,开发企业在项目拆迁时,存在大幅超出政策规定补偿标准,如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回迁房源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回迁需求,开发企业对原协议中远超拆迁应安置比例部分进行了调整。

对于“虚假房号”产生的原因,当地一位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当时,开发商自认为能将相关楼栋都建成33层的楼高,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执行越发严格,开发商只能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将相关楼栋建成22层楼高。所以,就导致了22层以上的回迁户签的都是没有真实房源的空房号合同。”

对此,华煌地产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并未否认,但他表示,“相关居民可以持协议与该开发公司进行协商补偿。”

而按照邯郸市建设局的上述回复,华煌二期项目之所以出现回迁房源不足,主要是由于开发商在项目拆迁时大幅超出政策规定补偿标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根据回迁居民王城提供的《城市住宅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显示,华煌地产公司因建设需要,需拆除王城使用的房屋,整个拆迁范围内住户或商户大部分都已签订协议并拆迁,只有少部分未签订拆迁协议,由于迟迟未拆,造成华煌地产公司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王城与华煌公司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协议。王城自愿选择该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提供的产权调换奖励优惠条件,并选择产权调换回迁安置方式。

由此来看,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夏广域律师表示,按照当时拆迁相关规定,拆迁人可以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可以在双方公平自愿基础上超出当时拆迁方案给予补偿,因为当时拆迁不是完全公共利益,拆迁人也是可以获利的。

区建设局:

保证“虚假房号”涉及居民按时回迁

对于此次事件的解决方案,邯郸市丛台区建设局于2021年6月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回复称,对于华煌二期项目8号楼22层以上涉及的回迁房,街道(即项目属地街道办事处)已经与华煌开发商进行了多次商讨,并已经达成相关政策,保证60多户回迁居民全部按时回迁,过渡费待回迁时一并付清,但该回复中并未明确回迁的具体时间。

不过,包括李绅、王城在内的多位回迁安置居民表示,目前还未接到具体解决方案。

为此,10月19日,记者又联系到了邯郸市丛台区建设局多个科室,最终,该局一名乔姓负责人回应称,“了解此事具体情况需与该项目属地的和平街道办事处联系,由和平街道办负责处理解决。”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街道办事处,一名申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已经交由专门负责人去处理了,我们不能知道具体进展,也不能乱说。”当记者问及此事该由哪位负责人处理时,这位工作人员称,“此事需要咨询该项目所在的建新社区。”10月22日,建新社区张姓书记就此事回复新京报记者时表示,需要与开发企业进一步沟通之后再作回应。

进展:

开发商称已安排其他房源,但仍需协商

为了解事件处理的具体进展,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又以上述回迁安置户亲友之名多次试图与华煌地产公司方面取得联系。10月19日,该公司一名王姓回复记者时称,“针对上述8号楼22层以上回迁安置的居民,现在又安排了其他房源,同时也有其他回迁楼栋的居民需要重新调整合同,最终还得这些居民与我公司进一步协商解决。”

10月22日,该王姓负责人进一步向记者表示,“我们会按标准补偿,回迁安置居民拿着当初的协议去公司算账就行了。”但该负责人并未说明具体的补偿标准。

对于此次事件,夏广域律师指出,从目前情况来看,丛台区华煌二期棚户区被拆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是有效的,在该事件中,拆迁安置中出现了“虚假房号”等问题,应当由拆迁人(即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被拆迁户可以提出诉讼予以解决。同时,当地主管拆迁安置部门也应该积极主动介入,监管拆迁人履行协议及赔偿问题,而不是让回迁户权益受损。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上述相关部门及公司的进一步回应,对此,新京报将继续关注。

2019年河北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地址

河北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官网地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近年来,有关地区和部门在消费扶贫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完善政策。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 *** 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一)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结合军队帮扶工作,鼓励有关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地区部队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扶贫办、中央统战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国管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二)推动东西部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政策框架。帮扶省市要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受帮扶省市要主动对接帮扶省市农产品需求,依托当地特色资源禀赋,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积极吸引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建立和完善东西部地区劳务精准对接机制,积极购买贫困地区劳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三)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在国家扶贫日前后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发出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全国工商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农业农村部、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三、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四)打通供应链条。支持大中城市和贫困地区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地和消费地以骨干企业为平台,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五)拓展销售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完善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 *** 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使用 *** 和用户终端等能力。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面。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鼓励大型电商企业为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并给予流量等支持。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探索优先收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在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收储基地。鼓励大中城市与贫困地区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指导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积极开展购销活动。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集中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商务部、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粮食和储备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六)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 *** ,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四、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七)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和引导农业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培育和研发适合不同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品种,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开辟贫困地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的绿色通道,鼓励贫困地区制定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在贫困地区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八)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贫困地区县域、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产业园区集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九)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指导贫困地区以省、地级市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单元统一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合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辨识度。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广泛宣传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经验做法,推介农产品品牌。依托全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专项活动,鼓励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品牌展示和推介。加强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五、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造提升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通行能力,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结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倾斜。依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资源禀赋,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特色突出的美丽休闲乡村(镇)和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等,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一)提升服务能力。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机制,动员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营销、服务、管理指导。支持贫困人口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鼓励贫困地区组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及区域品牌联盟等组织,形成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二)做好规划设计。加强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调查,深入挖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和区域。动员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扶贫公益行动,为贫困地区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鼓励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为贫困地区提供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指导。(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三)加强宣传推介。支持贫困地区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组织各类媒体安排版面时段,运用新媒体平台,分时分类免费向社会推介贫困地区精品景点线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依托电商企业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商务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等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各省(区、市)人民 *** 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根据产地、消费地的不同定位,明确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五)完善利益机制。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的对接能力。(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扶贫办、财政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十六)加大政策激励。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对在贫困地区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扶贫办等和各省级人民 *** 负责)

(十七)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 *** ,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等和各有关省级人民 *** 负责)

廊坊传销窝点有哪些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营)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霸州盐水河北道里面传销窝点众多死灰复燃当查处”的问题。9月18日,廊坊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霸州市公安局于2014年7月7日开始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清查工作,采取五项措施,争取以集中清查为契机,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彻底清除霸州的传销之害。截止到现在,在该区域共打掉传销窝点12个,清查传销人员195人。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在河北廊坊霸州盐水河北道里面的“余河巷、闰河巷、秋河巷”等附近的巷子里有许多传销窝点,去年你们说这里已经清查过,但现在那里的传销死灰复燃,这是为什么呢?希望你们尽快处理!

廊坊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网上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群众反映盐水河北道附近传销窝点众多的情况,霸州市公安局对此地进行清查。随后,经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联合辖区派出所对涉及的盐水河北道周边的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同时,为了彻底清除传销之害,霸州市公安局于2014年7月7日开始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清查工作,采取五项措施,争取以集中清查为契机,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彻底清除霸州的传销之害。

截止到现在,经过连续两周的工作,在该区域共打掉传销窝点12个,清查传销人员195人。

最后,感谢您对廊坊公安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否涉及侵权事件

拉网式排查!唐山两企业因烟气排放被立案处罚

人民资讯

2021-09-23 11:03人民科技官方账号

关注

「本文来源阳光理政河北新闻网职称: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晓娅)近日阳光理政河北新闻网职称,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唐山曹妃甸区个别企业夜里偷排偷放 污染环境”的问题。河北唐山曹妃甸区生态环境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该局执法人员对附近化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唐山汉伯化工有限公司成品包装区集气罩无风量,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锂项目烟气SO2超标排放。对唐山汉伯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问题已立案处罚;对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锂项目烟气SO2超标排放行为,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立案处罚。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近一周,唐山曹妃甸南堡开发区夜里总会闻到刺鼻、烧糊气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夜晚只能紧闭门窗,建议有关部门查清源头,尽快解决。

河北唐山曹妃甸区生态环境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阳光理政河北新闻网职称我局执法人员对附近化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唐山汉伯化工有限公司成品包装区集气罩无风量,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锂项目烟气SO2超标排放。

为切实减少异味气体排放,我分局采取了如下举措:1. 自2021年3月以来,持续开展涉VOCs及化工企业提标改造工作,推进企业配套安装催化燃烧或多级高效活性炭吸附装置,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区指挥中心联网,已完成21家。聘请专家团队深入南堡涉VOCs企业开展细致的现场调查,结合企业在废气收集,改进治理方式、末端治理等方面提出整改方案,各企业已落实整改。2. 配合园区管委会,督促三友兴达化纤公司加大环保技术投入,提升异味气体处理工艺,确保异味处理见成效。3. 协调走航车配合检查。开展VOCs走航监测,摸清区域VOCs整体污染状况、污染分布、浓度水平。对重点污染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艺VOCs开展定点分析,准确掌握VOCs特征因子排放状况,快速锁定疑似污染排放源头企业。

处理情况:1. 对唐山汉伯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问题已立案处罚;2. 对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锂项目烟气SO2超标排放行为,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立案处罚。

我分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间联动执法,加大暗查暗访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个别时间段出现异味问题行为。持续、重点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污染因子,通过查看分表计电、在线监测数据等方式,实时关注企业动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如果您想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平台点击“我有诉求”留言。